秀书网>科幻小说>别叫我剑神>第141章 远方来客
  当然,如果欧阳白枫知道林笛其实从修炼到突破先天,前后不过才花了一年的时间,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

  更准确的来说,欧阳白枫甚至连林笛突破到了先天境界都还不知道。

  他以常规天才的眼光来看林笛,显然是不怎么科学的。

  不过也幸好欧阳白枫不知道这件事情,否则传扬出去,别的小门小派可能只会觉得林笛身后的势力大的吓人,林笛的天赋实在是太好。

  但气剑宗流传这么久,自然是知道江湖上的一些往事。

  关于重要传承与天阶中品以上的功法。

  若是林笛身上的并不是寻常的天阶功法的话,即便背后有可能站的是曹国王室,气剑宗也免不了出手试探一下。

  强行夺取到也不会这么做,但一些麻烦肯定是少不了的。

  冬末春还未至。

  城主府却迎来了一位久违的客人。

  “火老哥!哎呀,你怎么来了啊!”林笛与何平居住在一起,在接到侍卫前来报告说。

  一位名叫火舒云的武者从定陶来到这里之后,林笛就迫不及待的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

  对于这位曾经共事过的同僚,林笛还是相当有好感的,对方交会了他很多东西,不过在之前定陶的袭击当中,身受重伤,差一点就没命了。

  直到何平等人离开,他依然躺在病床上,连下床都没有办法。

  经过大半年时间的修养,他也终于养好了身体。

  看到林笛出来迎接他,火舒云也很高兴:“呦,你小子长高了不少嘛?怎么,我就不能来平远城了嘛?”

  “可以可以,欢迎还来不及呢,不过侯爵前段时间去东石城视察农场去了,现在不在城主府,你要是有什么事情的话,恐怕得等上几天了。”林笛对火舒云说道。

  火舒云也没有惊讶:“我这次来到平远城,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中央拨给侯爵大人财产送到府上,既然他不在的话,直接给城主府上也是可以的,只要留下账本就可以了。”

  “中央的财政拨款?”林笛问道:“据我所知好像一年只有三万六千两银子吧?这一笔钱好像早就已经交到了侯爵大人的手中,莫非是明年的补贴?”

  如果是明年的补贴的话,那这来的也太快了点,连年都还没有过,估计这种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果然,火舒云摇头解释道:“我们之前不是在跟宋国交战嘛,这仗打赢了,曹国这一次不仅达成了预期目标,还拿到了很大的一笔赔偿金,鉴于侯爵大人在曹国战争期间为地区稳定做出的贡献。”

  “王上这不是派我过来进行赏赐嘛。”

  火舒云指的维护地区稳定,肯定不是东石城的战事,毕竟那已经能算作是何平自己的封地,即便夷人入侵的规模再大,平定这边的动乱也只是何平需要做的分内之事。

  真要是到了需要王室出面收拾这一些烂摊子的时候,那本地的领主就要吃挂落了。

  王室真正嘉奖平远候的原因,在表面上用的理由是稳定了清风山周围的安定。

  因为清风山周边的部队被调到中原去参战,导致那一块地区山贼土匪横行,几乎已经成为糜烂之势,而何平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自然是需要嘉奖的。

  当然,除了这表面上的原因之外,更多的则是因为何平在定陶所立下的功劳,那白衣剑神之威,直接奠定了曹国获胜的基础,反正要是没有何平在,到时候曹国的王室宗师要是主动出手,那结果肯定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所以按照何平的功劳来估算,首功或许算不上,但绝对是一个大公了,毕竟那一战光是宋国的先天高阶的武道强者,就斩杀了数位。

  在曹国收获到巨大利益的情况下,分润一点何平,也是理所应当的。

  火舒云笑着说道:“这一次王上可是拿出了真金白银的,除了一千三百万两的白银之外,还为侯爵大人增加了两座城池的封地,平远东南方的林兰城与巨矛城,从今天开始,就都是由平远城所管辖了。”

  林笛闻言点了点头,如果只是一个寻常的庶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不但封为侯爵,还接二连三的为他增加领地,看起来肯定不正常,但如果是何平的话,那倒也不是很奇怪了的。琇書網

