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要做门阀>第十三章 纨绔二世祖
  靠山山倒,靠人人倒!

  骊山之行,让张越深深的了解和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失去了师门的庇护后,他最初有些彷徨。

  但很快,他就振作了起来。

  失去黄老学派的支持,并不是世界末日。

  “我该如何自保?”张越牵着马,走在灞河岸边,望着滚滚北去的灞河河水,陷入了沉思。

  那位神秘老人?

  一面之交,能够送一匹马和一卷书,已经很够意思了。

  一旦他回去,知道了自己是谁?恐怕连这马和书都要收回!

  张越也做好了被收回的准备。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撑得住儒家和当朝丞相的压力。

  “首先,我得去尽量多得到一些文人读书注释的笔记……”张越在心里想道。

  这次骊山之行,让他明白了,只有自己的力量,才是最可靠的。

  而他的力量,来源于那里呢?

  空间!

  若能得到足够多的笔记,便能回溯更多的记忆和技能。

  想到这里,张越便翻身上马,策马疾行,一路赶回南陵。

  有马代步,自然很快,原本,徒步跋涉前往骊山,单程便需要两天。xǐυmь.℃òm

  但现在有了马匹代步,来回也不过两日。

  到第二日中午,张越便回到了长水乡。

  他特意路过了三日前的那个凉亭,发现,亭中和左近,也并无什么人。

  虽然有些失望,但他也知,这是情理之中。

  人家不可能,就为了一个小年轻的几句话,就学刘大耳朵,三顾茅庐。

  说句实话,人家可能早就忘了自己了。

  想到这里,张越就苦笑了两声。

  他自然再非那种爱幻想憧憬的年轻人。生活早已经告诉过他,这个世界,离开了谁都是一样。

  没有自己,明天太阳也照旧升起。

  牵着马,走回甲亭。

  一路上,许多在田间地头树荫下休憩的百姓纷纷与张越打招呼。没办法,这个时代,一匹好马,就像后世开法拉利一样拉风。

  “二郎回来啦!”这是与张家不熟的人,诧异于‘张毅’的好马,而上前凑近乎,万一这张家二郎发达,自己说不定也可以攀附一二不是吗?

  “二郎,前些日子听说你生病了?现在怎么样了?”这是张家的邻居和相熟的农户。他们倒是比较关心,但眼睛也没有离开过张越手里牵着的那匹神俊的棕马。

  张越与他们一一打招呼,回礼。

  乡邻关系,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原主是个书呆子,根本没有怎么去维护。

  但张越却不同,他深知,乡邻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现在的命运。

  于是,与这些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人,都一一答礼,态度谦卑,始终以晚辈自居。

  这让乡中百姓,纷纷觉得受用不已。

  对张越的观感,更是大好。

  聊了一会,张越就对众人问道:“诸位长辈,晚辈离家这两日,可有人来亭中找过晚辈?”

  “有!”一个农夫答道:“昨日,两个穿着儒袍的男子,来到亭里,打探你家的位置,听说二郎你不在家,他们才离去……”

  “昨日早间,俺也看了,有一辆马车,从驰道而来,到了亭中转了一圈,方才离去……”

  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张越听着,心中渐渐沉寂。

  就在这时,张越忽然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呼救声。

  “是柔娘!”他立刻转身,握住剑柄,翻身上马,循着声音找了过去。

  其他百姓一看,也都纷纷跟了上来。

  毕竟,都是同村人,有事也可以互相照应。

  张越骑着马,很快就找到了赵柔娘。

  却见一个衣着精美的贵公子,带着几个手下,奸笑着将赵柔娘与嫂嫂,堵在了路口。

  嫂嫂只能一边尽力护着赵柔娘,一边努力躲闪着对方的骚扰。

  “尔等何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调戏良家妇女!”张越一看,立刻火冒三丈,策马过去,拔剑出鞘,将嫂嫂护在了自己身后。

  “小叔叔!”

  “叔叔!”

  赵柔娘与嫂嫂看到张越出现,都是喜极而泣。

  那贵公子见到张越,又瞥了一眼张越胯下的马匹,嚣张的道:“尔是何人?竟敢阻挠本公子追求淑女之行?”

