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如此,当他们行至尚冠里大道时,也依旧感受到了从灵魂深处传来的震怖!
因为……
尚冠里大道,是当前世界最大的城市道路。
可以在并行八车的同时,还能让大量人民穿行其中,不受阻碍。
这在后世,可与十二车道的高速公路相比了。
更麻烦的是——当代的游牧民族,并没有后世宋明的游牧民族的心气和底气。
在宋明,他们已经在战场上证明了自己,打得过南边的汉人政权。
甚至曾经入主中原,君临天下。
而很遗憾的是,在现在,哪怕是匈奴也是被汉军吊着打。
如今是一汉当五胡的时代!
别说乌孙骑兵,就是匈奴骑兵,也需要集中主力,将汉军吸引到距离基地千里外的战场,通过不断消耗,才有可能逼退汉军。
在强大的军事力量震慑之下,乌孙人没有一个敢说‘汉朝虽富,但人民孱弱,不过是羊群而已,待我取之’这样的话。
恰恰相反,整个世界,都在强大的汉军力量面前,瑟瑟发抖,战战兢兢。
他们最多只能在心底酸溜溜的腹诽:“汉朝人生活如此奢靡,哪能吃什么苦?又岂能如我乌孙勇士,可以餐风露宿,忍饥挨饿?”
“汉人不过是靠着国力强大,堆积出来的强军罢了!若我乌孙也能如此富庶,早就征服天下了!”
但……
每一个人心底都明白,这其实是妒忌、是羡慕。
正如后世某个米粉,落魄的时候就说什么‘米帝少爷兵,吃不得苦,你看,他们过个圣诞节都要红酒牛排、冰淇淋火鸡,而且还是空运来的!要不是他们的飞机大炮导弹厉害,俺一个能打十个!’。
‘有本事,都不用坦克大炮飞机,咱们比划比划……’
结果一发达,就摸着米帝过河了。
到最后连涂装,都是一水的自由范……
无数吃瓜群众的二十四k氪金狗眼,掉了一地。
也是因此,乌孙人全体陷入了沉默。
眼前的事实,让哪怕是最骄傲的泥靡,亦是被剥掉了所有骄傲,被迫赤裸裸的直面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
现在,他们不得不去思考一个问题。
倘若……
匈奴人顶不住了。
汉朝冲出了匈奴人苦心经营的防线,长驱直入,打到门口,乌孙怎么办?
准确的说,是他们这一系怎么办?
尤其是泥靡,不得不去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因为……
当今乌孙昆莫翁归靡在六年前和汉朝的解忧公主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为‘元贵靡’。
一旦汉朝大兵,来到乌孙门口。
汉朝人会不会扶持元贵靡呢?
退一万步讲,纵然汉朝不扶持元贵靡,但,这个流着汉朝血统的乌孙贵族,也肯定可以从汉朝得到源源不断的支持。
以汉朝的体量,指缝里随便漏一点出来,就能让元贵靡迅速壮大。
届时,元贵靡就将成为他的心腹大患!
只是想着这一点,泥靡就皱起眉头,陷入了深重的忧虑之中。
其他人,更是忧心忡忡,满脸绝望。
他们是泥靡的臣子,一旦泥靡gg,他们自然也就gg了。
哪怕投降,也将失去大部分的权力和部族。
而此时,使团的车队,却忽然停了下来。
泥靡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看着同车的张越,问道:“贵官,为何停下来了?”
“因为,已经到了目的地了啊……”张越笑着掀开车帘,走下马车,道:“使者请,此地就是吾国专门为贵使一行准备的行辕……”
泥靡不由自主的学着张越的模样,提着绶带,走下马车。
他虽然不太习惯,但可以看得出来,他在努力学习。
刚刚下车,泥靡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奢华到超越想象的豪宅。
就连大门,也是鎏金装饰,门口更是站满了全副武装的卫兵。
“使者……”张越笑着介绍道:“这里便是吾皇专门嘱咐,为使者准备的在长安期间休息的行辕……”
“整个宅邸,一共有一百四十五个房间,包括厨房、杂物房、客厅、书房……”
“此外,还给使者一行,准备了数十名仆人,照顾起居……”
“除此之外……”张越笑着道:“此宅之旁,还有吾皇的藩属滇王和夜郎王的王邸,使者若是闲暇无聊,可以去找这两位交流……”
“滇王?夜郎王?”泥靡满脸疑惑。
“嗯!”张越笑着解释道:“此乃吾主庇佑和眷顾的两位国王,其国皆在西南,其先为吾国先民,后因战乱移居西南,如今认祖归宗,奉吾主圣天子为主,岁岁朝贡,吾皇甚为怜悯,便嘉恩于彼,准其内附,册封为汉滇王和汉夜郎王,给王印符绶,许其世世代代,为汉藩屏,永享国祚!”
