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要做门阀>第七百节 入我瓮中(1)
  一个时辰后,泥靡内心的感觉更加强烈了起来。

  因为,眼前的事务,让他感到无比恐惧!

  数百台铁毡,在眼前一字排开,分成数列。

  上千名铁匠,挥舞着铁锤,不停的敲打和捶打。

  一件件铁器,在工匠挥汗如雨的敲锤,逐渐定型!

  更让泥靡恐惧的是,那个看上去胖乎乎的汉朝人的话。

  “殿下……小人这作坊,主要生产的是铁锄的锄面和铁钎的长钎头……”

  “现在,每天能生产大概两三千件吧……”

  “只是生铁原料有些供应不上来啊……若能得到充足原料供应,产量应该还可以再提振一些……”

  这些话,每一句都像利刃,刺进了泥靡的心脏中。

  每天制造数千件铁器?

  哪怕只是一个零件,那也意味着,只要汉朝人需要,这个作坊完全可以转型生产兵器。

  换而言之,它一天就能武装三千士兵!

  对于乌孙来说,这简直是一个绝望的数字。

  更绝望的是,这个作坊,还只是汉朝的这个城市里,二十多个大型作坊之一。

  面对这样可怕的生产能力,乌孙人拿什么来对抗?

  除了绝望之情,泥靡内心,还出现了另外一个想法。

  这是他数日前和滇王太子常慎一起游玩时,常慎偶然间告诉他的事情。

  “不为中国,则是夷狄,中国富强,夷狄贫弱,此乃天定!何也?夷狄之不修文,不行仁义,无有忠孝,其父杀子,子弑父,由来已久,故上下离心,彼此敌视,吾闻匈奴单于夜宿王庭,竟不敢刀剑离身!”

  “中国则不然,天子行圣道,施仁义,泽教化,推崇忠孝,故上下有别,尊卑有序,昊天如何不赏中国而罚夷狄?”

  如今,亲眼看着汉朝人以匪夷所思和无法想象的速度,生产铁器,锻打农具。

  泥靡不得不相信常慎说的话。

  他虽然年轻,但去过的地方有很多。

  他去过匈奴,在单于庭和匈奴王室把臂同游过,也曾游走西域,率军巡视,更越过葱岭,和康居人‘切磋’。

  在没来汉朝以前,他认为的世界,都是一样的。

  逐水草而居的引弓之民,统治和奴役着那些定居耕种之人。

  那些孱弱的农耕之人,在引弓之民的铁骑面前,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卑躬屈膝,奉上女子财帛,祈求引弓之民的宽恕。

  但……

  到了这汉朝,自称诸夏的中国之地,一切都变了。

  他在河湟之间,看到过那些放牧游牧的引弓之民们,驱赶着大批牲畜,迁徙于牧场之间。

  但,一旦他们遇到了博冠长袍的汉朝人。

  特别是那些戴着羽冠的汉朝士大夫骑马而来。

  整个部族,无论男女老少,都主动让开道路,甚至还有人会匍匐在地,对汉朝人行礼问安,口称明公。

  一开始,他不了解,很疑惑。

  但如今,他知道原因了。

  “仁义不施则攻守之势异也!”念着这句汉朝人的话,泥靡在心里道:“不行忠孝,则人民不安,国家不宁……”

  他想起了乌孙历史上的数次动乱。

  其中就包括了现任昆莫翁归靡之父大禄引发的那次动乱。

  在作为君父的先昆莫猎骄靡还在世的时候,大禄就悍然引兵,威逼赤谷城,逼迫先昆莫妥协。

  乌孙也是因此,从此分裂,至今依然动荡不安。

  若是有中国的忠孝观念,大禄敢叛乱,敢威逼吗?

  怕是连个念头都不敢动!

  “不行仁义,则人民不服,文明落后……”

  无论是西域还是匈奴或者康居远西之地,所有王国都是拳头说话,弱小和战败者为奴为婢,收尽欺凌与压迫。

  乌孙国内的牧民,几乎没有人能活过三十岁。

  而汉朝的平民,却有能活到七十、八十的,泥靡甚至在上午的时候,见到了一位汉朝老人,居然有九十多岁。

  他至今依然记得,那位老人,虽然走路微微颤颤,牙齿也掉光了,连眼睛都看不清了。

  这样的老人,不管是在草原还是远西,无论是奴隶还是贵族都不会被人重视,甚至会被人欺侮。

  但在汉朝……

  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官员贵族,甚至是那位汉朝的长孙殿下,对这位老人,无不恭恭敬敬。

  这和乌孙人对老人的处置方法,有天壤之别。

  更重要的是……

  泥靡眼中闪现着光泽:“汉朝人肯定是实施了仁义忠孝,按照他们的先人教诲,努力践行,才有今天的富强!”

  这是所有人类的通病!

  喜欢从结果倒推过程!

