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各紧紧的握住了自己手里的缰绳,忍不住的昂起头来,骄傲的走在了前排。
作为一个曾经的呼奢牧民,不过是氏族之中最底层的成员。
速各的人生前二十年,一片灰暗。
自懂事起,他便几乎没有吃饱过。
因为长的瘦弱,族中的人,一直就瞧不起他。
便是父兄,也是非常嫌弃他,总觉得他在家里占了便宜,动辄就是打骂。
要不是看在他平时比较木讷的份上,速各甚至怀疑,他早就要被人丢出氏族,放逐到荒野里去自生自灭了。
至于什么牲畜、穹庐、女人……
这些都是他曾做梦也不敢奢求的东西。
然而现在……
速各得意的回过头去,看着那两个紧紧跟在他身后的女人,以及几个脏兮兮的孩子,她们是速各这次北征的最大收获!
是他在天使的军法官那里,仔仔细细的挑选了足足一天,才挑中的奖品!
为此,他付出这次追随王师几近三个月,鞍前马后服务所积攒下的一半功劳!
要知道,此行,乌恒联军,虽然几乎没有上阵杀敌。
但是,几乎所有后勤物资和牲畜,都是他们在负责。
此外,各种脏活、累活,也是他们在干。
譬如,每次打扫战场、收治和照顾伤兵,放牧和看管牲畜,掩埋与焚化尸体,清点贵重物品……都是乌恒人的事情。
速各更是一度被调去伤兵营,照顾和服务受伤的王师士兵。
每天天还没亮就得起来,烧水做饭,熬煮药物,服侍王师士兵吃喝拉撒。
还得为他们按时按摩、换洗丝帛做成的绑带、背着有需要的人出去晒太阳。
整个过程里,稍有不当,被人投诉,就会被直接调离伤兵营,并清除所有的功劳。
正是靠着,曾经在氏族和家庭里逆来顺受,吃苦耐劳的性格。
速各在伤兵营内勤勤恳恳的工作着,听从着王师将官们的命令、指挥,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所经手的每一个王师士兵。
因为老实、忠厚、勤奋、细心,他在伤兵营内广受好评。
许多伤兵复原后,对他赞不绝口。
因此,被负责伤兵营事务的一位大人物评为‘最’,特许招募成为了王师的长水校尉的一员。
使得他有机会成为了王师精锐的一分子。
这可是不得了的事情!
这次北征,数千乌恒人随行,能被王师中的大人物看重,并嘉奖和推荐加入王师的人,不足两百。
而他就是其中之一!
数千人中的前两百,可想而知,这积攒的功劳有多少了?
旁的不说,速各仅仅是用了另外一半的三分之一,就给自己换了一套汉军的军械。
包括了一柄铁剑,一件皮甲,一匹战马以及一把角弓和箭囊。
这可是在从前的呼奢部族里,可以称作宝物,作为传家宝的极品!
然而,速各毫不后悔。
甚至非常满意自己的选择!
他看着那两个属于自己的女人,眼中满满的都是温柔。
这两个女人,是他认为的所有匈奴俘虏里,最有价值的!
不止是因为她们的外貌、体型和年纪完全符合他的要求——二十五岁以上,屁股大,胸脯大,身上有肉,而且还有过三次以上生育记录。
更重要的是——她们还各自有着三个孩子。
年纪最大的那个,已经有八岁了。
完全可以放牧牲畜,照看家庭,是最好的帮手。
这在草原上,简直是完美的配偶人选。
在过去,这样的女性,在部族内甚至会导致一场大型角斗,最终的胜利者,才有机会抱得美人归!
如今,他只是花了点功劳,就顺利的抱回来,而且一次抱回两个!
完全值了!
这两个妻子,会在未来,替他生下有他血脉的孩子。
她们带来的那几个孩子,也会在名字里冠上他的姓氏,变成他将来的帮手。
已经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了。
速各骄傲无比,满怀着激动,他相信,等他回到氏族,父兄都会大吃一惊,羡慕无比!