“说起来……”张越看着泥靡,忽然道:“本官曾读吾国史书,找到了些有关贵国的记载……”
“嗯?”泥靡猛然抬头,看着张越。
乌孙人的历史,他自然知道。
当初他父亲在世之时,就和他讲过一些。
乌孙的先民,曾经生活在从前匈奴的昆邪地,现在汉朝的武威和天水之间。
后来乌孙先王为月氏所败,只有先昆莫,得神明庇佑。
有天神化身为狼,叼来肉食,供养先昆莫。
更有神灵,化为乌鸦,为襁褓之中的先昆莫喂水。
因神明之佑,先昆莫才能逃过月氏人的追杀,并免于饿死,最终为一个仆人所救,仆人带着先昆莫辗转找到匈奴的冒顿大单于,报告了狼和乌鸦照顾和看守、喂食的事情。
冒顿大单于闻而惊讶,于是亲自去察看先昆莫,非常喜爱,于是收为义子,将先昆莫交给其子左贤王,也就是后来的老上大单于赡养。
因先昆莫是冒顿大单于的养子,所以当冒顿大单于去世,其遗命分给了先昆莫一部分的牲畜和部族。
乌孙,就是靠着这些冒顿的遗产,渐渐兴盛起来。
并跟随着老上大单于,讨伐月氏,立下功劳,被许给了今天的乌孙国都赤谷城一带的草原。
除此之外,泥靡对于乌孙民族,特别是他的祖先的曾经,其实也不是很清楚。
张越看着他,笑道:“在吾国史书上,记载了一个名为昆的部族,曾经活跃于吾国先王周文王和周武王之时!”
“诗云:肆不殄厥愠,亦不陨厥问。柞棫拔矣,行道兑矣,混夷喙矣,维其喙矣!”
“此处之混夷,经本官考证,当是贵国的先民,号为昆人、昆邪、浑邪的族群……”
泥靡听着,双目陡然放射出光泽。
作为乌孙王族,他自然知道,张越说的是对的!
乌孙旧名,就是昆邪!
改名乌孙是先昆莫猎骄靡的事情!
而乌孙的君王昆莫这一称号,就是为了纪念自己的先王。
此事,就算是乌孙王族,也只有少数几人知晓。
所以,泥靡立刻上前,迫不及待的问道:“除此之外,贵国史书还有些什么有关昆人的描述?”
寻根溯源,是人类的天性。
特别是对统治者来说,他们需要一个证明自己血统高贵和悠久的证据。
以此来慑服国民!
特别是游牧民族,尤其重视血统。
君不见,后世蒙元帝国嗝屁后,黄金家族依然引领风骚?
哪怕是傻子,只要是黄金家族的后裔,就能当上贵族!
张越看着泥靡,微笑道:“自然是还有许多的……”
“譬如,吾曾于某本史书上看过,周天子,曾经册封贵国先君为子爵的记录……”
“吾国的先贤孟子,也曾说过:惟仁者能以大事小,是故汤事葛,文王事混夷……”xǐυmь.℃òm
“如此说来的话,吾国的先王,曾至贵国先君处学习治国理政,受益颇多……”
“真的?”泥靡不由自主的昂起头来,心里生出骄傲之情。
连汉朝这样的强国,也曾要向我的祖先学习,真是荣誉啊!
但,很快他就又沮丧了起来。
今天的乌孙,早已经遗忘了历史,遗忘了先人。
大多数人甚至连乌孙是发源于昆邪地的事情也不知道了。
张越笑眯眯的看着泥靡,点点头,道:“这是自然!”
便是历史上,没有这些记载,他也可以发明这些记载。
更何况,这些事情白纸黑字,记录于战国诸子的文章和先王的典籍之中。
“不瞒使者……”张越轻声笑道:“以吾所知,其实匈奴之先,亦是源于吾国夏后氏……”
“在大约千年以前,夏人失德,汤王顺天应命,讨伐暴君,夏桀之子淳维亡于河西地,成为了匈奴人的先王……”
伟大的民族融合专家太史公,如今可还活着呢!
张越一直想要找个机会,让太史公将他的那篇史记里的匈奴列传拿出来,广而告之。
顺便,让这位太史公,再接再厉,将乌孙啊月氏啊都找一个诸夏祖先。
这是很有必要的事情。
更是汉家未来欲要鲸吞宇内,进而统治草原必不可少的依据和宣传工具!
你想啊,若匈奴人、月氏人和乌孙人都被告知,他们和汉室同出一源。
那么,汉匈争霸,就从两族争霸,你死我活的战争变成了内战。
既然是内战,匈奴人也好,乌孙人也罢,乃至于月氏人,他们的抵抗决心和反抗力度,就要呈几何数字下降了。
尤其是那些底层的牧民,若是知道,他们的祖先也是诸夏,他们还会给孪鞮氏卖命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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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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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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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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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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