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要做门阀>第六百四十七节 没节操的齐郡太守
  拜别隽不疑等人,张越走出兰台,回首微微叹了口气。

  “齐郡太守王豫,如今似乎在长安……”

  “或许,我该去与这位王明府好好谈一谈!”

  齐郡是青州的核心。

  经济核心、文化中心和政治中心。

  故而,在汉季,齐郡太守一般是超规格的。

  就像河南郡太守人选,一定是从有资格担任九卿的重臣中选拔一样。

  齐郡自独立为郡以来,便一直是由天子亲自挑选合适的大臣,拜为太守。

  且其秩比,高于一般的郡国太守。

  是实打实的真两千石。

  在汉季,两千石之间,也是有等级的。

  一般郡国太守,是比两千石,所谓比两千石,意思就是准两千石。

  他们月俸五千钱,加米三十四斛。

  而在比两千石之上的是真两千石,月俸六千五百钱,米三十六斛。

  大多数九卿和野战军的将军,属于这一序列。

  真两千石之上,是中两千石,月俸九千钱,米七十二斛。

  目前汉室,有资格享受这一待遇的,仅有贰师将军李广利、执金吾王莽以及太常卿商丘成等三人而已。

  换而言之,其实所谓比两千石是高官,真两千石是高官,而中两千石则属于副国级到高官。

  以地方太守而享受高官待遇,可以想象这位王明府的来头了。

  其地位,就相当于后世的直辖市市高官兼任政治局委员,是大汉帝国权力核心的一员。

  事实上,这位王太守的履历,确实很好看。

  历任淮阳太守、河东太守、河南太守,五年前拜为齐郡太守,任职至今。

  履历真的是漂亮的不像话!

  尤其是其曾担任过的河南太守一职,是汉季所有文官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能成为河南太守的人,必须具备三个硬条件。

  第一,有能力!

  没有能力的人,在雒阳一天也待不下去!

  雒阳人民的挑剔和聪明,整个汉室,赫赫有名。

  第二,你还得有文采,能写得一手好文章、好诗赋。

  不然,也待不下去。

  雒阳人民的傲娇,天下皆知。

  而雒阳更是天下文青聚集之地,文采不好者,根本不可能被雒阳人接纳。

  毕竟,雒阳是贾长沙的故乡。

  天下诗赋和文青的理想乡。

  自贾长沙后,有志于诗赋之道者,没有去过雒阳,接受雒阳人民的熏陶,几乎不配写诗作赋!

  同时,雒阳还是《春秋》系两个支流邹氏春秋和夹氏春秋的传承地。

  天下学者,想要触类旁通,就必须去雒阳,求阅邹氏和夹氏的原本。

  第三,河南太守,必须有靠山。

  而且是足够硬扎的靠山,才能镇得住场子,才能压服河南的贵族士大夫们。

  毕竟,河南郡治所在雒阳城里的列侯宗室子弟,甚至比长安城还多。

  号称一个板砖下去,都能砸到一个贵戚之后。

  故而,在汉季,能当过一任河南太守的人,必定可以胜任其他任何工作。

  讲道理,当官当到了这个地步,哪怕只是中庸之姿,这位王太守也已经可以成为一方巨头,地位不下于一般九卿了。

  张越哪怕再强,也很难再威胁和胁迫他了。

  只是……

  张越在回忆了一下这位王太守的出身和履历后,就笑了起来。

  他微微想了想,就径直出宫,乘上马车,直奔大鸿胪给入京地方两千石们安排的官邸群——位于嵩街北部的大鸿胪迎宾署。

  一到迎宾署,亮明身份,表明来意后。

  负责接待的官员,立刻就将张越带到了一处雅居前,道:“侍中公,这里就是大鸿胪给王明府安排的居所了……”

  “要不要下官去通传一二?”

  张越摇摇头,从怀中取出一块金子,丢给这官员,道:“就不必劳烦阁下了,吾自去拜访就好了!”

