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峨的太行山,延绵向前,铺就了中国的脊梁。
一座座城市,拔地而起,星罗密布的布满了山峦两侧。
提着宝剑的士大夫们,结伴出游,他们高唱着古老的诗歌,走在道路上。
来往的商人,驱赶着牛马,将大批物资,运往远方。
运输军粮的民夫,在道路上挥汗如雨。
而所有人身上,都带着武器!
从精良的弓弩,到锋利的宝剑。
甚至,就连村亭外嬉戏的孩子,也是拿着小弓,在树下争相比试着箭术。
使团一行,越看越心惊。
年轻人更是已经沉默了好几天了。
这个陌生的国度,太大了,也太强了!
他也总算明白了,为何当初,第一批乌孙来汉的使团,回国后就立刻鼓吹与汉交好,甚至可以说服先昆莫,迎娶汉朝公主!
这样的超级强国,只能接触!
不然,一旦被祂认为是威胁,就可能亡国灭种!
西域的轮台、扶乐等国,就是贸然招惹了这个巨人,而被从地图上抹去。
“使者,萧关已到,还请下车……”一个声音,从车帘外传来。
年轻人掀开车帘,就看到了一个穿着汉朝博冠宽袍的官员,持着一卷文书,在车外躬立。
“萧关?”年轻人眼皮子微微一跳。
这个名字,他早有耳闻。
据说,只有进入萧关才算进入汉朝真正的精华富庶之地。
“回禀使者——前方正是萧关,天子已命钦使在萧关做好了迎接贵使的准备……”那官员轻声用着匈奴语道:“还请使者下车……”
“天子?”年轻人玩味着这个尊称,微微一笑。
当今之世,列强的君王,其实都是以天子自称的。
譬如匈奴单于,正式的称谓应当是撑犁孤涂单于。
在匈奴语境之中,撑犁是天,孤涂是子,所以其全称的真实意思就是天神之子,所有引弓之民的王。
至于乌孙,也是如此。
与匈奴人信奉萨满教,以为万物有灵,万事皆可以为神不同。
在乌孙的传统之中,狼与乌鸦,才是神灵的化身。
一般来说,乌孙人以为,狼是守护天神,而乌鸦是养育万物的大地母神。
故而,狼为天神,乌鸦为大地母神。
故而,乌孙君王,名曰昆莫,又曰昆弥,意思就是狼神之子,所有乌孙人的守护者,也可以翻译为‘天神之子,所有乌孙人的保护者’。
故而,乌孙王族的男性成员,都会在成年后,在自己的胸口,文一个狼头纹身,以此作为自己身份的证明与骄傲!
低下头,看着那个被隐藏在狐裘之中,胸口上的狼头纹身,年轻人终于有了些气概,也恢复了傲气。
“无论如何,我都是伟大的猎骄靡的子孙,乌孙的昆莫继承人!”
“不管怎样,乌孙都是已知世界的三强之一,是可与匈奴、汉朝,相提并论的强大国家!”
在心中念着这些话,年轻人就提起自己身边的一把小刀,走下马车。
所有使团成员,见到他下车,纷纷翻身下马,匍匐上前。
甚至有贵族,趴到他脚下,亲吻他的靴子:“伟大的昆莫,愿狼永远徘徊在您的周围,愿乌鸦落在您的肩上!”
年轻人坦然接受着臣属们的膜拜。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是猎骄靡的子孙,军须靡的嫡子。
传说中狼神与乌鸦之神的后代,所有乌孙人的下一代君王——泥靡!
从他的名字,就能看出他的高贵!
泥,是水和土的混合。
是大地母神的杰作,是乌鸦垂青的男人。
可惜,泥靡的骄傲,没能持续太久。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奇观。
一个恐怖的景象!
远方的城塞下,宽敞的道路中,一支骑兵悄然列队,沉默的排成四个纵队,分列于道路两侧。
他们的数量并不多,每一纵队,最多不过五十人。
但是,他们的装备,让泥靡根本挪不开眼睛。
这些骑兵,身上穿着铁甲。
整齐的铁甲,被打磨的非常光滑,以至于,在冬日的太阳下,形成了一个个反射源。
虽然反射的阳光不多,也不是很刺眼,但泥靡依然感觉眼睛有些疼!