  “想英雄救美是吧?本公子最喜欢成全你这样的人了……”

  “待我将尔抽的皮开肉绽,满地打滚,尔方知本公子的厉害!”

  “是吗?”张越持剑在手,护住嫂嫂与柔娘,然后看着周围那些将自己包围合拢的家仆一类的狗腿子,一脸不屑与无视。

  张越的神色和态度,让那贵公子看在眼里,就像被踩住了尾巴的猫一样,他立刻就跳了起来:“尔等给我一起上,打死算我的!大不了就出五十万钱赎死!”

  很显然,区区五十万钱,于他而言不过毛毛雨罢了。

  “赎死?”张越却是冷笑一声,为他的愚蠢感到可笑。

  他举剑望着那些狗腿子,冷声道:“尔等可知,尔等已然犯下了诛三族的大罪!”

  这些狗腿子闻言,一时停顿了片刻。

  显然被张越的言语所震慑住了。

  他又回头安慰嫂嫂与柔娘,道:“嫂嫂、柔娘,请放心,有我在,他们必然伤不到你们!”

  张越当然是有这个自信的。

  所谓咬人的狗不叫。

  这个贵公子看上去衣着华丽,出手阔绰,但实则可能就是一个暴发户的儿子罢了。

  没什么了不起的。

  即使他真是什么长安城里的大人物。

  只要他和他的狗腿子敢出手,他们就死定了!

  因为,纵奴行凶,属于死罪!

  当初,当今天子的亲姐姐,一母同胞的隆虑主临终之前,以三千金恳求今上给了他的独子一个免死的机会。

  然而,这位拿了免死诏书的隆虑候,最终还是难逃处死的下场。

  这个时代是西汉。

  不是蒙元鞑清。

  当初汉高帝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百年来,从未有什么权贵官僚,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触犯这三条后,还不受到惩罚的。

  更重要的是——现在,儒家还没有掌握和全面修改法律体系。

  汉律之中,刑无等级的原则依然存在。

  换句话说,现在的汉室,平民犯法,要打五十鞭子,贵族官僚犯法,也得打这么多。

  看到狗腿子们迟疑,贵公子立刻就咆哮起来:“上啊,我家每年这么多钱粮,白养了你们不成?”

  骑在马上,张越手握长剑,看着这些围上来的人,大声道:“汉律:无虎符调兵五十人以上,视同谋反,无大将军大司马符印,聚甲兵五人以上,视同谋反……尔等是要造反吗?”

  张越抬头,看向左右,那些渐渐聚拢过来的人群,大声道:“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那贵公子直到现在才发现,整个道路,都已经被聚拢过来的百姓占据了。

  这些人,这些过去,他连瞥都不肯瞥的人,现在却成了他最大的顾忌。

  而他的狗腿子们,则更是疑虑不已。

  谋反?那可是族诛的大罪!

  他们只不过是来混饭吃的,可不敢沾染这个罪名。

  而那贵公子,也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罢了。

  别说汉律了,估计连论语都背不了。

  见到张越言之凿凿,又看了看左近越聚越多的人。

  这贵公子狠狠的向地上吐了一口吐沫,然后恶狠狠的将眼睛在张越身后的嫂嫂和柔娘身上扫了一眼,仿佛要将她们记住。

  然后,他一跺脚,道:“走!回长安!改日再来!”

  他看着骑在马背上的张越,恶狠狠的问道:“小子耶,你叫什么名字,可敢报上名来?”

  “南陵张毅!”张越将剑收回剑鞘,冷笑着看着这个蠢货。

  他并不怕此人来报复。

  反正,他现在身上,虱子多的很,不怕再多一个仇家。

  他甚至渴望此人来报复!

  因为……

  从他的言行来看,此人应该也是官僚子弟权贵子弟。

  能教出这样的嚣张纨绔的家族,想必在长安城的风评也不是很好。

  这便给了张越操作空间。

  儒生不是自诩君子吗?

  现在你们敢与小人为伍,来共同对付我吗?

  你们还要不要脸了?

  “江寄!”贵公子狠声道:“张毅,你等着,我定让你知道我得厉害……”

  然后他又看向那张越身后的赵柔娘和嫂嫂,眼神如恶狼一般。

  “姓江……”张越笑的更开心了。

  当朝姓江的大人物不多,若是哪一位的话……额呵呵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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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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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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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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