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要做门阀>第七百二十四节 最终……却变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
  随着时间流逝,及至申时,原本笼罩天空的乌云,渐渐散去,阳光穿透了云层,将温暖带回人间。

  此时,演武场中,数百名从新丰各乡亭选拔和考察后征调来的官吏,排着队伍,在胡建、常远等人的率领下,踏着整齐的步伐,列着纵队,踢着正步,走入演武场中。

  数百人,近乎如臂指使一般,宛如一人。

  而他们集体踢出来的正步,更是威风凛凛,气象万千。

  引得无数军功贵族,纷纷瞩目。

  “这新丰的官吏,也未免太生猛了吧?”司马安等人,目光灼灼,又是惊喜,又是担忧。

  喜的是,这些官吏还未真正成军,就已经如同军人一般,训练有素,威势赫然。

  尤其是这踏步的声音与沉默但充满了秩序的阵列。

  让人望之胆寒。

  自秦以来,诸夏军队,就已经从混乱无序,走向了纪律为王。

  秦代的虎狼之师,甚至连什么样级别的军人,吃什么东西?穿什么材质的军服,乃至于住什么样的军帐,都是事无巨细,罗列的清楚。

  汉承秦制,自也继承了很多秦军的规矩。

  至今,汉军精锐之中,各级将士的待遇分野,依然清晰无比。

  新兵与老兵,卫戍兵与野战兵,地位、待遇、军饷、吃食,都是截然不同。

  故而,汉军与秦军一般,迷恋秩序为王,以为整齐就是美,纪律就是好。

  似飞将军李广那样的将军,只是特例和异类。

  如今,看着新丰的这些官吏们,踢着正步,队列整齐。

  便连一直不屑的人,也都不得不正眼相待。

  军中就是如此!

  实力称雄,谁强谁大佬,弱小别bb!

  当初条候周亚夫建细柳营,长平侯卫青建羽林卫,冠军侯霍去病编练骠姚校尉。

  都是力压天下,镇压南北两军。

  无数名宿,无数战功赫赫的精锐,纷纷俯首。

  “只是样子货罢了……”曲封见着,嘴上虽然倔强,但心里面已经是动摇了。

  连从乡亭抽调来的官吏,也能如此秩序井然,还能踏出这样威武的脚步。

  这已经是强兵的种子了!

  须知,这世界的军队,漂亮就是正义,威势就是战斗力!

