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鹰杨将军下令广告西域诸国后,首先反应过来的就是商人。
大批向西的胡商,纷纷开始改走乌孙路线。
就连从沩水流域过来的康居、月氏、身毒商旅也开始减少自大宛入境的数量。
曾经繁华的丝绸之路,一夜之间就变得萧条起来。
没办法,商人是懂得趋利避害的群体。
在战争阴云下,没有傻子愿意冒着可能被卷入战争中的风险,继续从大宛过境。
商旅的减少,立刻就被大宛人所察觉。
毕竟,夏季是丝绸之路最繁荣的季节。
哪怕是过去,丝路被匈奴人钳制的时候,每天也能有三到五队商旅,从葱岭以西而来,进入大宛境内。
他们带来了黄金、珍宝、奇物还有来自远方的消息。
而宛人只需要做一件事情——准备好丝绸,就可以将这些财富收入囊中。
毕竟,很少有人愿意继续冒险深入远东,去面对可怕危险的匈奴人。
但在现在,西来的商队数量,降到了每天两支。
至于向西的商旅数量,更是直接跌倒了几乎零的地步。
大宛人立刻慌乱了起来。
因为,上次大宛战争期间,也是这样。
繁荣的丝路,一夜断绝。
然后,汉朝骑兵出现在了边境,接着就是延绵四年的漫长战争。
大宛人的血与泪,全部流干。
财富被燃烧,城市被焚毁,神殿被推到,人民被掳走,最终连国王也被杀死带走。
在惊慌中,宛王银蔡命令召集各地邬堡、城市的军队,并扩大兵团。
大宛人的军团,与他们的祖先相比,基本没有太大差别。
他们沿用了亚历山大的军队组成方式。
主力是使用长达五米的长矛,并装备了简单的可以垮于臂膀上的盾牌的重步兵。
这些重步兵以方阵的形式进行作战,其方阵一般是一个十六乘以十六的作战阵列,希腊人称之为‘中队’。
作战时,中队前五排士兵将长矛平持,方阵后方的士兵,则依次向前,于是组成一个在正面几乎可以说无敌的刺猬阵列,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都会让敌人相当难受。
但这样的作战方阵,面对侧翼和后方威胁时,会非常难受。
所以,亚历山大时期,马其顿人对其进行改革。
在重步兵方阵周围,增加伴随骑兵,掩护的枪盾兵、投石兵。
一般来说,大宛人更习惯每五个中队,配备一个中队的骑兵以及相应的枪盾兵、投石兵。
在大宛战争结束后,大宛人淘汰掉了原本的伴随枪盾兵与投石兵,改为由弓兵中队与轻步兵中队来掩护方阵,提供中近距离的火力遮蔽、牵制。
故而,大宛人一个军团的作战兵力,大约是在一千六百人左右。
其中长矛重步兵为主力,轻骑兵、弓兵与轻步兵作为辅助武力。
随着银蔡的一声令下,仅仅是在贵山城,大宛王国在数日内就集中了六个军团以及一个塞人骑兵组成的轻骑兵军团。
随着这些军队聚集,银蔡与他的贵族们,终于有了些安全感。
这时,来自西域的情报,姗姗来迟。
“原来只是这样……”银蔡看完情报,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那就没什么关系了!”
开除大宛的‘汉朝之臣’身份,并宣布大宛人为敌人?
这算什么惩罚?
不过是嘴炮罢了,杀伤力恐怕连小孩子过家家的时候玩的弹弓都不如!
银蔡瘪了瘪嘴唇,笑了起来。
旋即,他想起了一个事情,当即叫来自己的家臣,对他下令:“马上派人去召回已经出发的使团,让他们立刻回来!”
前往汉朝的使团,可是带去了足足五万金币以及一百匹汗血马啊!
宛人吝啬、小气、锱铢必争的性格在这一刻展现的淋漓尽致。
在银蔡看来,既然汉朝都已经宣布他和他的国家‘非汉臣’了,更将之当成敌人看待。
那么,那些金币、宝马就不需要再送过去了。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在自己的国民,特别是贵族与公民们面前,展现一下自己的铁血作风与绝不屈服的男子汉做派,争取好感,巩固统治基础!