族中的其他人,更是都将嫉妒他。
不过……
他微微的理了理自己的衣襟,轻声道:“我可不是从前的速各了!”
“我现在可是王师的一员,未来将要请一个中原的文人,替我取一个名字的大人物!”
带着这种想法,速各的心情就变得更加酸爽起来。
而在大军之中,数以千计的乌恒人,现在基本都有着类似的情绪。
这次跟随天使与王师,一路打到了匈奴人的老巢。
让这些乌恒人,都变得骄傲了起来。
这一路的远行,也令他们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从前,很多人心中,自家氏族的牧场与牲畜,就是一切。
但现在,这个观念已经彻底颠覆了。
每一个人都知道了自身的渺小,也都明白了汉朝究竟强盛何等地步?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他们都已经不再甘于,只做一个草原上愚昧懵懂可笑的牧民。
他们都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汉人。
拿到那枚汉朝户籍的竹符!
因为那不止可以让他们与他们的子孙,摆脱被人歧视和鄙夷的夷狄身份。
更将使得自身与子孙后代,获得一个被保护的权力!
这次远征,让他们知道了,汉人,可以为了拯救自己的臣民,而做出何等事情?
和乌恒人相比,虚衍鞮麾下的匈奴人,就显得有些忐忑了。
他们紧张的混在大军里,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是怎样的命运?
尤其是高层的虚衍鞮等人。
没办法,迄今为止,他们都只得到了汉朝使者和将军们的承诺。
然而,长安的汉天子与其大臣,到底会如何处置他们?
依然是未知数!
而在曾经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高阶匈奴贵族投降、归义。
哪怕是当年,军臣单于的太子于单,也不过是被汉朝皇帝封为涉安候。
所以,虚衍鞮内心的惶恐是可以想象的。
其部下就更是战战兢兢,瑟瑟发抖。
没有人知道,长安方面会给他们一个什么定位?
所以,虚衍鞮这些日子来,一直紧紧的跟在张越身边,像条哈巴狗一样,每日定时问候。
生怕被张越放弃,成为弃子。
张越对此,自然是心知肚明。
于是,就故意的吊着他,让他在紧张和忐忑与不安中,惶惶不可终日!琇書網
这是学自后世的一种技法。
控制傀儡,除了恩威并施,恐惧是最有效的手段!
尤其是对虚衍鞮这样的傀儡,更需如此。
只有磨掉他的棱角与野心,才能让他明白,做一个安乐侯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
当张越所率的大军,向着鶄泽,缓缓靠拢之时。
万里之外的玉门关外,来了一支奇怪的使团。
使团的首领,穿着一件哪怕在整个西域,都极为罕见的缠绕型服饰。
看上去只是将一块布料,披挂在身上。
但实际上,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这种服饰设计非常复杂。
它并不是简单的将布裹在身上或者挂在身上,而是经过了一系列的裁剪、修饰,用了许多的饰针、绳结,将布料用矩阵或者圆形的方式,固定在腰部、肩部、胸部等关键位置。
这几乎是一种可与中国的华服的复杂程度相媲美的服饰了。
而这也意味着,这种服饰背后的文明,可能与古老的诸夏文明一样高度发达,并拥有着一系列复杂、深刻的制度、文化、哲学。
“伟大的狄俄尼索斯啊,请您保佑我,一切顺利!”首领昂起头,回首西望,回忆起自己这一路上的艰苦。
他祈求着自己信奉的神明,给他庇护与帮助,让他可以顺利抵达目的地——传说中的丝国。
那个被自己的君王,认为有可能给与帮助,甚至可以发展为盟友的伟大帝国!