更恐怖的是,这些骑兵手里,持有的那些巨大的兵器!
长长刀刃、锋利的枪头,无不寒光闪烁,让人看的毛骨悚然,心惊肉跳。
“这是……下马威吗?”泥靡轻声呢喃一声,整个人的内心,都被重锤击中,瞬间四分五裂,内心刚刚燃起来的傲气,不知不觉就又沉寂了下来。
自汉朝出现在西域诸国视线之中后,整个世界秩序就已经被这个超级强权的出现而彻底改写!
首先引发的影响就是——列国不得不争相进行军备竞赛。
但,现在要维持一支军队的费用,比从前贵了不知道多少。
主要原因,就是汉朝军队大规模使用铁制甚至是钢制兵器!
在汉军的铁刀、铁剑面前,曾经旧有的一切武器,瞬间淘汰。
而可惜的是,西域列国,大部分连青铜铸造技术,也未能掌握。
过去,列国之间的纷争主要是以石器,木弓,了不起有人能凑一支全青铜骑兵出来。
但,就连列国最好的青铜兵器,在汉朝的铁器面前,也不比木头强多少!
这逼迫列国,不得不装备铁器。
然而,世界上只有一个国家能够大规模生产和铸造铁制兵器——汉朝!
列国能够获得铁器的途径,也只有一个——与汉贸易。
连匈奴也是如此!
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匈奴武器,是从汉朝边塞和乌恒、小月氏这样的汉朝附庸部落里,高价走私回去的。
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则是通过战争缴获等途径得到。
匈奴本身,并不具备冶炼、制造铁兵器的能力!
这就很尴尬了。
这意味着,在全新的时代,很多西域王国,很可能连一千可以上台面的骑兵都养不起了!
没办法,西域很多国家本来就很小,人口也不多。
像乌孙,连奴隶带妇孺,加起来一百万不到,就已经是超级强权。
而类似楼兰、车师这样,有个十万人口的国家,就已经是地区一霸。
很多国家,人口只有三万、五万,其生存也依托于本身存在的绿洲。
绿洲不在,国家灭亡,人民离散。
而汉朝的铁兵器,动辄就价值几头羊,甚至需要拿一匹马或者数块品行极好的皮毛来换。
一般的小国,根本就负担不起。
哪怕穷兵黩武,以举国之力,也最多能装备几百的铁器骑兵。
纵然是乌孙,因为与汉交好,通过马匹贸易和丝绸贸易,从汉朝可以得到廉价、高质量的铁器。
也不过是将一万骑兵,换装了铁器而已。
而很遗憾,这一万骑兵,是属于他的叔叔,当今昆莫翁归靡的直属嫡系。
这就使得,西域列国,在新的战争局势面前,面对强权,甚至连抵抗的能力也已经丧失!
譬如,轮台王国,被李广利屠灭,其王都五万人口,不是被杀,就是被俘,带回了汉朝,整个战争过程中,据说汉兵只死了不过一百人……
更恐怖的还是扶乐王国的灭亡。
汉朝的一个低阶军官,带着五十个士兵,骑了一百匹马过去,就将全国上下,连国王带贵族、人民、奴隶全部俘虏!
而在现在……
就在他眼前!
汉朝列出了两百骑,全身着甲,手持巨刃的骑兵!
泥靡瞪大了眼睛,仔细的观察着,他咬着牙齿,大口大口的喘气。
“汉!已经强大到这个地步了吗?”泥靡无法抑制住自己内心的恐惧之色:“这样的国家,该如何对抗?”
他知道,假如汉朝的这些骑兵没有弄虚作假。
那么,仅仅是他们装备的铁甲和巨大的武器,就已经超过了楼兰、车师这样的西域中型国家的全国铁器保有量了!
更让泥靡忌惮的,还是这些骑兵,能够运动!
