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要做门阀>第三百七十节 重赏
  对于张越来说,捐献白纸制造工艺,是早就想好的事情——甚至在当初他还是布衣之时,就是打着献白纸之法以谋官职爵位的主意。

  造纸术的技术,说白了,就是一层窗户纸。

  只要有人发明了造纸术,很快就会出现无数山寨产品。

  除非,他能忍得住不将这个技术大规模应用,将所有工序掌握在自己手里。

  不然的话……

  迟则两三年,短则三五月,就会被人学走。

  纵然他费尽心思,千方百计的真的保守住了秘密,靠着这个东西赚到了大钱。

  但是……

  这又有鸟用?

  攒下亿万身家,也不过是等到将来,死的哪一天,在尸体上裹上一层金缕玉衣而已。

  而将白纸献给国家。

  他失去的只是一些无用的黄金,而他得到的会是整个世界!

  汉人歧视、看不起宦官。

  但蔡伦改进造纸术,却令他以宦官封侯!

  而他现在搞出来的,却是比蔡伦的纸还要先进几倍的实用纸。

  毋庸置疑!

  纸,会变成他的护身符。

  等到天下士大夫们人人都是用他发明改进的纸张书写文字、获取知识之日。

  他的地位,恐怕将超过整个汉季的文人。

  逼格至少也是荀子、孟子那个级别。

  这可比黄金有用多了!

  是故,张越真是毫不犹豫,毫不留恋的从怀中取出一份早就抄写好的‘造纸工艺’,呈在手上,拜道:“此臣所记录的造纸工序,请陛下转呈少府……”

  至于赏赐?琇書網

  张越长身拜道:“陛下若真要赏臣,那臣请陛下,令廷尉制法,将造纸之术及其相关文字,列为汉家机密,敢有外泄四夷者族!令边塞关津,严查任何夹带造纸之法、工匠出塞之人!”

  限制和禁止造纸术、印刷术流传出外,这不仅仅是为了让欧陆和西方在中世纪的泥潭里多挣扎几百年(反正他们有信仰就可以了,难道不是吗?何必去惊醒人家的美梦?),更是为了人类这个物种!

  这个地球,资源有限,空间有限。

  在张越穿越而来的那个世界,因为列国纷争,相互竞争,使得地球资源被分散。

  于是明明在五十年代就能登月的人类,到了新世纪,居然还被禁锢在地球上。

  别说月球了,新世纪的头二十年,人类连将宇航员发射到太空的技术,也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掌握。

  至于曾经在科幻小说里,描述过无数的火星登陆,依然停留在科幻小说中。

  以那样的发展速度和这个宇宙的浩瀚无垠,恐怕人类即使将地球资源耗尽,也飞不出太阳系……

  一旦资源耗尽,人类这个物种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与其让人将资源浪费,空置。

  不如,由诸夏民族承载起这个伟大的使命!

  张越相信,若诸夏民族能顺利进入工业时代。

  以诸夏人民的勤劳勇敢和智慧,必将飞出太阳系。

  到那个时候,再将先王的智慧与仁德,教育给欧陆蛮子,教化他们,岂不是更妙?

  至于自私?

  谁不自私呢?!

  天子听着,却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公羊学派的思想,素来就是内诸夏外夷狄,内王外霸之道。

  所谓夷狄,在公羊学者眼里,其实就是两条腿走路的禽兽。

  对于禽兽,他们压根就没有考虑过教化这种事情。

  是故,天子甚至觉得,张越真是高风亮节,一心为国,心里面更是得意万分,对神君更是佩服不已,深深觉得神君真是有灵啊!

  看来下次去寿宫的时候,得与神君多唠叨几日了。

  “卿所请之事,朕准了……”摸着手里的白纸,接过张越敬献的‘造纸工序’之册,翻看来一看,这位陛下的眼睛立刻就亮了——因为张越将造纸工序写在白纸上,不止写,他还画了许多示意图。

  只是微微一看,天子就满意极了。

  文字与图画被写在纸上,比写在帛书上还要清晰。

  所以……

  这白纸买卖大有可为啊!

  更紧要的是……

  如此轻便和好用的纸张的出世,是不是也可以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他的统治得到了某些认可?

  天下士大夫们,难道不应该因为此事而来吹捧、褒扬一下他吗?

  再看被记录在纸上的工序,简明意骇,即使是他,恐怕只要照着这上面的步骤去做,也能造出白纸!

  这样想着,他便吩咐道:“来人,去给朕传召少府卿,命少府卿立刻来见朕!”

  “诺!”立刻有人领命而去。

  然后,他就看向张越,道:“卿献此奇术,有功社稷,卿虽自矜,但朕却不能不赏!”