  马克波罗游记公开后,整个欧陆,就掀起了中国热。

  文艺复兴运动的那些巨头,都是将遥远的未知东方古国,视为天堂,看做伊甸园。

  大英帝国的公务员考试选拔制度,甚至就是在中国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

  因为在很多人看来,中国的就是好!

  瓷器也罢,丝绸也好,茶叶也是,都是完美的产物。

  自然,中国的制度和思想,也是完美的。

  而同样的,当中国人打开国门,看到西方的发达国家的情况后,几乎所有人都一致认定,西方能发达,靠的就是左手民猪,右手自由。

  要和西方一样,就要自由,就得一人一票,民猪共和。

  幸好,伟大的毛熊,继承了伟大的老大哥的意志,先走一步,趟了地雷,用自己的鲜血,证明了其实压根不是这样的。

  后世无数俊杰,知识分子、精英,都不可避免的得了这个病。

  泥靡不过是西元前的一个游牧王国的王子。

  乌孙人甚至连文字都没有,立国也不过百多年。

  再强、见识再多、城府再深,在这样的人类通病之前,又岂能幸免?

  所以,他不可避免的陷入了自我否定和深思之中。

  而这种自我否定,在他来到了另外一个工坊时,达到了高峰!

  在这里,他见到了让他永世难以忘记的一幕。

  汉朝的少府,从新丰城外,挖了一条渠道,引水进入此地。

  他们在渠道的上游,建立了一个大约四五丈高的蓄水池,由闸门控制。

  水池下方就是工坊所在的地方。

  当闸门打开,积蓄的河水倾斜而下,灌入一个从作坊中延伸出来的巨大木制木槽中,木槽起码有一人高数丈长,当河水注入其中,木槽就被水的力量带动向下沉淀,带起了在另一端的一个巨大的沉重铁锤狠狠的砸下来!

  砰!

  沉重的铁锤,击打在工作台上,将一块模样奇特的铁具,打造成型。

  那是一个怪模怪样,被嵌在工作台上的器具。

  直到它被取出来,呈递到汉朝的皇长孙面前时,泥靡才发现,那是一柄刀,一柄细长的刀。

  虽然还未开锋,但其构造的形状和特征,却让泥靡知道,这是一种专门为骑兵装备的,特别适合在战马上挥砍的骑兵刀。

  那迷人的造型,那细长的体态,那坚固的刀身,每一样都比最纯洁美丽的处女还要动人,让泥靡心旷神怡,难以自抑的迷恋上祂。

  就听着那位汉朝的‘张子重’拿着那柄刀,对汉朝的皇长孙道:“殿下请看,此乃少夫巧匠和臣以及丁令吏一同探讨和制造的水利锻锤的实验装置打制成的马刀……”

  “此刀长三尺,厚一寸,刃两毫,最是适合在马上挥砍……”

  “而且,若是继续改进水利锻锤,择一良湾,引水捶打,一台锻锤装置可以日产马刀数十柄……”

  听到这里,泥靡已经是浑身都战栗了起来。

  日产数十柄,那搞上十台,岂不是能生产数百柄了?

  汉朝人这么富裕,完全可以搞个上千台啊!

  要不了几个月就能秒天秒地了!

  就听着那张子重继续道:“殿下,此外,此物还是国家制造马蹄铁的最佳装置!”

  “若能制造数十台,不出一年,只要精铁足够,完全可以让汉军完成全面的马蹄铁换装,使得汉家将士拥有一项决战利器!”

  听到这里,泥靡再也按耐不住,走过去对张越用自己刚刚学会的汉人礼仪,拱手问道:“敢问贵官,所谓马蹄铁乃何物?”

  张越闻言,微笑着回头,看着泥靡。

  “总算咬钩了!”在心里面,笑了一声,张越就回礼道:“好叫贵使知道,此乃吾国的战略利器!”xiumb.com

  “装备于战马之躯,可以驰骋千里,而不至马蹄受伤!”

  听到这里泥靡就瞪大了眼睛。

  作为游牧民族,泥靡自然知道,马蹄是什么构成的?

  任何马种,不拘是常见的挽马,还是骑兵用的战马,或者乌孙马、大宛马这样的名马。

  所有马种的马蹄都是相同的。

  它们和人的指甲一样,一个不注意就会疯涨。

  有些怠懒的牧民,养得马匹,一个没注意,马蹄的蹄角就拖在地上,长达数尺,变得几乎无法驰骋。

  所以,战马的马蹄需要定时修剪。

  但……

  当其剧烈运动时,马蹄和草皮摩擦,很容易就会受伤,一旦受伤,引发感染,如是夏季,战马必死无疑!

  至少在乌孙是这样的!

  所以,乌孙人从来不在夏天用兵。

  以泥靡所知,匈奴人也是如此。

  但汉朝人,却告诉他,他们发明了一种保护马蹄的器具?

  这叫泥靡如何不疯狂?

  如何不激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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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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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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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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