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现在太阳已经升起,然而路边的枯草上的霜冻,却依然存在。
张越走在田间的道路上,观察着眼前延绵不绝的麦田。
夏季补种的宿麦,现在长势良好。
郁郁青青的麦苗,丝毫没有被严寒的气温所影响,迎立在寒风之中。
“明府,按照您离县前的嘱托,新丰所有麦田,都已经在入冬前,浇好了封冻水……”赵过满脸兴奋的在旁说道:“此策真乃良策啊!入冬以来,全县麦田的死苗现象,几近于无!”
这确实是一个奇迹!
今年夏季旱灾,持续的酷暑,大量蒸发了土地里的水分。
本来,按照一般的情况,以赵过在岐山原多年的经验来看,夏天过于干旱,种下的宿麦会在冬季因为缺水,导致土地硬化而死!
而用了张越的这个策略后,却神奇的让这些麦苗,都成功的活了下来。
张越听着,嘱托道:“赵令吏,不可骄傲,如今还未到严冬,这些麦苗能否活过今年的冬雪,还是未知!”
如今的气候,与后世不同。
总体来说,现在的地球气候,处于一个逐渐下降的过程。Χiυmъ.cοΜ
在过去百年,全球平均气温,起码下降了两度!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在一百年前,颛顼历还能通用,还可以使用。
而在现在,旧有的颛顼历却已经不堪使用了,所以国家才要编纂太初历。
而太初历,也只用了不过一百年,就不堪再用!
故而,如今的关中气温,比后世要冷的多!
现在关中的白天,最高气温,恐怕也不过两度。
到了夜晚,最低气温可能会跌落到零下十度以下。
真的是呵气成冰!
这对新丰补种的宿麦,是一个严重挑战!
所以,张越昨日和刘进一回新丰,今天就迫不及待的出来视察麦田了。
好在,这些空间培育出来的麦种,非常给力!
其根茎的蓄水性能,甚至直逼了后世某些杂交麦种的蓄水、抗旱能力。
只是,依旧不能大意,更不能掉以轻心!
张越蹲下身子,从麦田掰下一块土壤,微微用力捏碎,感受一下土壤里的含水量和湿润度,便嘱托道:“烦请令吏告知全县农稷官和百姓,务必要时刻关注麦田的土壤硬化情况,必要时刻组织百姓进行碾麦作业,不要令土地的土坷垃过多!”
“诺!”
张越打开手,仔细观察了一下手里的土壤,然后他轻轻捏起一个小小的黄色的虫卵,眼中猛然露出忌惮之色,久久不能言语。
“张卿,怎么了?”一直在旁边仔细聆听和学习,甚至恨不得拿个小本本记下重点的刘进看着张越的样子,轻声问道。
“这是蝗虫卵!”张越沉声道。
他松开手,土壤之中,十几颗类似的虫卵,掉落下来。
“蝗虫卵?!”刘进闻言,也是震撼莫名。
而跟在两人身后的乌孙小昆莫,更是惊愕了起来。
蝗虫!
不管是在中原,还是在草原,都是不可抵御的天灾!
泥靡曾见过,草原上的蝗灾惨状。
铺天盖地的飞蝗,在数日之内,就将方圆数百里的一切啃食干净。
无论是萨满祭司,还是乌孙的骑兵,都对这些可怕的生物无可奈何,只能是在哀嚎与绝望之中,向狼神和乌鸦之神祈祷。
但是……
蝗虫难道不是魔鬼的爪牙吗?
这蝗虫卵又是怎么回事?
正疑惑中,就听着那位汉朝的长孙殿下问道:“爱卿,你可确定了?”
“臣确定!”张越捏着那粒虫卵轻声说道,他回溯的资料里,就有着种种蝗虫卵的图片。
他已经再三与回溯的资料对比过了。
他知道,手里的这粒不起眼的虫卵,正是曾让整个中国闻之变色的蝗虫卵!
“爱卿……孤听说,蝗虫乃是鱼虾所化,怎会产卵于土中?”刘进疑惑的问道。
泥靡听着,也用着不太熟练的汉话道:“在乌孙,萨满祭司们说,蝗虫乃是狼神身上的虱子所化,乃是狼神对不敬者的惩罚!”
“既是狼神身上的虱子,怎会产卵于土中?”
不得不说,这位小昆莫在语言方面天赋奇佳,不过十日就已经可以简单的交流,能听懂大部分的普通汉话,甚至还在学习汉字!
张越听着,笑了一声,对两人解释道:“旧者先人见蝗虫飞入湖海,以为其乃鱼虾之化,臣也曾以为是……”
“不过……”张越抬起头来,道:“臣幼年贪玩,太始中,关中有飞蝗入南陵,无数良田顿时化为虚无,臣甚恨之,尝于邻里,以网兜杀蝗!”
