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不清的马匹,到处乱窜。
地面上,横七竖八的,俱是死尸。
有乌恒人的,也有呼揭人的。
走在其中,闻着浓郁到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张越看向了那些兴高采烈的拿着首级来请功的乌恒贵族们。
这些人,现在已经高兴的和过年一样兴奋。
纷纷上前,向张越表功。
这一战,他们多的,斩首三五十,少的也抢到了好几个首级。
张越看着,只是轻轻一笑,就道:“诸位都辛苦了,军功之事,待明日我命邓爽来此清点,各自记录!”
便打马而走。
这一战,只是开胃菜。
歼灭的也不过是最多四百多人的呼揭骑兵。
而且,还是占了夜袭与人多势众的便宜。
此外,这些呼揭骑兵的选择与他们的技战术被他带来的弓骑兵完克,也是获胜的关键。
特别是其主力鲁莽的放弃营地,选择出击,才是此役完胜的根本。
接下来,还有数千呼揭骑兵以及那隐藏这些呼揭人背后的匈奴主力。
那才是真正的考验!
“我必须好好检讨一下了……”握着手里的角弓,张越回想着今夜的战斗过程。
其实……
能打出这样的战果,张越知道,纯粹是依靠,马蹄铁与马镫、马鞍这三大件,对骑兵战斗力的加成。
特别是马蹄铁,它使得战马的速度,大大提高。
尤其是在这样沙地草原上,装备了马蹄铁的骑兵,就相当于跑车,无论是速度还是灵活性,都秒爆对手。
但……
靠弓箭,是解决不了敌人的!
带着那两百多呼揭骑兵,边走边射,放了差不多半个时辰风筝。
期间,展开了七八次的回马射。
但战果,却只是射落了不过百人。
“若是骑射可以解决敌人,那么还要什么重骑兵?”张越检讨着自己。
人类军事史上,从未有依靠远程武器,战而胜之的例子。
哪怕是两千年后,用着高科技武装起来的米帝,也依然需要前沿部署大量陆军。
至于现在?
决定战争胜败的,只会是,也一直将会是士兵们的抵近厮杀。
所以……
“我需要一支重骑兵!”
“冲锋陷阵,凿开敌阵!”
当然,以弓箭为主要作战武器的轻骑兵,也是必不可少的兵种。
战争,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事情。
轻骑兵、重骑兵,分工不同。
就像骑兵与步兵一样,有着不同的战斗任务。
在战争中,尤其是在像汉匈这样的两大帝国的争霸战中,任何兵种都不能少!
…………………………
明月高悬,群星璀璨。
此时,已是午夜时分。
万物寂寥,只有几只野狼,在空旷的草地上,啃食着几具牧民的尸骸。
忽然,它们似乎被什么惊吓了一般,丢下这难得的免费食物,夹起尾巴逃之夭夭。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山丘的高地上,已经被一群群的黑影所占据。
星光下,草原仿佛被染上了一层银白色的光辉。
远远的,只能看到远方谷地之中,还在燃烧的篝火的影子。
“全体上马!”司马玄举起手,高声下令。
然后,他从腰间,取下一个酒袋,痛饮了其中盛满的马奶酒。
略带酸涩的滋味,马上盈满口舌。
随着他的命令,十几个负责传令的亲兵,马上就纵马而过,沿着山峦,向前下令:“将军有令:全体上马!”
声音在夜空下回荡。
一个又一个的汉军骑兵,默默的将一直牵着走到这里爱马,牵到身前,然后,和司马玄一样,将腰间携带的酒囊拿出来,痛饮其中的马奶酒。
接着,他们逐一上马。
此时,已是午夜之后,天明之前。
东方的天空上,太白星在闪烁着。
忽地,一颗流星划破天际。
司马玄仰望着那颗一闪而过的流星,抽出自己腰间的佩剑,向前一指:“灭此朝食!”