  那官员接过金子,也没有多说话,喜滋滋的离去。

  张越则提起绶带,走入院子之中。

  门口,两个负责警戒和执勤的卫兵,在看到张越的貂蝉冠后,非常明智的选择没有看见,任由张越长驱直入。

  ………………………………………………

  滋滋燃烧的连枝灯,将书房照的宛如白昼一般。

  王豫端坐在案几前,绞尽脑汁的思考着明日一早上朝朝拜天子的奏疏文字。

  虽然,其实这篇奏疏,他在半年就已经写好了。

  内容和格式,也经过了无数次修改。

  但……

  他却总是觉得不满意。

  给刘家当差,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m.xiumb.com

  特别是当今这位陛下,对齐郡和青州郡国,有着异乎寻常的关注和关心。

  犹记得当初,天子拜自己为齐郡太守,陛辞之时的训话:“保民以仁,爱民以德,此太公之治齐也;授民以渔,教民以材,此管子之所以兴齐也!汉之兴,实赖于合太公、管子之遗风,今公为齐太守,牧民以百万计,公此去当保民循义,恭朕之命,懋哉!懋哉!”

  他也确实想要做一些事情,好实现天子的意图。

  可……

  根本就没有办法啊!

  齐郡事务的复杂,比河南郡还要混乱!

  不独是权贵豪族,还有富商大贾。

  光是临淄城里的百万人口,每天所需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就够他喝一壶的。

  在齐郡想要做事,就不得不考虑临淄城。

  尤其是那些控制临淄物资供给的势力。

  他们要是打个喷嚏,百万人口缺衣少食。

  这上面怪罪下来,挨板子和训斥的,不是身为齐郡太守的他,难道还能是别人?

  治齐五年,近乎一事无成。

  反而几乎被齐郡的胥吏权贵和商贾们驯化。

  王豫感觉也很惶恐。

  更让他惶恐的是,自己的靠山倒台了。

  丞相葛绎候公孙贺父子下狱死!

  这对他来说,几乎是石破天惊一般的大事。

  他是公孙贺的嫡系,在三十年前,就在公孙贺身边做事。

  因为做的好,而被公孙贺举荐出仕为官。

  身上有着挥之不去的公孙贺标签。

  而现在,曾经的丞相葛绎候,已经被定性为‘倚旧故乘高势而为邪,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不顾元元,无益边谷,货赂上流’。

  新任的太仆上官桀,还没有上任呢,就已经发公文给太仆衙门,严正指出:公孙贺父子朋比为党,祸乱国家久矣,今公孙贺父子虽明正典刑,以正国法,然其流毒不可谓不深矣!本官受天子之命,既为太仆,首任之要,务在清除公孙贺父子之余毒,上谢天子,下安黎庶,中利国家,有司当肃而慎之,即刻清查上下所属公孙贺父子朋党……

  简直就是杀气腾腾,让王豫看的心惊肉跳。

  太仆这么玩,岂不是等于告诉天下人——公孙贺父子余毒不清,陛下就不会满意吗?

  要知道,这位新太仆,可是从侍中转任而来。

  他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当今天子的意志。

  若真的是这样,那他王豫是不是也算公孙贺父子党羽,属于要清理和清楚的‘余毒’?

  所以,作为一个政治生物,王豫知道,生死与否,就在明日一早的大朝会上了。

  他必须表明态度,而且是立场坚定的拥护和支持天子的果断行为。

  必须告诉全天下,当今天子果断清楚公孙贺父子这样的奸邪,真的是天下之幸,社稷之幸。

  身为齐郡太守,他和整个齐郡上下,都为天子的英明神武和明见万里感到振奋。

  国家有救了!

  天下有救了!

  社稷有救了!

  然,仅仅是这样还不够!

  他必须揭发和揭露公孙贺父子这样的奸邪的恶行。

  还得深刻的表明,自己早就已经和这些奸臣,分道扬镳了。

  只是……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怎么写和如何组织措辞,就成为了一个大问题。

  这个度该怎么把握?

  该如何让天子和朝臣,都认可自己的表态,确认自己已经不是奸臣一党了?

  再一个,如今,公孙贺父子倒了,他该去找谁来当新的靠山?

  这几个问题让王豫真的是脑子都要炸掉了。

  “唉,为官之难,难于上青天!”王豫叹着气,放下手里的笔。

  在齐郡五年,自己近乎一事无成。

  天子本来就很不满了。

  现在,又要面临与公孙贺父子进行切割的难题。

  恐怕,此番自己是很难过关了!