刘进听着点点头,道:“孤听说过此事,太始二年,关中飞蝗,李少卿曾上书皇祖父,请发六校尉,捕杀害人之蝗……”
对于在公羊思想熏陶下的汉人来说,蝗虫这种吃自己庄稼的害虫,除了少数地方的愚妇愚夫之外,大部分地方的士大夫贵族,都只有一个态度——杀!
不惜手段的捕杀!
毕竟,大复仇思想,可是连刑天也是推崇不已,杜伯更是被人们以为是鬼神,被广泛祭祀!
刑天舞干戚,天帝也要拉下马来。
杜伯冤死,化作厉鬼,连周天子也要带走!
蝗虫这种毁灭性的害虫,就别指望有什么人会在它们面前屈服了!
这也是为何尽管史书记载,西汉王朝每隔八年必然发生一次蝗灾,但蝗灾造成毁灭性损失的记录却寥寥无几的缘故。
官府、士大夫,遇到蝗灾,没有束手就擒,而是积极反抗和捕杀,尽一切努力,将蝗灾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可惜……
人力在这种大自然的力量面前,显得无比脆弱。
在这个没有化学杀虫剂的时代,人们杀掉的蝗虫还没有它们繁殖的多。
倒是泥靡,听着张越和刘进的对话,吓得寒毛倒立!
汉朝人竟然敢杀蝗虫?
敢杀狼神的灾厄使者?
不要命了吧?难道汉朝人不怕神明震怒?
就听着张越道:“臣当时在一河滩边,找到了一群正在啃噬青草的蝗虫,以网兜捕之……”
“臣恨其深,欲以火焚之……”
“便以网兜将之带回家中……”
“然而……”张越看着刘进,缓缓的道:“当臣回家,将网兜中蝗虫取出,丢入家中炉灶后,臣偶然在网兜所留土中,发现了类似的数十枚虫卵……”
“殿下您知道的,臣素来好奇……便以瓦罐存之……其后便忘却了此事,但到了第二年夏天,臣在院中嬉戏时,发现有虫从瓦罐中爬出,啃食院中青草后,化作飞蝗飞走……”
“从那以后,臣便留心于此,数年以来,不断从土壤中找到类似虫卵……结果都证明了,这些虫卵,便是蝗虫卵!”
“殿下若是不信,可以将这几枚虫卵养育瓦罐中,明岁春夏,必可见其虫!”
对于张越,刘进自然是非常相信的,道:“既是卿之言,孤自无所疑!”
他看着那些蝗虫卵,神色不免是凶狠起来,骂道:“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田祖有神,秉畀炎火!”
“孤恨不能一把火,将天下蝗虫皆焚烧干净!”
“殿下信任,臣无以为报!”张越看着刘进,动容道:“臣亦是如此,炎帝若有灵,恐怕也会以天火焚之!”
“不过……臣倒是知道一个可以有效灭杀蝗虫的法子……”
“什么法子?”刘进连忙问道。
“多养鸭、鹅!”张越轻声道:“鸭、鹅,及飞鸟家禽,皆蝗虫天敌,其以蝗虫为食,一日可食数十只!”
“特别是,臣观察蝗虫数年,知蝗虫习性,喜纵列活动,其在食物富裕之时,会互相避开,故不会形成蝗灾……独其食物匮乏之际,方才集中起来,形成蝗灾……”
“这也是为何,每每蝗灾,皆发生于大旱之后的缘故!”
“而若在其孵化之时,就驱使鸭鹅捕食,其数量大减,纵然干旱,蝗灾亦可消减甚至断绝!”
养鸭、鹅等家禽,确实是避免蝗灾的不二手段。
当然,各类鸟禽也是重要的蝗虫的天敌!
张越看着刘进,道:“所以殿下,臣想请殿下上书天子,请陛下令关中有司,贷以鸡、鸭、鹅各五羽与百姓,冬贷夏还,息以十一……既可防蝗灾,又能令百姓增加收入……一举两得!”
便是没有发现蝗虫卵,张越也会在新丰开始推行禽类小额贷款。
由官府买来各种家禽,贷给百姓,别小看鸡鸭鹅!
事实上,张越在新丰调研发现,自耕农和佃农的副业收入里,妇女织布养蚕是排名第一的来源。
而排名第二的,正是蓄养家禽。
只要足够勤劳和节俭,一户人家,养个七八只鸡、五六只鸭鹅,不成话下。
鸡鸭鹅所产的蛋,既可以拿去市场换来现金,也能作为家人的蛋白质补充。
在临渭乡,有一户的妇女,在丈夫死后,就是靠着养蚕、养鸡鸭,养活并拉扯大了四个儿女,还都给他们娶了媳妇/嫁了出去。
这简直是奇迹!
张越知道后,立刻下令,给这位妇女送去十匹布帛和一块牌匾,还免了她三年的徭役和赋税,更任命她为当地的农稷官!
如今在这位妇女的指导下,临渭乡的妇女们,纷纷在荒地种植桑树,在家里养起了禽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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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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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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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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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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