  毕竟这可是一位正儿八经的王室出身的宗师,怎么笼络都不为过。

  要不是何平自己也不想直接站在前台,凭借王室的身份与自身的实力,何平能够获得的,可要比现在的这一切多的多。

  身为宗师强者,即便是投靠名门大派,也是能够成为尊贵供奉的,当然前提是自己本身的底子比较干净。

  以何平的履历,无论是对魔道还是正道来说,都是一个值得拉拢的强者。

  江湖上混到宗师级战力,底子能像何平一样干净的,还真不知道能有多少,反正不会太多。

  “那您这次,在这边多待两天?虽然平远城才刚刚建设好没有多久,但能够游览的地方还真是不少,另外东石城与松山城这两座属城,也是各有特色,好不容易来了,我可得带你好好转转。”

  林笛自打跟着何平来到平远城之后,一直以何平的亲信自居,当然在其他人的眼睛里面,他也确实是这个身份。

  像军中的大将云澜,虽然年纪也大不了林笛几岁,但确是不会与他主动交谈,或者说云澜这样的将门世家,基本上在外的形象都是孤臣,这样并不会给君上一种自己手下有可能交往密切的印象。

  虽然何平到是真不至于这么严苛,但将门传承已久,自然有自己的一套做法和行为准则,何平肯定也不能强行要求人家该怎么做。

  云澜的弟弟云飞到是还好,早先两人还一起出过任务,关系还好,云飞并不是云家这一代的当家人,所以并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林笛与他的关系还算不错,可是云飞一直以来都驻扎在清风山,两人也没有很好的交流机会。

  如果说云飞还能算是能力地位与林笛都差不多的同龄人的话,那出他之外,整个平远军中,林笛根本找不到能够与自己放在一起比较的人物。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他大多是过的比较高处不胜寒的。

  每日里除了跟先生学习之外,也就只剩下了自己的妹妹可以用来解闷,但自从妹妹林芝也开始修炼之后,林笛便觉得自己的生活好像只有修炼一样,其他的娱乐行动骤然下降。

  火舒云的到来可是让他开心了好久,这位大哥在定陶的时候,就带给了他很多的帮助,教授了他很多的东西。

  虽然当初自己才刚刚踏入武道,勉强算是个三流境界的武者,火舒云已经是即将冲击先天的强者。

  两人在那时的并肩作战留下了深厚的友谊,林笛相信,尽管现在他已经突破到了先天境界,而火舒云依然卡在先天的门槛,相信他一定不会介意这个小小的问题的。

  在跟水仙交接完巨额的财务与城池的地契文书之后,火舒云终于空闲了下来,他上下打量着林笛,主动问起了他这段时间以来的修为:“你小子看起来最近过的不错嘛。”

  “怎么,武道修为怎么样了,应该不至于荒废了吧?当初从三流到二流可只用了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以你的天分来看,现阶段怕不是已经迈入一流的境界了吧?”

  火舒云询问着林笛的消息,自身也有些感慨,他被困在一流巅峰已经很久了,要是林笛已经突破到一流,那他的境界离自己也相差无几,说不定最后的突破还要比他更快一点呢。

  在这个世界上,武道天才终究只是少数,大部分人都会有修炼的瓶颈和上限。

  火家世代供职与曹国打更人系统,作为火家的弟子,火舒云很明白自己要是足够努力活着机缘比较好,在四十岁的时候突破到先天还是很有机会的,特别是在他之前经历了一次生死之后。

  此刻的他不亚于一次浴火重生。

  这些都能够成为他突破武道境界时候的积累。

  看着英姿飒爽的小青年,火舒云也有些感慨,到底是一位天纵之才,是他这等人很难比较的。

  林笛眨了眨眼睛,并没有正面回答火舒云的问题:“我的武道境界现在也就一般般,比起之前,就进步了那么一点点而已。”

  林笛举起右手,做出将食指与大拇指中间间隔的一点点空隙,展示给火舒云看。

  “哦?难不成你没能够突破带一流?”火舒云挑了挑眉头,随即松了口气,安慰道:“没事,你还年轻,想当年我突破到一流的时候,也是花了很多时间呢,你不要在意这些,好好修炼就行了,毕竟你的资质相当不错,一流只是你的起点,先天才是你需要奋斗的目标。”

  既然之前指点过的小年轻并没有即将要超越自己的修为,火舒云便将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再怎么说,之前都是教导过林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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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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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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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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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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