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他根本就不怕眼前这个在长安城里号为‘张蚩尤’的侍中。
原因很简单。
这是游戏规则!
汉家的士大夫权贵们,自己相互打生打死,那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但谁要敢把爪子伸向底层的平民、商贾,做出仗势欺人,鱼肉百姓的事情,那就是获罪于天,无可祷也了。
刘氏天子是绝不会允许他的臣子之中出现这样的人的。
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从不含糊。
当年,魏其候窦婴,堂堂外戚,三朝元老,尚且因为灌夫一案被拖下水,落得一个腰斩弃市的下场(窦婴明面上的罪名是‘矫诏’,但在事实上,汉代‘矫诏’分三等,最严重的才可能被腰斩,而窦婴所犯的只是最低级的‘矫诏不害’,既虽然矫诏,但没有造成害处,充其量也就是罚金削爵,不至于腰斩弃市,而田蚡打击和攻击窦婴的罪名,也从来不是矫诏而是‘纵容灌夫族人,横行不法,鱼肉百姓’,而这才是最致命的,也是窦婴为什么会被腰斩的缘故)。
是故,百姓对于公卿们虽然有忌惮,但要说畏惧、害怕,这却是不可能的。
而汉季盛行的血亲复仇思想,又给平民们一些对抗权贵的底气。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大不了同归于尽。
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如是而已。
摄于国家制度和民间持械盛行的现实,一般也没有那个傻瓜会蠢到亲自下场,去对身份地位低于自己的人动手。
故而,公卿贵族们畏惧张越,害怕得罪他引来打击报复。
但像丁缓这样的人,却一点都不怕,甚至很好奇。
丁缓的几个儿子,甚至满脸兴奋的瞪着眼睛,观察着张越这个年纪和他们差不多的同龄人,眼中分明带着崇拜和惊讶之色。
甚至还有人小声的议论着:“这就是张蚩尤啊,怎么生得这么好看,一点也不像传说中的那般凶恶呢……”
“嘘!小声点,别被人家听到,那样不礼貌……”
张越听着,却只能保持自己的仪态,还得面带笑容,满面春风,免得万一被人传出去,影响自己的形象,说他没有胸怀,不能容人。
“侍中公请恕罪……”丁缓也有些不好意思:“小儿辈胡言乱语,不知轻重,回头小人一定教训!”m.χIùmЬ.CǒM
“无妨……”张越笑着摆摆手,对丁缓道:“丁公难道不请在下进门喝杯茶?”
“请……”丁缓连忙对张越拱手再拜,将张越和刘进请进宅邸。
一进丁府,张越就看到,偌大的院子里,随处可见各种器械零件与工具。
显然,这是丁缓的门徒弟子们在练习手艺。
而在丁府正厅门口,张越看到了让丁缓名声大噪的七轮扇。
那是一个巨大的立式机械,其主体由七个相互紧密联系、咬合的巨大木齿相连,一条粗大的绳索,将一个巨大的半开合的木箱与之联系起来。
在穿越者眼里,这个器械简陋非常,甚至可以说有些丑陋。
但在这个时代,这却是巧夺天工,发前人所未有的奇思妙想和精湛到极致的工匠精神造物。
旁的不说,单单就是这些木齿,怎么精密的咬合在一起,这就需要极为高超的手艺。
张越见着也是赞叹不已。
后世之人常常羡慕什么霓虹、瑞典、德国的工匠精神,觉得他们做事认真、一丝不苟。
却不知道,诸夏民族才是真正的工匠民族,才有真正的工匠精神。
至少在现在这个时代,这个地球上,再没有比诸夏工匠再强大的匠人了。
旁的不说,就长乐宫大夏殿门口立着的那十二尊金人,在现在的地球上,除了中国还有谁能铸造?
一个也没有!
当然……
张越也明白,现在的强大和先进,只是现在的。
诸夏民族必须不断发展和强盛,才能始终确保自己处于世界第一。
丁缓在旁看着,见到张越盯着自己的杰作发呆,内心也是自豪不已,炫耀着道:“当年为造这七轮扇,吾曾尝读监督数十石,采前人之技艺,历三年方得!”
“可谓精妙无上,堪称当世瑰宝也!如今长安公卿,纷纷相求,一扇之价已至百万钱!”
刘进在旁边看着那七轮扇,也为其构造之妙而惊讶,更为其昂贵而咋舌。
一台七轮扇一百万钱,相当于一个食邑五千户的列侯一岁租税所得。
等于十户中产家庭的全部訾产。
张越看着丁缓满脸自豪之色,却忽然问道:“丁公可曾想过改良此物,使之更加轻便有力?”
