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血族,幽冥岛那边的人,也在蠢蠢欲动,再过不久,四星必然大乱,想要明哲保身,必须稳中求胜。”
夜倾城抓住轻歌的手,凝视着她,一字一顿,说:“答应我,不要冲动,即便奇耻大辱,即便无法忍受,也要坚持下去,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只要还活着,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就算恨之入骨,终有一日,能报此仇。”
夜倾城的眼神,非常认真,让人不敢马虎。
她实在难以想象,若世间没了夜轻歌,她如何能苟活于世?
夜倾城攥着轻歌的手,甚是用力,想到短暂碰面后又要匆匆离别,夜倾城的心,一阵阵抽搐,仿佛被人狠狠撕裂,血液四溅,疼痛不已。
不得不说,这一刻,夜倾城严肃的神情,偏执的目光,震撼到了轻歌。
轻歌叹了口气。
她不懂,于夜倾城来说,自己算什么,可她真希望夜倾城能够放下固执,哪怕她不再强大,没有守护夜轻歌的能力,相夫教子一世。
轻歌抿紧唇瓣,沉吟片刻,点头过后,便见夜倾城整个人都松弛了下来,脸上难得露出笑容。
夜倾城松开轻歌的手。
轻歌坐在榻子上,眸光幽远的看向窗外,一束阳光洒下,映照在水晶上,折射出七彩斑斓的光。
轻歌姿态慵懒,眼神如狐。
轻歌脑海忽的响起“吱吱吱”的声音,轻歌眉头一挑,心神凝起,便见虚无之境里,一群小狐狸挪动着粉红小屁股,梗着脑袋,睁大水汪汪如宝石般的眼眸,隔着虚无之境,哀怨的望着轻歌,小嘴巴动了动,叫的更欢了。
轻歌一个激灵,猛地坐起,才想到,这大半年来,她很忙,忽略了这一群小狐狸。
这是姬月的另一种存在形式。
轻歌心神微动,将小狐狸们从虚无之境里召唤了出来,随之出来的还有绛雷蛇和杀戮血狼。
几年来,轻歌一共只契约了三头兽宠。
据理来说,普通人,一生只能契约一头兽宠,除非兽宠死去,否则不能契约第二头。
可轻歌是个例外,只要她想,便能契约无数头魔兽。
甚至,她能把那五千头高等魔兽都契约了。
然而,她没有这种想法。
只要有绛雷蛇、血狼以及火焰狼陪在身边即可,除非有缘。
譬如与圣元火山下朱雀阵法里的,朱雀!
而后,一堆小狐狸趴在榻子上,其中一只雪白的小狐狸,肉嘟嘟的,卯足了劲的往轻歌怀里爬,一双眼,灵动的很。
轻歌笑了笑,伸出手揉了揉小狐狸的脑袋,小狐狸笑了。
轻歌想到,很久以前,就是这么一只狐狸,与她相依为命,陪着她,渡过难关。
小狐狸“吱吱”叫了两声,在轻歌的怀里蹭了蹭,眼神哀怨,似是在埋怨轻歌这些日子没有搭理过它。
轻歌被小狐狸的模样逗的哈哈大笑。
扶希走来,抱过一只怀里。
夜倾城坐在桌前,喝了口凉茶,望着眉开眼笑的轻歌,心情似乎也舒畅了不少。
唯有在夜府,轻歌才能全身心的放松,不再戒备,一连几日,轻歌吃着夜青天亲手做的饭菜,每当无法入睡时,夜倾城一曲琴音,她便在不知不觉中与周公相会。
当然,白媚儿不辞辛苦,每日早晨,都会为她熬药,轻歌从未喝进腹中。
终于,到了辞别的那日。
夜青天等人把轻歌送到门口,夜青天虽然年纪到了,却虎虎生威,走起路来,八面威风,摆出了夜家大长老的气势。
一辆朴素牢固的马车,停在石阶之下。
轻歌抱着夜青天的手臂。
看着马车,忽然之间,轻歌有些不舍。
她是轰轰烈烈之人,这一生注定精彩,大起大落,千锤百炼,九死一生,她不愿平淡,她向往苍穹之上的巅峰。
可,若是父母双全,且都在家中,姬月也陪在她身边,就算一生一世呆在夜家细水长流,她也无怨无悔。
注定只是想想而已。
“歌儿,要不,别走了,就在家中,哪里都别去。”夜青天揉了揉轻歌的脑袋,说:“在家好吃好喝,爷爷每日都会做你爱吃的菜,桌上有你爱喝的酒,外面天地虽大,哪有家自在?”
夜青天这般说着,轻歌内心深处,百味杂陈,溢出惆怅。
她回过头,看向那偌大的牌匾,上面写着“夜府”二字。
是啊,这是她的家。
“爷爷,保重,等我回来。”轻歌看了眼夜无痕,道:“兄长,好好照顾爷爷。”
“有我在爷爷身边,你不必担心。”夜无痕说。
之前夜青天犯病的几次,夜无痕头疼不已,好在夜青天病情已经稳住了,否则夜无痕还真怕一个不注意,夜青天就遁走了,独自一人去找夜轻歌。Χiυmъ.cοΜ
人海茫茫,天大地大,坏人如此之多,谁知会不会有危险。
轻歌伸出双手,抱了下夜青天,随后洒脱地走进马车内。
白媚儿、扶希都坐进了马车。
夜倾城站在夜青天身旁,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发呆。
马车远走,出了城门。
沿途,有百姓相送。
轻歌坐在马车内,从空间袋内,将那白萝卜拿了出来,这萝卜,是一个小孩,在玄月关送给她的。
她奉若瑰宝。
马车在城郊外,行驶的速度越来越快。
小扶希掀开小窗口的帘子,探出个小脑袋,朝外看去,脑袋转了转,眨了眨眼睛,看向四周。
“姐姐,你快看,那是倾城吗?”小扶希眼睛睁大,把脑袋缩了回来。
倾城……
轻歌眸光一颤,她掀开马车帘子,朝后看去,果然看到,身着红装的女子,骑着骏马,一路狂奔,试图追上马车。
夜倾城身后,还背着一把无弦伏羲琴。
轻歌攥着马车帘子的手,用尽了力。
突然,她很想带夜倾城走。
不论去到哪里,经历什么样的劫难,都把夜倾城带在身边。
夜倾城紧握着缰绳,双腿夹紧马肚,她想追上前面那马车,去跟随那个人浪迹天涯。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夜倾城身下的骏马,渐渐停了下来,她看着马车越来越远。
轻歌与之对视,最后,回到马车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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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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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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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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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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