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孙是汉家天下战略的重要一环!
当初,张骞奉命出使西域,目标是为了找到西迁的月氏,与之建立联盟,前后夹击匈奴。
历经无数挫折与磨难,耗费十三年时间,终于完成了使命。
但可惜,当时的月氏人已经找到他们理想中的天堂:马其顿-希腊殖民者后裔建立的大夏王国。
再没有比这个孱弱的王国和比它还孱弱的南亚次大陆好欺负的地方了。
月氏人早就已经乐不思东。
而且,东亚这个怪物房,实在太可怕了。
月氏人又不傻,怎么可能回头去跟匈奴刚正面?
故而,张骞的使命,在结果上来说,以失败告终。
但……
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丢了月氏人,张骞在回途的路上,却被乌孙人请了过去。
时任乌孙昆莫,匈奴冒顿单于的养子,老上单于的义弟、匈奴在西域方面最大的盟友,被单于庭以为是忠贞不二的打手的猎骄靡,悄悄的告诉张骞:“俺想派人跟使者去长安看看?不知道使者方便不方便?”
怎么可能不方便呢?
张骞当时就是喜出望外。
而这无疑是改变世界历史的一次会晤。
自那以后,汉与乌孙关系,日益密切。
最开始,乌孙人纯粹只是想跟汉室发展一下贸易往来,从汉室多得一些丝绸。m.χIùmЬ.CǒM
但,当乌孙使团第一次抵达汉长安城时,亲眼目睹汉家都城的辉煌壮丽与汉军的强大战斗力。。
于是所有的其他选择,都消失了。
剩下的只有——与汉结盟!
回国后,这个使团的所有成员,日夜不休的游说乌孙上下。
终于促成了汉与乌孙的联姻。
细君公主,带着第一批汉家官员与书籍,抵达乌孙。
这开启了汉室经营西域的前奏,也开启了汉与乌孙的全新世代。
继细君公主后,解忧公主下嫁乌孙。
与总是思念故乡,忧郁成疾的细君公主不同。
解忧公主生性活泼,聪明伶俐,作风大胆。
自太初二年,抵达乌孙后,这位汉家宗室公主,便以其高超的手腕和机智的思维,不断的加深汉与乌孙之间的关系。
到现在,解忧公主与丈夫乌孙昆莫翁归靡,更是相得益彰,夫唱妇随。
两人联手,培养出了大批的亲汉贵族,更让汉家诗书礼乐,在那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开枝散叶。
想着这些已知的事实,张越长出了一口气。
毋庸置疑的,泥靡的这次访问,很可能会改写历史。
只是……
这个小昆莫,可不是善茬啊!
旁人不知道,回溯了无数史料的张越还不知道吗?
此人号为‘狂王’,在位期间,倒行逆施,与匈奴眉来眼去,几乎拆散了汉与乌孙的同盟。
这样一个人,忽然要来长安?
张越揉了揉太阳穴,他知道,自己恐怕将要陷入麻烦之中了。
但……
张越不想拒绝这个挑战,也不愿意将此事交托给其他人。
因为,张越知道,为了让这位小昆莫秘密访问长安。
在背后,解忧公主和翁归靡,恐怕做了无数事情,付出了无数心血,甚至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决不能让解忧公主与翁归靡的心血白费!
乌孙小昆莫此番长安之行,一定要有所成果!
但这外交,可不像张越从前和谷梁、古文学派的士大夫们撕逼。
这外交,讲的是有理有据。
特别是乌孙还是汉室最重要的盟友!
而且,在张越的构想中,乌孙未来的角色,将会是类似北约内部的大英帝国。
作为汉室在西域和中亚方向,最重要的盟友,乌孙也有能力和力量承担起这个角色。
所以……
张越当下就明白了,自己应该如何迎接和接待那位小昆莫了。
“必须示之以威!”张越轻声说着,做出了决断。
必须让那位小昆莫在此番长安之行中,看到大汉帝国的强盛与伟大!
在他心中,埋下‘与汉为敌’死路一条的种子。
最好的结果,当然是让他从此死心塌地的成为汉室的拥泵。
但这不太可能。
因为,这个小昆莫不是一个人。
他是一个庞大势力的首领,而且这个势力现在还不由他说了算。
事实上,现在代替他做决定的应该是乌孙左夫人,那个匈奴居室。
但,人总归是要有梦想的嘛。
万一梦想实现了呢?
所以,朝这个方向努力,应该是自己此番迎接和接待那位小昆莫的主要基调。
这样想着,张越就起身在书房中踱了起来。
一边走,一边思考着方略。
“既然要示威,那便要拿出些有威慑力的东西来……”张越在心里思考着:“而且,必须得是极具视觉冲击力,能令人望而生畏的东西!”
而如今汉室,有什么东西,最能震撼人心,让外人看了,以为是天兵天将呢?
若是霍去病卫青时代,汉家庞大的骑兵集群,完全可以满足这一点。
彼时,仅仅是在关中,汉家就养马十五万匹,北军常备三万精骑。
但现在,曾经强大的汉家骑兵集群,早已经衰落。
因公孙贺父子之故,现在的汉室太仆,甚至没法稳定供应李广利兵团的战马需求。
所以,必须另辟蹊跷,找一个新的震慑方式。
“铁浮屠吗?”张越在心里想着。
重装骑兵的科技树,目前还没有任何人点开。
无论汉还是匈奴或者乌孙,所有的骑兵都是轻骑兵。
骑兵的作战方式,主要是白刃对冲。
而汉军能吊打匈奴的主要缘故,是因为汉军的训练更系统,装备更精良,特别是大量装备骑兵的脚踏弩,使得汉家将士拥有了可靠的近距离杀伤性武器。
而重装重甲骑兵,这种歪门邪道,就目前而言,根本没有人玩得起。
不止是技术限制,更因为马蹄铁没有被发明出来。
故而,几乎没有什么战马能载得动重甲骑兵。
不过,这对张越来说,没有什么困难。
更妙的是,在目前的地球上,只有汉室能玩得起重甲骑兵。
所以……
“这似乎是一个一箭双雕的好办法啊!”
铁浮屠那种笨蛋骑兵,在战争的用处有限。
但,重甲骑兵好看啊!
满满的都是视觉冲击力!
就像后世的爱抚娘娘一样,是世界的瑰宝,最先进的装备。
只要看到的人,没有不想拥有的。
所以……
一具铁浮屠,卖个十匹乌孙母马不成问题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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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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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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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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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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