但银蔡不会知道,在这个时候,在大宛王国的东北方向。
西域匈奴与乌孙王国的边境,这天山环绕的盆地草原,后世名为巴里坤草原,如今名为‘疏勒’的地方。
乌孙昆莫翁归靡,已率着他的亲卫骑兵,抵达了这里。
远方,象征着匈奴单于的龙旗,在风中猎猎起舞。
匈奴人派来迎接他的骑兵,则列着长队,在草原上迎接。
“这个劳什子都隆奇单于,真是好大的架子……”在翁归靡身侧,原安糜嘴里絮絮叨叨的说着:“讲道理,昆莫您是先昆莫之孙,而先昆莫是匈奴冒顿单于之义子,老上单于之义弟,论辈分,这位都隆奇单于得叫您叔祖父才对!”
“孙子要见叔祖父,不主动前去拜见也就罢了,昆莫您来了,居然都赖在王帐里……”
“少说几句吧!格里当!”翁归靡坐在特制的吊椅上,满身肥肉在颠簸中摇晃着,作为昆莫,翁归靡深知此行的重要性,自是不会叫原安糜口嗨坏事:“再怎么说,都隆奇也是单于!”
“单于!?”原安糜像听到了笑话一样:“什么时候匈奴有五个单于?”
事到如今,整个世界差不多都知道了,匈奴五单于并立。
最搞笑的莫过于,其中一个单于还是匈奴的死敌汉朝皇帝所册立,而那位姑衍单于偏生在匈奴曾经的龙城祖陵即位。
以至于在法理上,汉朝所册立的姑衍单于,反而是最有合法性,最符合匈奴传统的单于。
于是,别说匈奴人自己了,西域诸国,也都是风中凌乱。
以至于有识之士,已经明了——无论现在在漠北的那场匈奴单于之争最终谁能胜出。
恐怕最大的得益者,都将是汉朝!
原因很简单,如今,匈奴五单于并立。
五方各说各话,各行其事,相互指责对方是伪单于,自己才是真正的天地所生日月所立的撑犁孤涂。
于是不知不觉中,汉朝人册立的姑衍单于哪怕在漠北也有了姓名。
换而言之,无论最终谁赢了,他都不得不尴尬的面对一个现实——汉朝所册立的姑衍单于,将与之共享冒顿、老上所打下来的匈奴帝国的基业。
只要姑衍单于在旧龙城存在一天,漠北的单于就不可能真正的拥有自称撑犁孤涂的底气。
更没有了代表所有引弓之民的合法性!
更尴尬的是,在可以预见的长久未来里,假如不发生什么改天换地的意外的话。
漠北的匈奴人将对那位姑衍单于毫无办法。
甚至极有可能不得不捏着鼻子接受后者的存在。
这个事情,原安糜明白,翁归靡更清楚!
但……
“我与你说过多少次了!”翁归靡沉声道:“格里当,作为狐狸、豺狼,想要吃到肉,就要学会和龙、虎、狼合作!”ωωω.χΙυΜЬ.Cǒm
乌孙一国之力,是撬不开大宛人坚固的城防,更砸不开那些拿着长矛坚盾黑发褐目的宛人的军团的!
“可是……”原安糜却很不服气:“我们何必和匈奴人合作?”
“非要合作,为什么不找汉朝人?”
“大不了,我们将从大宛找到的黄金、丝绸、珍宝、美人卖给汉朝人,换取汉朝的甲械兵器……”
翁归靡摇摇头,问道:“格里当,你见过猛虎进食吗?”
原安糜愣了愣神,然后点头道:“当然见过,我还猎杀过好几头猛虎呢!昆莫,我的穹庐里的坐垫就是用虎皮的,你不知道?”
翁归靡看着自己这个傻弟弟,叹了口气,道:“你既见过猛虎进食,那么,格里当,我问你,你见过猛虎什么时候剩过肉?”
“虎之性,残且贪,胃口又大的很,一顿便可吃掉大半匹马……”
“哪怕是剩下的肉,它也不会丢给豺狼狐狸,而是会拖回去,喂给自己的孩子或者藏起来,作为来日之食!”
“且,虎的独占欲极强,控制欲极高,它们不会让任何进入其视线范围内的豺狼、狐狸有偷食的可能性……”
“猛虎况且如此,龙呢?”
翁归靡仰着头,看着那碧蓝的天穹,道:“像龙这样的异兽,若是捕到猎物,可愿留下一丁半点给别人?”