“汉朝人,到底是使了什么魔法?”泥靡在心里问着自己:“居然可以让战马驼动这样重的士兵!”
乌孙,本就善于养马,自身更是培育出了驰名世界的名马——乌孙马!
乌孙马,体态强壮,耐力十足,对水和草料的需求,远低于其他马种,奔跑速度也在诸多马种之中有着明显优势。
故而,泥靡很清楚,大部分战马,对于骑手的重量,都有着严苛的限制。
若是负担过重,马匹就很容易受伤。
特别是马匹脆弱的马蹄!
故而,不管是匈奴还是乌孙,都不会让自己的骑兵穿甲。
在所有人的常识中,骑兵就是一种不应该有一丝防御,而将所有的力量用于奔袭和突袭的军队!
但现在,汉朝人却打破了这个常识!
他们的骑兵,正在全副武装,身披重甲,手持巨刃。
这样的骑兵,在战场上能有用吗?
泥靡甚至都不需要去想,就能给出答案——何止有用!简直是太有用了!
骑兵行军,在多数时候,都是步行。
像乌孙和匈奴这样的民族,因为骑兵规模巨大,所以,还必须在骑兵的后面,安排一个庞大的牲畜群。
干什么呢?
当然是吃啊!
所以,乌孙和匈奴的战争,通常都会带上全族。
作战的骑兵在前方开路,妇孺老弱带着牲畜,紧随其后。
所以,军队经常会在开阔的草原上,拉成一条长龙,延绵数十里。
而这样的战争方法,很容易被敌人抓到漏洞,打击脆弱的牲畜后勤。
只需要截掉尾随在主力后面的牲畜和妇孺,整支军队立刻就丧失了作战能力。
故而,草原战争,发展出了多种保护和护卫脆弱的后勤的战术。
无论匈奴还是乌孙,都发展出了专门的斥候骑兵,用于清扫战场,遮蔽敌人的斥候。
很多时候,战争的胜负甚至就在于,我方斥候能否驱逐敌方斥候,甚至消灭敌方斥候。
就像数年前的汉匈余吾水会战,匈奴能击退强大的汉军的骑兵的关键就在于,在斥候发现汉军主力后,立刻将匈奴的辎重与老弱,撤退到安全的余吾水南岸隐蔽起来,而同时将单于庭主力置于汉军前进路线的正面。
正是这一决策,令匈奴有了与汉朝大兵团消耗的底气。
不然,要是和很多年前,汉朝的霍去病卫青活着的时候那样,战争还没打,汉朝骑兵就绕后端了后面的老弱妇孺看守的牲畜群。
那这仗就不用打了,赶紧跑吧!
作为匈奴单于的外甥,泥靡听匈奴的贵族们说起过,他们是如何保护和隐蔽自己脆弱的牲畜群和妇孺部族的办法。
总之是想尽了办法,甚至,用起了汉朝人的计谋。ωωω.χΙυΜЬ.Cǒm
什么狡兔三窟,什么虚虚实实。
所有能想的办法,都想了出来。
纵然如此,还是有一个囤积十万头牛羊的部族,被汉朝骑兵绕后端了……
而,假如匈奴能有一支这样的重甲骑兵,可以跟随大军行动。
那么,一切都将改变。
匈奴人甚至不需要将这支骑兵放到正面,仅仅只需要将之配属给后方的辎重妇孺,用于看守牲畜。
这样,一旦遇袭,这支重甲骑兵就可以配合本身的防御力量,在牲畜和妇孺前方筑造一道防线,抵充敌人的突袭,同时传讯给主力。
而骑兵偷袭一旦变成强攻,对于偷袭者来说,就意味着灾难!
因为,战马的耐力,是有限的。
长途奔袭后,再次投入进攻的战马,最多能有三次冲锋机会。
而在事实上,一次不成功,就等于全军覆没!
长途奔袭而来的骑兵,不可能跑的过,养精蓄锐的守方。
一旦偷袭不成功,就意味着会被防御方在广阔的草原上追逐至死!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凝视着那支正在缓缓而来,充满了压迫感的骑兵。
泥靡回过头来,用乌孙话问着左右:“若在战场上,我们遇到这样的一支骑兵,需要多少人才能抵抗?”
