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要做门阀>第一百五十七章 使命与故事
  送走张安世与暴胜之,郭穰又跑来了,硬是塞给了张越一包火浣布。

  此物来自西域,准确的说是来自贵霜王朝。

  后世的魏文帝曹丕,曾经以为火浣布是虚构的东西。

  所以,写一篇文章,想要刷刷声望。

  结果,没过几年,已经断绝的商路重新打通。

  贵霜人又把这个东西送来了……

  曹丕的脸,高高肿起……

  在两汉三国南北朝之际,火浣布,那是顶级的奢侈品。

  只有宫廷贵人和高级贵族才能拥有和收藏!

  但,其实,在穿越者看来,这玩意不值钱!

  在后世,是随处可见的破烂货。

  据不完全统计,仅仅是后世的中国,一年就生产了用百万吨量级的相关产品。

  嗯,其实,所谓的火浣布,就是石棉!

  这玩意耐火,只要脏了,丢进火里烧烧,抖一抖就能干净。

  在古代,人们不知道这玩意其实地壳里不知道有多少,就以为是稀奇的宝贝。

  但对穿越者来说,这东西,不仅仅不是宝贝,而且还是危险品!

  石棉制品使用时出现的粉尘,会严重危害健康。

  所以,张越虽然对郭穰表示非常感谢,还特别郑重的收下了那几块火浣布。

  但回头就琢磨着打算变卖。

  等过了中午,赵破奴也派了家臣,给张越送来了些礼物。

  不过这位老将军就实在的很了,没有送那些什么黄金珠玉啊土地庄子啊来加大张越的负担。

  而是送来了一柄他的佩剑——曾经斩下了楼兰王首级的那柄佩剑!

  张越自然是立刻郑重的收下。

  这比任何宝贝,都更让他动心!

  一柄曾经手刃了残害汉使、汉商的汉敌国王的宝剑?!wWW.ΧìǔΜЬ.CǒΜ

  这要搁欧陆,说不定就是朗基努斯之枪、石中剑这样的圣物了!

  可惜在中国,乱世之时,王侯将相不如狗,世家门阀头如草。

  至于王朝盛世?

  四夷君王,像狗一样的被吊起来打。

  在中国,斩杀了区区国王或者领主的剑,不值一提。

  在中国,被崇拜的是轩辕剑。

  它代表文明。

  被供奉的是蚩尤剑,它代表不屈!

  被纪念的是刑天剑,它代表抗争!

  在中国这个国家,天破了,我们自己炼石补天!洪水来了,我们就治水疏通,龙王妖怪敢作乱,一剑斩了,将它们的身躯与鲜血,献祭给祖先,慰籍被它们残害的同胞!

  死在东海,就化作精卫鸟,要将东海填平。

  被太阳晒死的,就把太阳射下来。

  妖魔鬼怪,神仙贵族,在中国真没什么了不起的。

  两千年封建王朝历史,连天帝都换了好几茬。

  坐天下的君王,异姓几百次。

  就像孙大圣说的那样,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

  连自己的君王,都像草芥一般。

  所谓夷狄君王,更是不值一提。

  但张越明白,赵破奴送来这柄剑的意思。

  薪火相传永不尽!

  他老了,希望年轻人扛起他的战旗,继续走下去。

  将来用此剑,斩杀更多的汉家敌人!

  所以,张越非常郑重的收起了这柄剑。

  他甚至仿佛能够感受到这柄剑上承载的意志与气息。

  那不仅仅是赵破奴一个人的。

  还有千千万万的大汉将士,还有大司马冠军景恒侯霍去病,大将军长平烈候卫青的意志。

  这代表了一个时代,承载了整整一代人的怒火与决心!

  寇可往!

  而我亦可往!

  大漠不足险,万里不足远!

  杀了我的同胞手足,凌辱了我的姐妹兄弟,血债!必须血来还!

  所以,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

  “请转告赵老将军……”张越抚摸着这柄看上去平平无奇的佩剑,对赵破奴派来的家臣说道:“晚辈明白老将军的意思……”

  锵!

  他拔剑而立,面向北方,说道:“明犯强汉者,虽远在天涯海角,亦必诛之!”

  长剑深深刺入地面的土壤中,张越握着剑柄,他知道,一个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上一代,大将军卫青,大司马霍去病,率领汉军,率领被匈奴欺压和侮辱了六七十年的诸夏男儿,向匈奴复仇。

  他们成功的完成了他们的使命。

  漠南无王庭,匈奴远遁。

  匈奴帝国也付出了代价。

  而在现在,在如今,这一代人,也有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前辈,已经将基础打好了。

  后辈应该接过他们的旗帜,将中国,将汉室,将诸夏民族,带到一个更高的高度去。

  这一次不仅为复仇,也为了天下!