他是在七年零六个月之前,被他的君王,罗马之敌,密特拉所眷顾的明君,阿契美尼德王朝之后,万王之王大流士大帝的嫡系子孙——伟大的本都王国国王,尊贵的米特拉达梯大王,被认为是酒神狄俄尼索斯之子的米特拉达梯六世派遣,前往东方,联络盟友的使者。
最初他的使命,是与已经与整个欧罗巴都已经失去联系的巴克特里亚人取得联系。
但当他抵达巴克特里亚时,他发现,这里已经彻底失去了亚历山大大帝的荣光,成为了一个名为‘月氏’的蛮族的乐园。
希腊诸神的光辉,也已经从这里消失。
奥斯匹林诸神的神殿,都被推倒了。
取而代之的是,月氏人信奉的一个名为浮屠教的神庙。
好在,月氏人对于他这样的远方使者,非常友好,许多贵族都很友好的接待了他。
告诉了他很多他之前所不知道的消息。
其中,就有东方的丝国的确切消息。
使得他知道了,在东方,真的存在着一个巨无霸。
一个强大到无法想象的帝国。
月氏人告诉他,那个帝国非常友好,而且乐于与所有人做朋友。
他们有丝绸、香料、黄金。
甚至曾有一位丝国的使者,抵达月氏。
于是,这位使者返回自己的祖国,向他的君王米特拉达梯六世禀报了自己的见闻。
当时,米特拉达梯六世并未表现出什么兴趣。
毕竟,丝国太远了!
而且,中间还隔着一个据说强大无比的蛮国。
然而,四年前,卡帕多西亚王国的国王去世,他的君王为了得到卡帕多西亚,而和原来的盟友决裂,并最终引来了一个强大无比的敌人——罗马!
罗马的亚细亚总督卡西乌斯率领三个强大的罗马军团,悍然介入卡帕多西亚,并迫使他的君王退出这一地区。
从而彻底激化了本都王国与罗马之间的敌意。
于是,在第二年,米特拉达梯六世与亚美尼亚的提格兰二世结盟,积极准备对卡帕多西亚的战争。
这个时候,米特拉达梯六世想起了有关丝国的传说。
因为,战争,特别是对罗马这样的庞然大物的战争,需要海量的金钱和资源维持。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是,资金才是决定战争胜败的关键!
而丝国的丝绸、香料,完全可以作为一张底牌。
于是,他被再次任命为使者,并配给了数十名随从,踏上了前往东方寻找丝国的道路。
用了一年时间,他从本都抵达了巴特克里亚,然后在月氏人的帮助下,穿过了群山与高原,来到了充满了希腊文化色彩的大宛。
在大宛,他得到了更多有关丝国的情报。
知道这个强盛无比的大帝国的富庶与可怕(十几年前,他们仅仅是因为大宛的一个国王拒绝向他们出售一种良马,就发动了十几万大军,跨越了上万里的道路,攻击大宛,并迫使大宛人投降、臣服)。
这让使者更加兴奋!
若本都能与一个这样强大的帝国建立盟友关系。
那么,自己君王的雄心壮志,就有了实现的基础!
击败罗马,恢复希腊,重建大流士大帝与亚历山大大帝荣光就有了可能!
然而,前往丝国,就不得不面对那个丝国的敌人——名为匈奴的野蛮国家的阻拦!
他在大宛的这些年来,已经前后尝试和努力了十余次。
可惜,每次都是半途而废。
匈奴人牢牢的控制住了前往丝国的主要道路,并封锁了任何可能与丝国联系的陆上交通。
所有商旅和使者,都只能通过匈奴人,才能买到那些名贵的丝绸与香料。
当然,使者也听说过,有丝国的商人,会出现在一些国家。
可惜,这些人商品,常常都被这些国家的贵族所买走,外人想要接触这些丝国人千难万难!
在大宛等了两年,就在他耐心将要耗尽,打算回国之时,他得到了一个消息——前往东方的道路,已经畅通。
蛮族内部出了问题,已经不再能有效阻止商旅东行。
闻讯后,使者立刻就带上了自己的随从,雇佣了数十名向导,从大宛出发。
终于,他第一次来到了传说中的丝国的边界。
然而……
望着关塞上飞舞的丝国旗帜,以及那正在不断靠过来的丝国武士。
使者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他并不会讲丝国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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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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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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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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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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