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要做门阀>第两百六十三节 无限自卫权
  常远感觉现在自己的身体都在颤抖,口干舌燥,只能用力的悄悄掐了一下自己的手心,好叫自己放松一些。

  而在常远对面的桑钧和陈万年,就更紧张了。

  悄悄的拿眼瞥了一下门外站着的人影,桑钧拿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然后轻声道:“面试人常远,请在一刻钟之内,将面前的公文的整理一遍……”

  这是新丰公考面试的第一个题目——考验面试者的实际办公能力。

  常远看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案几上那几卷被打乱了顺序的竹简,拿起来看了看,似乎是新丰乡的公文,讲的大约是冬季水利修葺之事,只是顺序已经乱了,需要他整理。

  这个当然难不倒他,很快就将这些公文整理完毕,然后恭身拜道:“学生整理已毕!”

  陈万年闻言,便上前察看了一下对方整理的成果,然后对着一侧的贡禹等人点了点头,示意对方常远整理正确。

  然后,由贡禹、王吉和杨望之组成的考评组则低下头,在竹简上记录下此子的印象评分。

  桑钧清了清嗓子,随即从自己面前的竹简所列的问题里随便选了一个问道:“假公为吏,奉命捕盗,时至夜幕,得盗贼匿入民居之中,公何以为之?”

  这个问题的意思很简单,翻译过来就是,假如阁下当官,奉命追捕某个通缉犯,到了晚上才找到了对方的行踪,但此刻对方却逃入一户民居之中,阁下怎么办?

  这个问题,若是在后世任意一个王朝都是送分题。

  但在西汉,却是一个天大的陷阱!

  也是面试环节上,刷人最多的题目之一。

  常远沉思片刻,答道:“民居之中可已燃灯?”

  桑钧微笑着道:“已燃……”

  “那吾守其宅邸,命吏围之,再回报上官,同时使人晓瑜民居主人,其宅入盗贼,令其开门迎吏!”常远正色道:“如在此过程中发觉贼人挟持主人,则令吏举火而攻之!”

  桑钧听了,满意的点点头。

  就连在门口旁听的天子,也是暗暗点头,问着左右:“此子何人也?”

  张越连忙答道:“启禀陛下,据说此子乃故汉室常公讳惠子,陛下恩义,养之于上林苑,学得文武之艺,乃来新丰参与公考!”

  天子一听,据说是自己收养的孤儿,立刻笑的更开心了,脸上都带着得意。

  而在一侧,张越也是感慨万分。

  西汉王朝,绝对是中国封建历史的异类。

  不独是因为西汉王朝承接了秦帝国的余晖,属于古典中国的尾巴。

  更因为,这个王朝独创了很多无论之前还是之后都没有规矩。

  其中一条就叫‘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

  依照汉律规定:禁吏毋夜入庐舍捕人,犯者其室殴伤之,以勿故入人室律从之。

  这条法律是根据《周礼。小司寇。朝士》中的记载而制定的。按照周礼的说法‘凡盗贼军、乡邑、家人杀之无罪’。

  东汉大儒郑玄在注解这条时特别提到了‘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其时格杀无罪’。

  这说明这个制度,到东汉王朝时,依然在执行,并且执行的很彻底。

  很神奇对不对?

  这个制度是不是很像鹰酱家那条‘擅闯家宅格杀勿论’的法律?wWW.ΧìǔΜЬ.CǒΜ

  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在西汉王朝的这个法律中,连官吏也不能在入夜后擅入他人家宅。

  不然,打死可能有事情,但打伤就是自己认倒霉吧。

  所以,汉人形容某地治安良好时,常常会用夜不闭户来形容。

  为什么是夜不闭户?

  因为没有犯罪分子,百姓不需要通过关闭门户来保护自己。

  不过,这条法律此时刚刚诞生不过三十来年。

  在这以前,并无明文规定,只是一个约定成俗的潜规则。

  直到公羊学派上台,就和法家联手,搞出了这么一条律法。

  出发点也很感人——公羊学派认为,三更半夜,偷偷跑去抓人的官吏,不是心里有鬼就一定是想做什么坏事。

  正人君子,自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去抓捕犯人。

  至于那些三更半夜在外溜达的家伙?

  在汉人眼里,不是盗贼就是强盗,杀了非但无罪,反而应该得到表彰。

  这是为民除害啊!

  所以,在秦汉社会,百姓在自己的家宅车船等私人领地,享有无限自卫权。

  这也是汉室地方豪强贵族官吏和富商酷爱蓄养打手的缘故——这与米帝的土豪,总爱在家里面储存大量枪械和弹药是一个道理。

  不过这条律法太年轻了。

  所以,基层官吏在实际执法中,经常无视了它。

  然后,就被那些知道这条法律的豪强打成了猪头。

  但同样的道理,很多人也尝到了甜头。

  半夜三更,黑灯瞎火的时候,跑去别人家家门口打着抓私酒的旗号,敲诈勒索那些不懂法和不知法的小地主,素来是汉室基层的创收手段。

  张越现在履新,当然不希望自己的治下出现这种既丢脸又没有节草的事情。

  所以,将这个法律列为了面试的选题,就是要借此加强普法,顺便刷掉一些人。

  天子却是很满意这样的设置。

  因为这条法律是他批准的,同时被他批准的,还有吾丘寿王建议的‘令民持械’的建议。

  两者共同构成了现在汉室社会的持有弓弩刀剑等武器的风潮。

  现在,全天下的人,就连素来文弱的齐鲁吴楚地方,也是家家户户,带刀持弓,富裕的人家,甚至还会教导子弟使用弩机和骑射。

  赖此制度,汉家百姓的勇武,冠绝古今。

  大汉军队,也因此具备了强大的战斗力。

  几乎所有士卒在入伍前,就已经学会了武器的使用,军队要做的只是让他们学会纪律,懂得团队协作。

  而在天子看来,张越将这条法律,作为面试的考题,显然是对自己忠心不二的表现!

  要知道,在汉代,‘忠’这个词,指的其实不是无条件服从君王。

  那种愚忠之人,别说士大夫了,就连君王也不是很喜欢。

  忠者,尽心也。

  汉人认为的忠臣,就是对君王尽心,对国家尽力。

  然后事情的成与不成,君王的听与不听,反而不重要了。

  而小留候都尽心连考题都要考自己制定的法律了,这不是忠臣是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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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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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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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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