  见到张越似乎想要推拒,他便起身道:“卿勿要再推辞了!赏功罚过,此国家所以长治久安也,况,若卿不受赏,以后天下还有谁愿向国家尽忠、奉献?”

  “子贡赎人,孔子非之,子路拯溺得牛,孔子美之!”

  “卿当学子路,不要学子贡!”天子语重心长的对张越说道。

  张越闻言,便顺水推舟,拜道:“臣尽唯陛下是从!”

  天子却是想了想,他这个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人,素来大方无比,毫不吝啬。

  而这献造纸之术的功劳,按照制度来看,至少也能拜为两千石——当年卜式献其财产,就被他提拔重用,以布衣而至三公。

  只是……

  若现在就将张越拔得太高,不利于将来啊。

  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忽然,他想到了一个事情,笑着道:“这样罢!朕闻卿与卿兄感情甚密。而卿兄早亡无后,卿想必十分遗憾……朕便重赏卿兄,懋其神灵,封卿兄张安为……”

  他想了想,似乎是回忆了一下关中地区的政区,然后道:“封卿兄为奉文君!卿将来若成家立业,有所子嗣,朕特许卿自诸子之中择一人,以嗣卿兄香火,承其家业!”

  张越听着,立刻就俯首拜道:“陛下隆恩,臣代亡兄谢之!”

  说着就重重的磕头再拜,身体甚至忍不住的抽泣起来。

  这是来自原主身心的感激和感谢!

  汉季士大夫,最恐惧的事情,莫过于绝后。

  绝后的贵族士大夫们,在死的那日,甚至有人曾流出血泪。

  汉人信奉人死而有灵,故侍死如奉生,厚葬成风。

  而无后之人,下葬之后,就几乎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没有祭祀,成为孤魂野鬼,失去纪念,没有血食,最终连史书都淡忘了他。

  而君王对于臣子最大的恩典,由此而生。

  许其兄弟,过继一子,承其香火。

  这叫兴灭国、继绝世。

  春秋之大义,人主之隆恩!

  当然,这只针对贵族士大夫,普通老百姓,各种收继子侄,是合法行为。

  独贵族士大夫的传续,有严格的制度规定。

  像是列侯要承爵必须是嫡子!

  若无嫡子,则被视为亡嗣。

  同样,诸侯王也是如此。

  而汉兴百年,能被天子嘉恩,死后准许从子侄里挑选一人承嗣香火的列侯贵族,仅得聊聊数人。

  翻开《汉书》《史记》的历代功臣公侯表,就能看到数十个被标记‘绝嗣’‘亡嗣’的列侯。

  而被或许从子侄中过继的人,只有几个。

  霍光一生辛苦,最大的追求,只是想将自己的儿子过继一个给霍去病,让其承嗣亡兄香火。

  他努力了数十年,才在宣帝时,因为有拥立、定策之功,而终于实现心愿。

  由此可想而知,这样的赏赐有多重!多么的稀有!

  一代天子也未必会赐下一次这样的诏命!

  更别提追赐爵位了!

  对于汉人而言,这意味着,死去的先人的灵魂,从无穷苦痛和折磨之中得到拯救。

  亡故之人身上的耻辱,被清洗。

  他重新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家族的始祖。

  从此子子孙孙无穷尽。

  对于张越来说,再没有比这样的恩赏,更令人心动和感激的了。

  尤其是对于他内心深处残留的最后几丝原主的执念来说。

  这是天籁之音,是救赎之音。

  他从此将了无牵挂。

  随着张越的抽泣,那最后的几丝执念,化作一股温暖,沁入他的身体之中。

  思维深处的黄石,因此颤动起来,散发出五颜六色的光泽,似乎解锁了某个功能。

  只是张越现在无暇去查看。

  …………………………………………

  天子看着激动的已经泣不成声,趴在地上,哭的和孩子一样的张越,在心里也很是感触,他也想起了自己的兄弟们。

  先帝有十三子,到现在,诸兄弟皆死。其中,临江哀王、江都易王、胶西于王更是亡嗣国废。

  想起当年年幼时兄长们的音容笑貌,他也有所感伤。

  “手足之情,骨肉之盟,诚可感人也”他心里叹息着,感慨着。

  便在心里想着:“朕或许该从诸王兄弟子嗣之中,择一二,以嗣诸王之祀……”

  特别是胶西于王刘端,虽然性格乖戾,但其实他一直很心疼这个长兄,所以无论他闯了多大祸,都特别加以宽宥。

  这三位兄长虽然没有儿子……

  但是……

  天子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不要忘了,他有一个兄长,儿子特别多,多到他自己都记不住的地步。

  那就是中山靖王刘胜!

  从胜子子孙之中选几个人,去承嗣他们的叔伯祖之封国。

  这个主意或许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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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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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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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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