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寒苦,生态本就脆弱。
如今又猬集了数十上百万牧民和数以百万计的牲畜。
环境立刻就持续恶化。
哪怕匈奴人不懂,但也能感觉到,这十余年来,漠北的草场每年的新草越来越少,而沙漠的面积却越来越大。
站在弓卢水旁,狐鹿姑紧了紧自己身上的羊皮大衣,看着这渐渐寂寥的世界,在心里微微叹了口气。
他转过身去,远远的眺望着南方。
那鸿雁北来之所。
不知那里的胭脂山上,如今是否山花灿烂,野果满林?
也不知那里的祁连山上,是否依旧白雪皑皑?
更不知那阴山之上的野兽,是否又繁盛了起来?
狐鹿姑出生的时候,匈奴人就已经失去了那些地方。
这些匈奴人曾经的根与祖庭。
被人像赶兔子一样,从南方温暖、肥沃的辽阔草原,赶到了这寒苦寂寥的漠北。
与风沙为伍,和冰雪为伴。
“也不知,我能不能活着看到阴山的山脊……”他在心里哀叹了一声。
对于每一个匈奴人,每一个孪鞮氏的子孙来说,阴山就是羁绊他们终生的母亲山。
尹稚斜单于死的时候,头朝南,眼睛瞪着阴山的方向,大声呼喝着:“阴山!阴山!阴山!”
乌维单于死的时候,手中紧紧抓着一把土——从阴山上带到漠北的土。
儿单于死之时,正带兵在西域的轮台城外,与汉军对峙。
他忽发疾病,又遇到了单于庭变乱,甚至没有来得及留下遗言。
但,狐鹿姑却清楚的记得,他的父亲死时的样子。
那时,那位曾经发誓要振兴匈奴的单于,躺在羊皮毯上,用力的喘着气,呜咽着抓着他的手,深深的用力,以至于脸色都发青了。
“一定要夺回阴山!收复龙城!”
然后他就死了,死于余吾水之战时的箭伤感染。
回想着父亲死前的遗言与教训,狐鹿姑的眼神就坚定了起来:“我一定要夺回阴山!收复河套!”
汉人讲大复仇,讲君子报仇十万年也不晚。
如今,这个思潮也影响到了匈奴。
匈奴高层贵族之中,也有着大量饱读诗书,熟知汉人文化的成员。
狐鹿姑自也不例外。
漠北决战,砸碎了匈奴人的脊梁骨,让他们不得不承认——汉朝比自己先进太多太多了。
由之开启了匈奴人向汉朝学习的历史。
到现在,匈奴人的组织、纪律、战术、武器,都在不断的汉朝化。
而那些汉朝的降将们,更是一个个身居高位。
有在汉室时不过是队率、司马、校尉这样的中级军官的人,一旦投降,立刻就被封为一部之主,成为高级贵族。
至于那些汉朝的大将……
只要肯降,马上就能王!
如今,曾经的汉将卫律、李陵,甚至就是匈奴国内的强权。
手握重兵,甚至还拥有自己的军队、部众与国土。
特别是李陵,被先单于且鞮侯封为坚昆国国王,拥有着一块两千多里的沃土。
也是靠着这些汉人降将的帮助,匈奴人终于一点一滴的重新恢复了元气。
到现在,匈奴已经恢复到了漠北决战之前的人口基数了。
控弦四十万,雄踞漠北,并有西域,虎视浚稽山,意图在将来,突破这条汉匈两国骑兵用血肉交融的防线,突入河西甚至河套,回到那温暖、肥沃和迷人的南方大草原。
“大单于!大单于!”正想着此事,狐鹿姑忽然听到了自己的爱将,同时也是他的外甥,匈奴左大都尉衍射壶提之子兰且渠的声音。
“大单于,车师急报!”兰且渠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健壮匈奴人,他留着匈奴人传统的发辫,鼻子上镶嵌着两个特大的铜环,看上去虽然有些怪异,但在匈奴,这却是勇士的象征。
“说!”狐鹿姑闻言,立刻正色起来。
现在的匈奴帝国,早非当年全盛之日,只靠着草原的牲畜,就足以吊打四方的强大帝国。
对于匈奴人来说,蜷缩在漠北寂寥寒苦之地,固然可以规避来自汉朝骑兵的追击和打击。
但匈奴人的生命线,却全靠西域了。
西域三十六国的财富、粮食、食盐以及其他物资,就是支撑匈奴帝国运转的血液。
西域若失,匈奴就要被饿死、渴死在这漠北!