  便是匈奴和西域的夷狄,也是如此。

  衣衫褴褛,队列散乱的骑兵,十万骑也是牛羊,三千精骑就能追亡逐北。www.xiumb.com

  甲胄鲜明,队列整齐,威风凛凛的才是强军,才能让人高看一眼。

  也正是因此,汉匈战争中,双方都用过以老弱为诱饵,诱使对方主力深入腹心险地,然后聚而歼之的记录。

  赵破奴全军覆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

  “立正!”作为军正,胡建穿戴着甲胄,在走队伍的最前列。

  当他走到演武场的正中时,猛地从腰间拔出佩剑,大喝一时,将佩剑举起来,端在手臂前,与额平齐。

  “立正!”在他身后,带着队列的常远等人,也立刻拔出佩剑,发出命令。

  整个队列,瞬间就原地停滞,所有人都拔出佩剑,如胡建等人一般,直视前方。

  胡建转过身子,看向自己面前的这些官吏。

  新丰的官吏,与别处官吏最大的不同,便是在这纪律和训练上了。

  公考士子们,将他们的军训内容,教给了他们所到之地的每一个人。

  而那些没有接受过军训的官吏,身处在这个集体中,不会踢正步,不懂列队,不知道做俯卧撑和深蹲、跑步的,就是异类。

  就像旁处的官员,若是不受贿,不徇私,就是异类一般。

  而异类,很难生存。

  因为人类是社会动物,需要社交才能存活。

  而社会动物,最大的特征,就是趋同。

  也就是所谓的白沙在泥中,与之俱黑。

  如今,新丰官场,风气就是这样。

  不懂公考士子们的兴趣爱好,就难以合群,而不知政务,不懂农事的,则无法晋升。

  若是不赞同大复仇,不喜欢大一统,不去想如何‘建小康’的,更是会被直接排斥、孤立。

  许多的古文学派的人,就是这样被挤走了。

  而留下来的,不管之前是何形态,现在都已经被同化了。

  变成了一个让外人诧异,令很多儒生惊惧的存在。

  在新丰,诗赋的风气,近乎于无。

  哪怕是从前做的一手好诗赋的太学生们,如今也收敛起了文采,放下笔墨,拿起了刀剑和犁辕。

  想那太学王吉,从前何等潇洒,堪称风流人物,行必正装,言必孔曰。

  现在却是能蹲在泥坑里和农夫说话,也能提着酒壶与商贾交心。

  嘴中虽然已经不离孔子、春秋,但脑子里每天想的却是土地、产出、税赋、人口与建设。

  还有龚遂、解延年,从前何等人物?

  可谓衣冠飘飘,风流人物!

  但现在,却每日与算盘为伍,常常顶着一双熊猫眼,在堆积如山的账册里,日以继夜的计算着。

  好不容易有了闲暇,却没有去吟诗作赋。

  反而换上了劲装,去和同僚一起打撞球,经常撞的浑身淤青,却是满脸笑容。

  想到这里,胡建就不由得抬起头,看向那观礼席上,坐在长孙殿下之侧的那人。

  他知道,这一切的源头,都在那位侍中官身上。

  他塑造了新丰的风气,打造了新丰的制度,更特意将事情向这个方向发展。

  胡建很清楚,照这样发展下去,不出一年,新丰的躯体上,有一个幽灵,就要借尸还魂。

  名为军国,称作耕战的幽灵!

  哪怕是现在,这个幽灵也在跃跃欲试,想要破出封印了。

  而这……

  正是胡建,与他的师长,梦寐以求的!

  想到这里,胡建就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面朝观礼席上的刘进,单膝下跪,高声道:“末将胡建,拜见长孙殿下!”

  “奉殿下之令,末将从新丰考察有力之吏,凡二百一十五人……”

  “新丰乡亭,以射术考核,又荐勇武之士一百七十八人……”

  “合为四百零三人!”

  “今已皆至,请殿下检阅、训示!”

  在胡建身后,整整四百零三名官吏,纷纷持剑而拜,口称:“末将等受陛下隆恩,殿下知遇简拔之义,此身心许社稷,唯愿为殿下牛马走,纵使贱躯以填沟壑,即使刀山火海,亦是一往无前,死不旋踵!”

  四百零三人,齐声而拜,声闻十余里,震惊内外。

  观礼席上,许多博士身边的弟子门人,都是惊惧不已,满脸震怖,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一切。

  每一个人都感觉到了,有大恐怖、大震怖,就在眼前。

  灵魂深处的恐惧,袭上心头。

  这一刻,他们回忆起了,百五十年前的灾难。

  一个名曰秦的大魔王!

  那时候,儒生就如猪狗。

  那时候,儒家的道理,就像废纸。

  那时候,儒门的理想、抱负和主张,就像废话。

  儒家先贤,多次入秦。

  得到的结果,只有一个——去死!

  便是荀子,以大智慧、大毅力和大勇气,改革儒学,引入法家主张,提倡法今王,以贴近秦政秦法。

  得来的,却一直是白眼。

  秦人宁愿拥抱吕不韦的杂家学说,也对儒家的道德礼法弃之如敝履。

  而今日……

  眼前的这些官吏,虽然不乏儒生,甚至不缺儒门精英。

  但他们的气质,他们的气势,他们表现出来的侵略性和作风。

  却怎么看都像是那个大魔王的模样。

  许多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特别是董越身边跟着的几个门徒,都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在心里想着:“难道……吾等儒生,吾辈的最终样子,就是如此……”

  “花费百五十年的努力,却活成了自己曾经最厌恶的人?”

  至于其他人,就更是不堪了。

  错非,他们的老师,那些巨头们,还没有发话,恐怕此刻,他们就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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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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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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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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