“怕是连皮带骨,全都吞了个干干净净!”
“汉,就是这样的庞然大物啊!”
“有那么夸张吗?”原安糜不是很相信的嘟囔着嘴,他总觉得别人把汉朝神化了、夸大了。
在他看来,汉,再大也就是西域所有王国加起来的水平罢了。
比匈奴人强,但也未必能强到那里去!
“就有这么夸张!”翁归靡叹道:“去年,小昆莫曾去过汉朝的长安,回来后,我曾问过小昆莫:汉都长安究竟有多大?”
“你可知,小昆莫怎么回答的?”
“泥靡怎么说的?”原安糜问道。
“乌孙全国之众,进入汉都之中,如溪流之入江河……”
“而汉都长安,却非汉最大之城,闻有汉城曰临淄,口百万之众,市井之人,挥汗成雨,举袂成幕,连衽成帷!”
“仅仅只是汉之河西四郡,便有人口百万之众,有带甲十余万之锐士!”
“控弦之士,不下五万之众!”
“以其一隅之地,足可灭国亡族!”
“更遑论,如今汉朝河西之帅,乃是那位蚩尤将军!”
“你听说过那位蚩尤将军没有?”翁归靡问着原安糜,后者懵懵懂懂的点头,道:“有所耳闻,但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说,匈奴人曾在其手中吃了大亏!”
“何止大亏!?”翁归靡低声道:“若我告诉你,这位蚩尤将军就是导致如今匈奴内乱,五单于并立的元凶呢?”
“啊……”原安糜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我原本也不敢相信……”翁归靡叹着气,道:“但却不得不信啊!”
“中国之地,果真人杰地灵,英雄辈出之所!”
“汉之骠骑将军,纵横天下不过三十余年,便又有新人乘势而起,一战封神!”
“你可知,就是这位蚩尤将军,只率不过数千汉骑,带着乌恒骑兵,便自漠南战至漠北,渡弓卢水而过难侯山,先后败匈奴大将数十,杀伤、歼灭匈奴数万之众,然后在匈奴主力面前,于其圣山狼居胥山祭天,圣城龙城祭地,带着无数缴获,安然撤回漠南,而匈奴十万大军,竟不能伤其毛发一根!”
“此战之后,匈奴闻其名而丧胆,竟不敢直呼其名,只敢以‘张蚩尤’称之!”
“啊……”原安糜听着,就像听神话一般,心里面震怖不已,心道:“这等人物,如今竟主宰了汉朝河西,手握十余万大军,谁还能在其面前有信心与之一战呢?”
同时,他也明白了,为什么西域的匈奴人,会答应和同意那些在他看来,简直是丧国辱邦的屈辱条件了——没办法,打也打不过,刚又刚不赢,只好低头认输,纳贡乞怜这样子。
就听着翁归靡道:“这些事情,格里当你不要外传,免得坏了我军的士气,堕了威风!”
“知道!”原安糜点点头,道:“昆莫你放心,你不说,我也会照办的!”
和匈奴人一样,乌孙人也是相当迷信的部族。
甚至犹有过之!
毕竟,乌孙是脱胎于匈奴的王国。
原安糜知道,若是叫乌孙国中那些愚昧无知的牧民知道了那位汉朝蚩尤将军的威名与战绩。
恐怕,乌孙国中,将会崛起一位新神——会有无数人崇拜、祭祀那位,并在其头上按上无数神职。
想到这里,原安糜就看向翁归靡,露出一个询问的眼神。
翁归靡见着,自然明白原安糜的意思,他无奈的道:“你猜得没错……现在,匈奴人中,不知道有多少信奉、祭祀那位蚩尤将军……”
“视其为战神在世,以为有三头六臂,能额生神目,可庇佑牲畜,保佑母婴平安,能庇护信众化险为夷,能保护信者百病不染……”
“甚至有许多贵族,也信奉这些……”
原安糜听着,低下头去,他明白这一切若是真的的话。
那么,昆莫的决定是无比正确的——绝对不能去找汉朝人,因为……那样恐怖的将军在,乌孙恐怕连渣滓都休想拣到分毫。
反而是匈奴人,特别是现在的匈奴人,对乌孙而言,属于合适的合作对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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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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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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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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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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