“起码一千吧?”有人不太肯定的答道。
“大概四五百吧……”有人很乐观的说道:“毕竟,这些人不多,应该也跑不快……”
“倘若,他们是跟随着大军运动呢?”泥靡冷冷的问道:“假设,对方的骑兵数量与我方相差不大呢?需要多少骑兵才能抵消这支骑兵的力量?”
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因为,他们给不出答案。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乌孙人都未遇到过这样的对手!
但作为大国的高层,他们很清楚,当今世界的战争,已经从过去的小打小闹和不要怂就是冲,变得越发的复杂、多样。
战争,已经在汉匈两国数十年的争霸之中,演变成为艺术。
奔袭、突袭、反突袭,侧翼包抄,大纵深包抄、穿插包抄、反包抄。
斥候侦查,反斥候侦查。
甚至战斗的战术,也从一开始的骑兵白刃冲锋,变成了今日的追逐与反追逐、埋伏与反埋伏,天山会战的时候,汉匈双方,甚至第一次集中大量的步兵,进行对射,甚至出现了汉朝的步兵,举着长戟,冲向匈奴的大阵,而匈奴骑兵则下马,拿着各种武器,与汉朝人白刃交战。
不管是匈奴人,还是汉朝人,他们的战争,已经变成了一个系统,一个体系的交锋。
在狼居胥山,在浚稽山,在车师,匈奴人开始在学着汉朝人,耕作土地,播种粟米,收获粮食。
传说,匈奴人甚至在其腹地,纵深深处,修建了城市,聚集着工匠,学着汉朝人冶铁铸造,锻打兵器。
而很遗憾,乌孙在这次变革浪潮之中落伍了。
乌孙人,甚至至今不知,何为大规模的军团级作战!
泥靡看着自己的臣子们,使团的成员们,压低了声音,轻声道:“这一次,我之所以答应昆莫和右夫人来汉朝,就是希望我与大家,都亲眼看看这个超级强国的模样,亲眼瞧一瞧现在世界最先进的国家和祂的军队!”
“乌孙要生存,就要学习!”泥靡意味深长的道:“只要学习,才能生存,才能独立!”
“先昆莫猎骄靡,就是向匈奴的冒顿大单于和老上大单于学习,才建立的乌孙!”
“现在,我欲和先昆莫一样,以汉朝为师!”
“但……”泥靡低声道:“我要告诫你们!汉朝人的武器和战术以及想法,可以学,但汉朝人的文化和习俗以及语言,不要学!”
“正如先昆莫,就只将匈奴的战术和战法,教导给乌孙的人民!”
他撕开自己的胸襟,露出狐裘下的胸膛,将狼头纹身坦露出来,骄傲的道:“狼神保佑,乌鸦之神眷顾,伟大的乌孙,从前没有屈服于匈奴,现在也不该屈服汉朝!”
所有使团成员,都屈膝下跪,左手抚胸:“狼神保佑,乌鸦之神眷顾!”
………………………………
远方的萧关下,张越骑乘在战马上,听着一个官员的报告。
“这乌孙小昆莫有点意思啊,知道独立自主……”张越轻笑了起来:“只是……”
现在不是后世,没有那个地表最强八零后的生存空间。
现在是弱肉强食的世界!
所以……
“年轻人,你的思想很危险,需要诸夏先师的矫正啊!”张越轻声在心里想着。
对于教(洗)育(脑)一个西元前的西域王国的太子,张越毫无压力。
要知道,后世的西方,甚至曾经教育好了卡大佐的儿子。
让他甘为马前卒!
而张越更曾经受了无数公知的洗礼,对于‘定体思’和‘你国怎’的套路,无比熟稔!
就连他,一个曾经接受过了‘接班人’培养,并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当初也被公知们忽悠的找不着北,差点就背祖忘宗了!
一个西元前的年轻贵族,还能翻得出花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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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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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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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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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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