张越此话一出,立刻就引发了无数人质疑。
“改良?”丁缓的门徒子侄纷纷道:“如何再改良啊!老师(父亲)之作,已是尽善尽美,纵然鲁班在此,怕不能再非其一木!”
他们都是亲自参与过七轮扇制造的。
深知此物的制造要求之高——为了让其能顺利运转和长久使用,不仅仅每一木齿都需要千挑万选,精选最好的木料,木齿的齿轮大小,甚至每一个齿的长度、宽度,都必须保持一致。
一个不慎就要毁掉十几日的辛苦!
更紧要的是,目前这个设计,几乎是最佳的完美设计了。
再大一些,则人力转不动七轮,再小一些则扇力不够!
唯有丁缓闻言,深深的看了一眼张越,道:“不瞒侍中公,这数年来小人一直在私底下寻思和考虑改进之事……”
他望着这七轮扇,他的得意之作,也是他的遗憾之作,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只是……小人尝试了数百种方法,甚至用精铁、铜料,做了许多小型的七轮扇,然而却无一能满足……”
“侍中公难道有办法?”丁缓忽然抬头看着张越,如同美人一般,拱手拜道:“若侍中愿教我改进之法,缓愿以全部身家相换……”
张越听着,呵呵笑着扶起丁缓:“丁公言重了……”
“倒不需要如此……”
“只要丁公能答应本官一事!”
“何事?”丁缓郑重的问道:“还请侍中吩咐!”
对于热爱技术的人而言,技术就是生命。
而对于丁缓来说,技术不仅仅是他的生命,也是他的财富之源。
钱,不算什么!
技术才能拥有一切!
“请丁公出山,为新丰匠作鲁班,主全县工匠之事,作鲁班之训!”张越看着丁缓,正色道:“若丁公答允,莫说改进七轮扇了……”
张越豪气冲天的道:“便是飞天之器,也能授公!”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
飞天之器?
丁缓更是呼吸急促,难以自抑。
飞天之器,所有诸夏匠人的梦想!
自鲁班输开始,历代大匠皆孜孜以求!
而匠人们谁没有做过制造出一台可以翱翔天际,代表自己一生技巧最高水平的器械呢?
若是换一个人,在丁缓面前这么夸夸其谈,丁缓早就赶人了。
飞天之器,那怎么可能?
祖师爷鲁班输究其一生,做出来的木鹊能翱翔三日三夜而不落下,却被墨子批评说:此物不能利天下,不可以称巧也。
但眼前这个人,却是发明了张氏车的张子重!
张氏车的精妙和实用,丁缓早已经领略过了。
他看着张越,用力的咽下一口口水,迟疑道:“即使有能飞天之器,又能如何?”
他看着自己的门徒与子侄们,苦笑着摇头:“子墨子曾曰: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鲁班造木鹊,尚且曰拙……”
这话一出口,张越的眼睛就亮了。
墨家门徒?
或者说,已经放弃了墨家理想,转而开始摆弄器械的墨家门徒吗?
这可真是来的太好了!
现在张越下属,有儒家的俊杰,有法家的英杰,加上他自己出生黄老学派。
就已经凑齐了战国诸子里最强的四个学派之三。
若再加上一个墨家之人,这样就齐全了。
哪怕是出于集邮的考虑,也得拿下此人啊!
更何况……
墨家就这么消亡,太可惜了!
张越一直想要给墨家续一下,看看能不能抢救抢救。
只是这种事情不好明目张胆的去做,也不好光明正大的去办。
毕竟,在表面上来说,儒墨那是死敌啊!
想当年,孟子和墨家对喷。
孟子说——墨家无君,杨朱无父,无父无君,禽兽也。
墨家就回喷——儒生猪狗是也!
墨翟先生生前,专门搜集孔子的黑材料,写了一篇《非儒》,洋洋洒洒数千字,极尽轻蔑和鄙视之意(这在战国初年的那个时代,几乎就等于今天有人不爽某人写了五百万字的小说来黑他一样)。
只是,如今儒家鼎盛,罢黩百家,唯我独尊。
墨家则早已经式微,消失在主流视线之外,到了后代,甚至连个余波也不存在。
张越一直很惋惜,有心想要复活墨家。
但又碍于身份地位,不好光明正大的去操作。
如今遇到丁缓,内心的冲动再次活跃起来。
当然了,这个事情,得小心翼翼,得低调低调再低调。
至少在现在,这事情得小心操作。
最好套个马甲……
嗯,反正董仲舒已经干过一回,援墨入儒了。
身为弟子,再做一次,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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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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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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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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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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