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出了桃林塞,还没有进入驰道。
前方的道路,忽然堵塞了起来。
“怎么回事?”张越皱起眉头,问道。
“似乎是前方有人设卡?”金赏有些不是太肯定,道:“我去看看!”
说着就策马上前,没有多久就回来了。
“天使,确实是有人设卡,说是昨夜湖县天子祀被盗,故而湖县县尉张富昌带兵设卡,严查过往行人!”
所谓湖县,本作胡县。
这个名字的由来,就是因为此地存留有宗周时期的周天子祀。
张越听着,连一个字都不想信!
周天子祀被盗?
哪个小偷这么没眼力界啊,那两个周天子祀里有个屁的宝物?!
除了一些国家给的祭祀品外,就两个重的要命的祭祀用青铜鼎。
干嘛不偷鼎湖寿宫?
要知道,湖县境内,有着一个超级奢侈的天子行宫寿宫。
其中,藏有无数珍宝玉器和各色绫罗绸缎。
可惜,没有人敢动鼎湖寿宫。
因为当今天子,自元鼎六年以来,每年都要抽时间来一趟寿宫。
而且,据说这个寿宫还有着神秘力量。
传说非常灵验,关中百姓有想求子的,都会来寿宫附近的鼎湖,向湖中叩拜后,取湖水吞服,想生儿子的,只要喝了鼎湖水,没有不成功的。
连带着寿宫也成为了一个被人以为是神奇的地方。
不过,在长安城里,没几个人会提起寿宫。
哪怕张越现在已经是侍中官了,也没有从官方档案里见过几次这个寿宫的描述。
要不是他回溯的史料显示,这鼎湖寿宫是汉季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地方。
他估计也不会放在心上。
“看来,有人不想吾与兄长去湖县喽!”张越笑着对金赏道:“他们越不让吾去,吾就越要去!”
“请金兄打起天子节,继续前行!”
“贤弟……”金赏想了想,看着张越,忽然凑近了低声道:“这湖县可不能再和临潼、万年、郑县那样了……”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低声道:“此地非同小可啊!”
是啊!
寿宫主人,在天子心中的地位,近乎无可替代!
那位据说‘羽化飞仙’,只留下衣冠在人间的神秘术士,长久以来是当今天子长生久视的希望所在。
自寿宫主人‘飞升’,迄今十余年,每年天子都会在其‘飞升之日’特地赶来鼎湖,希望这位已经成仙的朋友能够记起他这个在凡世挣扎的‘道友’,下凡来拉他一把。
而天子之所以如此笃信和深信寿宫主人。
是因为这个方士和所有的其他方士都不同。
赐给他黄金?不要,原封退回。
赐给他美人?也不要,说什么‘吾诚心修道,不近美色’。
给他官爵,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还经常劝天子要修生养息,不要背离‘天道人愿’。
更关键的还是,这位寿宫主人确实有几把刷子。
元鼎六年,当今天子病重,几乎都要挂了。
那寿宫主人,只是看了一眼这位奄奄一息的陛下,就说:天子无忧也,且与我会甘泉。
然后就好了!就好了!
过了几天就高高兴兴的去了甘泉宫,召见这位术士。
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可惜,他们的谈话内容一直是个谜。
别说是金赏了,就是乃父金日,乃至于霍光等人,也一概不知。
唯一知道内幕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一直以来不离这位陛下左右,负责其起居记录的太史令司马迁。
而司马迁的嘴,一向很严。
反正,金赏只知道,湖县是一个特殊之地。
而且,眼前的这个侍中官的崛起,与湖县的鼎湖寿宫主人脱不了干系。
他爹金日曾经有此喝醉了,说漏了嘴,告诉了他:“张子重与寿宫之主,有着干系……”
金赏本想追问,奈何金日怎么都不肯再说了。
张越听着金赏的话,略微皱眉,望着前方的道路,轻声问道:“兄长的意思是?”
“在此地,便是我父,便是霍都尉,甚至是当今家上,都不敢轻举妄动……”金赏轻声道:“数月前,吾随陛下幸鼎湖,陛下居寿宫正殿,连吾父也要退避三舍……”
“若扰了寿宫清静,陛下龙颜震怒……”金赏看着张越道:“贤弟或许可以无事,愚兄与其他人怕是要大祸临头了!”
因为当今天子是出了名的心胸狭隘啊!
他长期以来孜孜以求,年年来鼎湖,想要道友拉他一把。
万一湖县的事情闹大了,而那位陛下心里面有多想了一下。
然后……
他或许可能会想:全都是尔等的错!错非尔等惊扰寿宫清静,神君安能不下凡与朕相会?
那不是死翘翘了吗?
张越听着,笑道:“兄长放心,吾自有分寸!”
这湖县他是肯定要进去的,那赵家也肯定是打一顿的。
不打,念头就会不通达。
当然,方式和方法也得主意。
张越知道,既然有人敢在前面设卡,那么说不定那纨绔子已经来了。
而湖县之行,其实关键不在那些小虾米。
只要将那纨绔子吊起来打一顿,下面的人,会自动做出选择的。
而且,正如金赏所说,湖县因为有鼎湖寿宫存在,敏感异常。
那纨绔子选择此地,简直可以说是作死!
哪怕张越不来,一旦天子知晓了此事,他不死也要脱层皮。
仔细想想,历史上,钩弋夫人被赐死,赵氏外戚在整个昭帝统治期间都是哑巴,连一个浪花都没有翻起来过。
这其中,或许有霍光太bug的缘故。
但恐怕,也和赵家的人,在湖县搞了事情有关。
甚至,钩弋夫人之死,可能与此有密切关系。
当今天子虽然性情凉薄,但杀母存子这种事情,也是需要下定决心才能做的。
也是需要有诱因的。
这样想着,张越就知道,自己已然胜券在握了。
不管那纨绔子怎么选,都是死路一条!琇書蛧
敢在湖县搞事,真是活腻了啊!
当然,这或许也不能怪他。
寿宫主人的存在,在汉室一直是一个秘密。
除了少数人外,几乎没有人知道。
错非司马迁,张越也不可能知道曾有过一个对天子有着莫大影响力的术士,曾居于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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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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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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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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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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