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要做门阀>第一百四十章 赏赐
  “张侍中恭喜了……”张越刚起来不久,郭穰就喜滋滋的跑来贺喜:“陛下诏命已抵兰台,侍中等着接诏就好了……”

  “什么诏命?”张越没有反应过来。

  “侍中大义出手,援护南信主,天子闻而大悦,要赏赐侍中佩剑和黄金呢!”郭穰笑着说道。

  虽然说,其实刘氏天子赏赐大臣宝剑这种事情,很是稀松平常。

  打太宗开始,每岁少府卿的考工室都要专门组织工匠,特别为天子制造赏赐大臣的宝剑。

  几十年来向来如此。

  某些大臣家里面甚至挂满了天子所赐的宝剑。

  譬如太宗皇帝时的太仆卫绾家里面甚至有太宗所赐宝剑上百柄!

  大将军长平烈候在世之时,据说家里藏有御赐宝剑两百余柄,简直恐怖!

  但话又说回来,历代天子虽然爱赐大臣宝剑,然而,倘若某位大臣家里连一柄天子所赐宝剑都没有,那么就说明这个大臣在天子面前的地位,恐怕很低很低。

  所以,御赐宝剑也是臣子身份地位的象征。

  得赐越多,地位越高。

  至少说明天子很亲近这个大臣。

  张越听了,也很高兴。

  不过,他高兴是因为这个事情自己办对了。

  天子既然有所赏赐,那么,那个小公主就算脱离苦海了。

  “南信主陛下有何安排?”张越问道。

  “圣命皇后将南信主养好身体后,宫车以送甘泉!”郭穰深深的拜道:“陛下欲亲养之!”说道这里,郭穰对于眼前的这位侍中,有了深深的忌惮。

  自当初卫长公主病逝后,宫中诸贵人、婕妤所出公主,再无一个能得天子欢心。

  但,南信主却打破了这个惯例。

  天子下诏,要求皇后照顾好,并在南信主伤好以后,送去甘泉宫。

  圣命说的很明白:朕当亲养之!

  而这一切,皆是在眼前这位侍中插手后发生的。

  其圣眷至斯,让郭穰叹为观止。

  他入宫二十年,尚是第一次见到天子如此宠爱一个臣子。

  这样的宠幸程度,恐怕只有宫里面传说的小冠军侯可以比拟了。

  当然,郭穰心里还有着庆幸。

  庆幸这位天子的宠臣,与自己关系还不错。

  不然……

  今天早上,建章宫长秋、黄门左监,这两个曾经一度显赫的中官,已经被逮捕,收押于暴室之中了。

  黄婕妤更是被斥责,削了婕妤的位格,降为宫廷妃嫔最低等的少使,直接被关入永巷,基本上是已经出不来了。

  受此牵连,黄婕妤两个本来在宗正卿衙门混吃等死的兄弟,也被罢职,勒令回家闭门思过。

  实际上,这跟软禁差不多了。

  想到这里,郭穰就笑着道:“方才公车署那边来消息了,说是侍中征辟的官吏,皆已报道了,请侍中择日去接见……”

  张越听了,立刻就高兴起来。

  赵过、胡建、陈万年、桑钧,这都是未来新丰县的重要拼图。

  是该找个时间去接见一下,谈一下话,同时沟通一二。

  作为一个前公务员,张越很清楚,与下级的沟通,关乎政绩!

  想了想,张越就拱手拜道:“请郭公为我转告公车署方面:我将于明日前往公车署,与长孙殿下共同接见诸位征辟能吏!”ωωω.χΙυΜЬ.Cǒm

  “诺!”郭穰笑着一拜。

  一个时辰后,一个持着诏书的使者,就来到了张越面前。

  还是熟人,那位送马与张越的金赏。

  “张侍中恭喜了啊……”将诏书宣读完毕,金赏就笑眯眯的凑到张越面前,让随从将宝剑与十枚麟趾金送到张越面前。

  那宝剑是标准的皇室御用之物,以精铁为之,用楠木为剑鞘,装饰着玉石与剑穗。

  仪式性和观赏性,大于实用性。

  但张越还是郑重的将之配于腰间,以示敬重。

  至于那麟趾金,就更了不得了。

  自元鼎开始,当今天子就开始脑洞大开,先玩了一波白鹿皮币,可惜脑洞太大,因为没有与之相配的等价物,所以白鹿皮币的价值最终雪崩。

  但与白鹿皮币一同推出的麟趾金,却站稳了脚跟。

  这种少府铸造的皇室御用黄金,在市面上甚至比其他所有黄金制品的价值还要高。

  现在呈现在张越眼前的,就是十枚通体灿黄,呈长方形,类似靴子一样的黄金制品。

  这种黄金制品非常精美,几乎可以与后世的工艺品相媲美了。

  在两侧的侧面,皆雕缕有漂亮的花纹。

  张越拿起一枚,掂量了一下,感觉差不多有个两百四五十克的样子,差不多与普通存世的金饼重量相当。

  但是,张越知道,麟趾金的价值非凡。

  特别是这种天子亲自赏赐的麟趾金,在市面上通常价值倍于金饼。

  尤其是那些豪商巨贾,在将死之前,会拼将所有,收购麟趾金,以作为陪葬的冥器。

  然而,通常情况下,很少有人会愿意出手自己持有的麟趾金。

  因为,这种黄金,不仅仅是货币,其实还是勋章。

  除了天子近臣、宠臣可以偶尔得赐外。

  麟趾金主要就是作为给立功将校、士兵赏赐的御赐品。

  张越将这些麟趾金收下,就对金赏道:“金兄一路辛苦了,还请入内喝点酒水……”

  “固所愿而,不敢请也!”金赏也笑着说道。

  于是,张越就带着金赏,进了小楼的雅室,又吩咐一个宦官去后院的酒窖里取来一瓶窖藏的美酒。

  不得不说,张安世当年窖藏的酒类,种类很多,而且都是珍品!

  尤其是还有一百多瓶蜀郡产的清酒,喝起来味道很好,而且不上头。

  “听说张侍中与长孙殿下,正在忙着为陛下御极临朝四十七周年献礼……”进了雅室,刚刚坐下来,金赏就笑着道:“不知道,侍中可还缺一个帮忙打打下手的小厮?”

  金赏此来,其实是抢了别人的差事的。

  为的,就是要挤进这个美事之中。

  张越听了,笑道:“金兄大才,若愿参与其中,毅实荣幸之至!”

  金赏听了,满意的点点头:“不敢,能为陛下献礼,此赏之荣幸也!”

  这个车,他可是一定要上的!

  不为别的,就为了能在天子面前多多露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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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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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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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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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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