  我们当主宰世界!

  中国人生来就要当球长的!

  自古以来,在中国人的思维里,也只有两个世界——中国与外国。

  恰在这时,刘进带着桑钧、胡建、赵过、贡禹等人来到了建章宫里,刚好听到了张越的宣言。

  胡建、贡禹等人自是心潮澎湃。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就连刘进,都是感觉热血澎湃。

  “似乎……若能有一个那样的国家,也不错……”他在心里想着。

  与张越相处的这些时间,耳闻目濡,天天听着张越灌输的诸夏民族主义和诸夏民族至上论。

  他也差不多被成为了一个鹰派,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且,立场比较温和而已。

  没有像公羊学派的一些热血士大夫以及边塞的将军们一般,将夷狄看成两条腿走路的禽兽。

  而是承认,对方也属于人。

  他们站在门口,一直等到赵破奴的家臣离去,才在刘进的带领下,走了进来。

  “张侍中,孤与诸卿,来送送卿……”刘进当然也带了礼物来了。

  大汉长孙,出手自是不凡。

  足足一百个金饼,两百匹绸缎。

  张越知道他有钱,所以也没有跟他客气,全部收了下来。

  至于其他下属官员的礼物,他则只留下了那些书籍、土特产,而将贵重之物,统统退回去。

  然后,在宦官们和诸下属的帮忙下,张越载着满满的四车礼物,在一队刘进委派的禁军护送下,浩浩荡荡的出了建章宫。

  刘进等人,一直将张越送到了灞桥。

  这期间,自然引来了无数人围观和羡慕。

  几乎大半个长安,都被张越的回家省亲之旅所惊动了。

  实在是,自当年冠军侯霍去病后,国家再也没有出现过像张越这样年纪轻轻就已经威权自用的年轻人了。

  于是,灞桥附近的交通,顿时瘫痪。

  至少有两三千人,将此地包围的水泄不通。

  幸好,汉室在灞桥附近,屯有两个司马的禁军。

  发现了此地的情况后,这些汉军立刻出动,维持秩序,疏导交通,才没有让局面变坏。

  但人们的好奇心和围观欲望,却没有因此减弱。

  反而,更加来劲了。

  这也是国人的特性,你越不让我看,我偏要看!

  …………………………………………

  张越在灞桥桥口,下了马车,来到刘进面前,拜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何况殿下身系国家社稷之重,如此厚爱于臣,已经让臣非常惭愧了!殿下,请回吧!”

  刘进也知道,是时候道别了。

  但他真有些舍不得。

  这些日子,他与张越相处很愉快也很舒服。

  他感觉,自己的整个人都自由了。

  不再像过去那样,仿佛被什么东西约束着。

  “看来,孤得帮张侍中在长安城里选个宅子了……”刘进在心里想着,日后,若是张越时不时的溜回去,那自己就太无聊了。

  张越抬头,看着围观的人群,又看着桑钧、胡建、贡禹等人,忽然心里一动,拱手道:“临别之时,臣讲个故事与殿下听吧……”

  “诸君也听听……”

  “事先声明,只是一个故事啊……完全子虚乌有,不存在……”

  “据说当年,孔子诛少正卯……”张越清了清嗓子,特意大声的说,好让周围围观群众也能听到。

  而围观群众也不负张越的期望,纷纷竖起耳朵。

  孔子诛少正卯?

  这可是很新鲜的事情呢!

  虽然,儒生们一直在讲孔子诛少正卯如何正确,如何光明,但……世人所知依然很少。

  只知道,孔子当年杀了一个大坏蛋!

  但这个坏蛋那里坏了?却没有几个人讲得清楚。

  就听着张越道:“据说,少正卯临刑前,忽然对孔子说道:孔仲尼,你今日杀我,只是胜了一时,而我将最终取胜!”

  “孔子笑道:莫要巧舌如簧,乱我视听!”

  “少正卯忽然笑了起来,对孔子说道:孔仲尼你不信?”

  “少正卯说:今日我虽死,但我的弟子门徒们都还活着,而你,总有一天会死!”

  “在你死后,这世间的正邪善恶,就没有人能辨别真伪!”

  “到那个时候,我叫我的门徒们,进入你的门下,穿你的儒袍,着你的儒冠,篡改你的典籍,修改你的文字,曲解你的道理,破坏你定下的法度,叫这世间所有的人,都来信奉和读我的书,用我的道理,做我今日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情!而一切罪孽都将加于你身!”

  “孔子听完少正卯的话,哭着流下了血泪,子贡见了,就问道:老师为何哭泣,奸贼少正卯不是已经被诛了吗?”

  “孔子抽泣答道:人间的少正卯易诛,但心里的少正卯难诛……”

  故事讲完,全场寂静,无人出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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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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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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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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