全军轰然而动。
数百名持着长戟的骑兵,已经如潮水般,从山坡上倾斜而下。
然后,就是成百上千的轻骑兵,挥舞着利剑与环首刀,紧随其后。
护乌恒都尉,是一支标准意义上的经典汉军。
这从他们发起冲锋时的作战队形就能看出来。
持戟骑兵在前,他们是箭头,是凿穿敌人防御最值得信赖的依靠。
紧随其后的,都是负责砍杀与交替掩护的轻骑兵。
武器装备,五花八门。
环首刀、长剑、长枪,应有尽有。
他们一般以五到十人组成一个战斗小队。
彼此配合默契,前后呼应。
而三到五个小队,紧密靠拢,形成一个互相掩护的作战队形。
全军由二十来个类似的队形构成。
层次分明,彼此联系。
而他们攻击之时的声势,自然也是非同凡响。
几乎如同一副完美的艺术品。
就和与东亚相隔数万里,天之涯的另一侧大陆上,罗马的重步兵方阵一样。
是美与力量的完美组成。
看着大军的阵容,司马玄嘴角微微翘起,志得意满。
直到此时,远方的盆地里的呼揭人才如梦初醒。
在慌乱中,他们急忙起身,在警戒的哨兵的告警声中,手忙脚乱的开始组织防御。Χiυmъ.cοΜ
但……
一切都已经晚了。
当他们好不容易组织起人手,还未来得及展开时。
汉军的打击,就已经来到。
穿着皮甲或者鱼鳞甲,拿着长戟的骑兵,如同飓风一样,直接撞进了营地内。
他们迅速果断,毫不留情的将手中的长戟平端,撞入了那些惊慌失措的人群里。
鲜血与惨叫,几乎同时响起。
但汉军的长戟骑兵,却没有半分感情。
他们冷酷的和石头一样。
面无表情的抽回长戟,然后回身,继续捅刺,就像捅萝卜一般。
与此同时,后续的骑兵,也迅速冲进这个毫无防备的营地。
这简直就是一场大屠杀!
呼揭人甚至没有来得及组织任何反抗,就已经被汉军骑兵凿开了整个营地。
骑在马上的,飞速而来的骑兵,现在只需要做一件事情了。
那就是砍杀!
而在乱战中,呼揭营地里的篝火,四处飞散,这些火星子,落到干燥的穹庐和草堆上,迅速引燃了大火,火势立刻就冲天而起。
大火,让无数牲畜和马匹受惊,到处乱窜。
不过,在这个时候,汉军骑兵赫然发现,那些原本应该已经陷入崩溃和奔逃的敌人,并没有和想象中一样的溃散。
恰恰相反。
在短暂的慌乱后,这些呼揭夷狄,和疯了一样。
他们光着膀子,拿着武器,甚至赤手空拳,迎向了汉军骑兵。
无数人怪叫着,呐喊着,像疯子一样,不惧生死的向汉军发起了反冲锋。
只是瞬间,就有十几个汉军骑兵,被他们拖下了战马。
但这波反冲锋,也就到此为止了。
因为,后续的汉军骑兵,源源不断的冲来。
他们迅速就被毫不留情的碾压了。
而且,他们的挣扎,起到的效果,微乎其微。
甚至,只是加速了他们的灭亡。
毕竟,策马而来的汉军骑兵的速度,是他们无法对抗的。
而汉军的武器装备,也不是他们手头那些可笑的简陋兵器所可以对抗的。
没有有效组织,没有秩序。
全靠悍勇和不惧生死的反冲锋,只是送死而已。
当天际露出点点晨光时,战斗就已经基本结束。
整个盆地,到处都是死尸。
司马玄策马走入其中,看着这个战场,嘴角轻轻一笑:“夷狄,果然是夷狄!”
若是不要命就可以打败汉军。
匈奴人早就做到了。
而事实是——一支人员齐整,组织有序,精力充沛的汉军骑兵,吊打和消灭两倍于己的匈奴军队,就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写意。
这世界,终归是一汉当五胡,汉军驰骋万里无敌天下的世界!
像呼揭这种,只靠个人匹夫之勇,只靠不怕死而作战的骑兵。
早就已经被汉军骑兵淘汰了。
他们只是垃圾堆里的废物而已!
……………………………………
鶄泽。
现在已是地狱。
一个燃烧的地狱。
屠姑射的骑兵,就像是一个残暴的巨人一样,肆意的蹂躏和虐待着那些已经几近崩溃的呼奢牧民。
从昨天下午到现在,呼揭骑兵持续不断的打击和破坏着呼奢部的防御。
到得现在,整个防御已经彻底破碎。
数万人惊慌失措,犹如羔羊。
成百上万的妇孺,瑟瑟发抖的蜷缩在牲畜群里,向着她们所知的一切神明祷告。
从匈奴的天神到乌恒人信仰的赤山山神,乃至于汉朝的太一神、五帝八主。
他们几乎都祈求了一遍。
可惜,没有任何人回应。
现在,他们只能寄希望于运气,寄希望于那些征服者不要太残暴。
而,这无疑只是一个奢望。
因为,他们亲眼见过了,那些匈奴骑兵的凶残。
曾有氏族主动投降。
但结果,却是被当着所有人的面,全部斩杀!
忽然,一声号响从天际传来。
呜!!!!!!!!!
有人闻声看去,这才发现,不知在何时。
一支大军,已经出现在了东南的地平线上。
红袍,玄甲。
象征着大汉天子的黑龙旗,随风飘荡。
“天子来救我们了!”
“圣天子的王师来了!”
这一刻,呼奢人抱头欢呼,看着那面曾经厌恶甚至是敌视的黑龙旗,此刻,每一个人心里都泛出了一种名为幸福与安全的滋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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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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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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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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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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