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和金日‘深入’的交换了一些对于内政外交的意见。
总的来说,金日的想法和张越的想法,有些地方非常相似。
大家都是大诸夏主义的拥护者,也都是认同,西域对汉室的战略意义无比重要的。
自然,也有了许多收获。
只是,天色渐晚,张越也只好起身告辞。
金日一副恋恋不舍的模样,将张越送到家门口。
同时,还将侄女也送到了张越车上。
虽然说是‘以奉侍中枕席’,但金家还是很看重的,婢女和下人,跟了足足十几个。
这都不用说,等于是送给张越的了。
当然,在法律意义上,他们是属于‘金少夫’的私人财产。
但事实上,连金少夫都是张越的财产,何况他们?
此外,什么金器珠玉,也送了许多。
几个金家的女性,则亲手扶着金少夫,坐到张越的马车上。
一个看上去,似乎是兄长的男子,握着金少夫的手,嘱托着一些事情。
而张越则站在门口,与金日和金赏告别。
“承蒙明公厚爱,不以毅卑鄙,谆谆教诲,授之以义,晚辈铭感五内,必当深思教诲,以警自身……”张越对金日辞拜。
“侍中言重了……”金日扶起张越,道:“只愿侍中能常来寒舍,与侍中多论经学……”
这确实是他的心愿。
虽然现在汉室,依然是武将赛高。但文臣士大夫的地位,也在稳步攀升。
再说了,没有人会希望自己的子孙后代是那种‘不读书’的纨绔子弟。
而张越是现在最好的年轻学者了。
几乎没有之一!
坊间公认,此子经义造诣,已经超越了很多老博士。
他更是公羊学派未来无可争议的领袖!
亲近这样一个人,对金家子孙只有好处。
张越点点头,再拜而辞,然后乘上马车,调转车头。
几个负责为他引路的骑兵,立刻打起灯笼。
然后,金少夫的婢女和下人,则乘着三辆马车,载着各种衣物、黄金、珠宝,紧随其后。
金日站在门口,一直看着张越一行,消失在夜色之中。
然后他才转身,对家人道:“都回吧……”
但有好几个人,却依然恋恋不舍的望着远方黑暗中的街道。
甚至还有人悄悄的流泪。
“痴儿!”金日摇摇头,道:“少夫这是要过好日子了,有何好哭的?”
金氏今日虽然幸贵,但是,金家的女儿,却特别难嫁,就连他的嫡女,也很难与列侯联姻,何况是亡兄之女。
他筹划日久,才借着这个机会,给这个侄女找了一个良人。
对他来说,这已经是他给侄女安排的最好的出路了。
哪怕亡兄在世,也会高兴的。
毕竟……
对方可不简单啊!
公羊学派的未来领袖、当今天子的新宠,太子据的恩人,长孙的亲信心腹,再加一个勇冠天下的威名。
只要不中途夭折,未来的成就,肯定在他之上。
甚至说不定就又是一个卫霍外戚家族的创始者!
更关键的是,此子在女色上近乎如柳下惠一样矜持。琇書網
几乎堪称当代坐怀不乱的典型!
没办法,汉家贵族圈,素来以淫乱著称。
一个新贵,在步入政坛后,却没有去和那些贵妇人搞到一起,也没有听说过他在宫里面有什么非礼的举动。
甚至,金日从来没有听说过,他觊觎过什么人。
这样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
不可多得!
像他之前,有个儿子,得天子宠幸,就自以为是,在宫里面乱来,各种调戏和推到宫女,让他忍无可忍,一刀砍了。
结果,天子却反而怪罪他:“卿何故杀朕弄儿?”
在这样的世道下,能够忍住诱惑,不去乱搞的人,就是古代的柳下惠!
那几个金家人,听到金日的话,连忙纷纷拜道:“不敢,吾等皆是为女弟高兴!”
是啊!
谁不为她高兴呢?
父亲生前,最是爱她,想方设法,想要为她找一个好人家。
结果,整个长安城里的公卿们都是一脸傲娇。
哪怕是叔父金日的嫡女,也是因为和霍光关系好,才能嫁给霍光的长子。
不然的话,连嫁都是一个问题。
没办法,现在金家虽然富贵,然而,在很多人眼里,金家依然是那个休屠王的后代,是夷狄蛮子。
生怕娶了个夷狄妇,令家门蒙羞。
金日看着他们,也是叹了口气。
然后道:“都回吧……”
回到门内,关上大门,金日就走回书房,将门推开,一个人影立刻迎上前来,拜道:“金公安好!”
金日点点头,道:“请坐!”
“不敢!”那人连忙拜道:“我家主公还在等我回去复命!”
“也好!”金日挥了挥手,道:“请尊驾转告贵主人,就说,今日之事已有结果……”
“嗯……”那人连忙恭身顿首:“还请明公明示!”
“那张子重,恐怕轻易不能屈尊他人之下……”金日闭着眼睛,回想着方才的种种,轻声道:“不过,此子与吾等,却是颇为相合……”
“汝便转告贵主:此子颇类骠骑当年,任性敢为,其志颇大!”金日缓缓的说道。
其实,他在少年时曾见过那位骠骑将军,那位军神。
对方的英气勃发的姿态,给金日留下了深刻无比的印象!
而今日所见,那位侍中公,在态度和精神上,简直像极了当年的军神!
“诺!”对方连忙顿首:“必将明公之言,一字不漏,转告主公!”
金日点点头,挥手道:“汝自回吧,吾就不送了!”
对方再拜道:“诺!”
便轻身退出房门,只留下金日一人,端坐在书房之中。
他坐到案几前,低头看着案几上的那本薄薄的小册子,用帛书装订起来的文章。
他轻轻打开,看着上面的内容:“政治不仅引起战争,而且支配战争,故而政治的性质决定战争的性质……”
“果如当年骠骑将军,意气风发啊!”金日叹道:“长安对他而言,或许太小了!”
不过,这样也好。
未来,他远征万里,这朝堂之上,总得有人帮他稳定局势吧?
从这个角度来说,大家完全可以做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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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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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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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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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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