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要做门阀>第三百七十七节 洗脑技术哪家强?(1)
  张越走到那位楼兰王子面前,斟酌了一下用词,道:“吾乃汉侍中张子重,奉陛下之命,特来晓瑜王子:前日楼兰王上书天子,言其病重,欲求天子归王子回国以继宗庙……”

  安循听着,瞳孔立刻放大,脸上甚至露出了喜色。

  回国即位?这是他曾日思夜想之事。

  然而……

  旋即他又落寞了起来。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在那里,没有小勾勾的男人,都是不可能得到别人尊重的。

  更别提即位为一国国王了……

  而他的神色变化,自然瞒不过就站在他身前的张越。

  甚至连王莽、戴仁,乃至于天子都看得仔细。

  终于见此,都纷纷在心里暗自点头。

  这个楼兰王子闻其父病重将死,先喜后忧,说明他是一个彻头彻尾、自私自利之人。

  这样的人,色厉内荏,最好控制和摆布。

  “楼兰王特使,现在已经越过玉门关,正在来长安的路上……”张越轻声说着:“王子归国即位可期矣……故陛下命我,来与王子说一些事情……”

  “归国即位?”安循听到这四个字,就拼命的吞咽口水,望着张越和戴仁还有上首的天子,满眼的不可思议。

  在这一刻之前,他早已经死了回楼兰的心了。

  汉朝和他的祖国,都不可能接受一个废人回国即位。xǐυmь.℃òm

  但……

  若是真的可以回国即位……

  他想起了故国的风光。

  孔雀河蜿蜒着,流淌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

  那里绿草青青,那里流水潺潺。

  戴着毡帽的少女,挥舞着鞭子,在河湾中唱着歌谣。

  络绎往来的商旅,赶着橐他、马匹,走在古老的小道中,风铃声在山谷之中回荡。

  当然……

  最重要的是——楼兰王宫之中,堆积如山的黄金、宝玉、丝绸与珠宝。

  楼兰虽然只是小国,男丁不过五万。

  但是,因为控扼丝路要害,近白龙堆,与蒲昌海相望。

  故楼兰很富裕很富裕。

  富到完全有财力,同时向汉匈朝贡,交保护费。

  富到楼兰人可以在蒲昌海沿岸地区,建立起一个个城邦,成为西域诸国中城邦数量仅次于大宛、乌孙的国家。

  富到以楼兰这样的小国,都能在主要城邦之间,修建起一条条运河,连通各城。

  若能归国,掌握一个这样富裕的国家。

  有了钱,那不是想怎么享受,就怎么享受吗?

  没有小勾勾,不一定就意味着不能享乐。

  对吗?

  除了女人,还可以……

  带着这个念头,安循立刻就将脑袋趴在地上,恭身道:“若汉能立我,我必誓死效忠,为汉藩屏!”

  即位才是最重要的!

  获得汉人的支持,才是最重要的!

  安循很清楚,也很明白这个事实。

  像楼兰这样的小国,最悲哀的,不是离天堂太远,而是与汉朝太近。

  而更悲剧的是,离匈奴人也很近。

  夹在汉匈这两个超级强权、巨无霸之间,无论楼兰也好,车师也罢,都只是棋子,都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决定自己的祸福。

  楼兰之所以臣服汉室,受汉室节制,仅仅只是因为楼兰与汉朝更近罢了。

  就如车师,因为离匈奴人更近,所以只能臣服匈奴人,给匈奴人当狗。

  这也是西域诸国的困境与悲哀所在。

  汉与匈奴,总要选一个来当主人,或者同时认两个爹,享受双倍的父爱与关怀。

  在西域,能真正自主自己的命运国家并不存在——哪怕是看上去强大,可以游走在汉匈之间的乌孙,也得做出选择。

  而站错了队,下场可是很惨的。

  汉屠灭了轮台、扶乐、姑师,匈奴人也干掉了好几个反骨仔。

  而西域各国,在这样的国际局势面前,虽然心里mmp,但身体却只能服从现实,选一个慈父来保护自己。

  若安循的身体正常,恐怕他心里面还会有犹豫,还会想着学他爹那样,同时喊匈奴单于与大汉天子‘亲爹’。

  但现在嘛……

  既然没了小勾勾,那就意味着他不可能有子孙后代。

  既然没有子孙后代,那他也懒得去关心楼兰的未来与存续这种事情——难道要辛辛苦苦的操劳一生,然后给他人做嫁衣?

  安循可没有傻到这个地步。

  这个时代的西域各国贵族们,也还没有这么高尚的道德情操。

  正常而言,我死以后,哪管洪水滔天,才是正理。

  张越听着,却是微微笑道:“王子请放心……汉天子受命于天,监于天下四海,泽及鸟兽,楼兰虽夷狄域外之国,但终究也是汉藩国,天子当然会立王子……”

  “不止如此……”

  “天子还将尚公主与王子为妻,以汉公主之尊,而助王子协和六宫……”

  至于安循会不会答应?

  这就由不得他了。

  后世米帝问过南美人民,他们到底需不需要灯塔之光的照耀吗?

  没有!

  现在的汉室,同样也根本不会去问西域诸国:是否需要大汉天子的雨露滋润,是否需要诸夏文明的教化。

  在汉室以及中国大部分王朝的思维中,就不存在有什么夷狄能不接受天子雨露滋润与诸夏文明教化的。

  若有人敢拒绝……

  那他的良心一定是坏掉了!

  王化(民猪)、礼法(自由)、天子的爱(人民的呼声),你特么都敢拒绝!?

  昏君啊(毒菜啊),去死吧!

  在这个诸夏民族执掌天下话语权和推行‘普世价值’的时代,也真没有什么国家或者民族,能拒绝得了这种要求。

  在事实上来说,两汉对西域的经营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文化方面软实力的影响。

  班定远带了几十个人,就能团结西域各国,让各国军队听从命令与指挥,出人又出钱。

  比霓虹和棒子还要乖。

  为什么?

  因为匈奴人带去的只有死亡、压迫、剥削与奴役。

  而汉室带来的是文明、秩序与制度。

  西域各国就算是傻子,也知道选谁啊!

  当然,在现在来说,西域诸国,对于汉室文明和汉天子的仁德,还是缺乏了解和认知的。

  所以呢,张越决定,得好好的教育教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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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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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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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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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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