而车师、龟兹,则是匈奴人直面汉朝西域攻势的第一线。
任何车师、龟兹的异动,都会让单于庭打喷嚏。
“据报,楼兰王安糜病重,恐怕撑不过多久了……”兰且渠兴奋的趴在狐鹿姑的脚下,磕头道:“这是天赐大匈奴夺回楼兰的良机啊!”
“楼兰王安糜?”狐鹿姑闻言,嘴角也是溢出一丝笑容:“这条老狗,终于要死了吗?”
对于匈奴人来说,楼兰就是他们心里的痛!
自从老上单于击破月氏,西域诸国就一直是匈奴人的奴婢,予取予求。
但……
当年的大宛战争,却使得匈奴在西域的统治出现了裂痕。
汉朝人将爪子伸进了西域。
楼兰王国随之叛变,向汉朝纳贡、输诚。
虽然,顾忌匈奴的积威,楼兰人也同时向匈奴纳贡。
但是……
楼兰人却积极参与汉军行动,协助汉军打击和攻击车师、龟兹等匈奴藩国。Χiυmъ.cοΜ
更可怕的是,楼兰人还利用其在西域的影响力和消息渠道,积极为汉朝联络西域诸国中,那些不满匈奴的人。
还为汉朝和乌孙人牵线搭桥。
自然,楼兰老王安糜,这个曾经是匈奴扶持起来的国王,成为了匈奴的眼中钉和肉中刺。
现在,这个老家伙终于要死了吗?
狐鹿姑当然很高兴。
然而……
他脸上的笑容,只持续了一秒钟,就僵硬了下来。
因为,他想起了一个人。
他亲爱的堂弟,曾经的左贤王之子,现在匈奴日逐王先贤惮。
号称匈奴泰伯之子,贤能之王。
在理论上来说,其实现在狐鹿姑的单于之位,是从对方手里抢过来的。
虽然匈奴人一直信奉天大地大,拳头最大的真理。
这单于之位,也素来是有力量者居之。
但……
先贤惮在西域这几年,经营的很不错,其部众发展到了十万,骑兵三万,还有奴兵数万。
要是万一,先贤惮趁着这个机会,立下功勋……
鬼知道其他人心里面会怎么想?
于是,只花了三秒钟,狐鹿姑就做出了决定:“此事我知道了,不用去管它!除非楼兰人请求本单于介入……”
至于去和汉朝人争夺楼兰?
自漠北决战后,匈奴人每一次主动进攻汉朝,都是损兵折将。
儿单于动员全国的力量,去攻打汉朝的轮台城,结果,死在轮台城外。
狐鹿姑觉得,自己还是冷静一下比较好。
况且,就算打赢了,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好处,得利的只是先贤惮。
反倒是,假如他装作不知道这个事情,那么压力就全到了先贤惮那里了。
先贤惮是去和汉朝人争夺楼兰呢?还是选择旁观呢?
无论他怎么选,都是错!
去争夺的话,仅靠日逐王的力量,根本不够。
去了也是白搭。
到时候损兵折将,自己就正好收拾掉这个尾大不掉的堂弟。
若是旁观,不闻不问,那就更好了。
明年的碲林大会上,看先贤惮怎么向匈奴各部头人和贵族交代——居然坐视汉朝稳固楼兰、威胁蒲昌海?
先贤惮,你的良心被狗吃掉了吗?
而匈奴国内的其他人,也就能看出这个所谓贤王、泰伯之子的真面目。
那他也就再也无法挑战自己的地位了。
这样想着,狐鹿姑脸上的笑容就更盛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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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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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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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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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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