  “或许,我该考虑如何体面的致仕了……”王豫心里想着这个问题,但又有些不舍。

  他花了三十年,从一介布衣,爬到现在的位置。

  付出了不知道多少努力和心血,就这样放弃?

  如何甘心!

  但理智告诉他,或许致仕是唯一的出路。

  这样,才不会惹人嫌弃,被人厌恶。

  正想着这些事情,忽然门外传来了自己的管家的声音:“主公,有贵客来访!”

  “谁?”王豫闻言,好奇的问道。

  “据贵客自己自称,乃是‘侍中领新丰令,钦命京畿全权除疫大使张子重’……”管家轻声说道。

  王豫闻言,仿佛屁股被针扎了一样,猛地跳起来,急忙道:“快快有请……不,吾要亲自恭迎!”

  回京的这几日,王豫听说最多的,就是那位张毅张子重了。

  这位汉家最火热、最受宠的新贵!

  长安城中,如今权柄最大的大人物!

  别号张蚩尤,据说有三头六臂,万夫不敌之勇!

  又据说,博览百家之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一身所学臻于化境,连太学祭酒董越,也是战战兢兢,不敢教也,只能是代父收徒,打算让其成为已故的董江都的再传弟子。

  更有传说,这位张侍中在兵法军事领域,也有着让人膜拜的造诣。

  连汉家大将,甚至贰师将军李广利也要求教!

  更要命的是——王豫的旧主与靠山,就是栽在此人手里。

  葛绎候公孙贺父子,屹立朝堂,富贵三十年。

  却在不到四个月里,被这个从南陵杀出来的布衣扳倒。

  只能说恐怖!

  只能用可怕来形容!

  如今,这位侍中官赶在大朝议之前来见自己?

  王豫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他知道,这恐怕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

  抓住了,或许就能平安落地。

  若不能抓住……

  那或许找个白绫,自己上吊,可能还会有些体面。

  …………………………

  于是,王豫连鞋子也顾不得穿,光着脚踩着冰冷的地面,来到了门口。

  然后,他就见到了一个年轻的不像话的男子,站在门口,朝他微笑。

  他头上的貂蝉冠,就是最好的标识物。

  “下官齐郡太守豫,恭问侍中公安……”王豫迎上前去,纳头就拜,毫无节操的道:“侍中公星夜来下官住处,真是令下官荣幸之至,深感惭愧啊!”

  “下官本该再去侍中府邸请安问好,奈何回京日短,琐事缠身,不得空闲,又心念侍中公日理万机,辅佐陛下,事务繁多,不敢冒昧打扰……”

  这一段话说的王豫自己都感觉是肉麻无比,鸡皮疙瘩起了一地。

  他今年五十有六,二十年前就已经是两千石,贵为一郡太守了。

  彼时,这个年轻人恐怕还在娘胎里。

  但……

  没有办法!

  与节草和面子相比,小命和仕途前途,显然更重要!

  他做了三十年的官,宦海沉浮,亲眼目睹了无数人的起起落落。

  早就已经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节草与面子,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就像曾与他一同出仕,被认为汉室百年难得一见的刑罚专家的咸宣。

  就因为要面子,想要节草,所以灰灰了。

  而他这个不要面子,没有节草的家伙,虽然才能不及咸宣一半,三十年的政绩加起来,还不足咸宣在内史任上一年的成绩——咸宣担任内史,第一年就干掉了长安五十个为非作歹的贵戚子弟,顺便修了漕渠。

  第二年就让整个长安的犯罪率降到了有史以来最少的地步。

  哪怕是那些恨咸宣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咸宣是汉室有史以来最好的内史官。

  可他不是死了吗?

  而且是被族诛!

  而自己,这个当初被咸宣讥笑为‘王无用’的家伙,却活到了现在,拜为齐郡太守,秩比真两千石,在整个汉书都属于绝对的高阶官吏。

  所以呢,王豫没有任何负担的一见面就直接跪舔起来。

  这就让张越尴尬了。

  “明府实在是太厚爱了!”张越赶忙拉起对方,道:“晚辈受之有愧啊!”

  但内心却是很喜欢,很受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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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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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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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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