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卿尘绷紧身体坐在椅上,他低着头,痛饮酒水。
想着那日雪女殿内墨邪甘愿为她死之后快,前几日属下来消息说,东陵鳕愿用十座城池甚至是整个东陵换一个她,甚至不惜透支精神力,凝聚月之精华,赠之与戒,博美人一笑,公子姬生性暴戾淡薄,偏生待她温柔如水,就连天鹰阁阁主,在她面前也成了柳下惠。
梅卿尘体内,有一颗嫉恨的种子在疯狂生长。
为什么没了她,她能更加逍遥快活?
他不允许!
他日日良心受谴责,夜夜无法安眠,在情欲里沉沦,爱而不得,她怎能说走就走,没有任何眷恋?
殊不知,最先走的那人,是他梅卿尘。
是他将她弃之不顾,又是他撕裂开她的心。
圣罗城城主与金蝉子、扶希二人走进天鹰阁时,便听见这一番话。
城主眼中闪过一道波光。
兴许,选择夜轻歌,不会有错。
“阁主踪迹难寻,变幻莫测,没想到为了美人,竟然出来抛头露面。”城主笑道。
金蝉子拉着嵇华,在轻歌旁边坐下。
“小夜,大师茅厕蹲的有点久,所以来晚了。”嵇华一脸正直的解释为何迟到。
轻歌:“……”
轻歌看了看金蝉子发麻发软的双腿,额上落下三条黑线,都说大师级的人物都会有些怪癖,看来果真如此。
金蝉子被轻歌看的一阵恶寒,连忙道:“老夫是拉肚子,懂吗?”
此时,天鹰阁阁主回答城主的话,“为了美人,莫说抛头露面了,就算是身首异处,也无怨无悔,城主,你说是吗?我可听说,城主年轻时,也是个痴情种。”
城主脸色发黑,转而晴朗,“可惜,襄王有情,神女无意,夜王身边有了公子姬。”
“小姐与公子姬两厢情愿相濡以沫是他们的事,我愿守护小姐甘心做骑士也是我的事,两者并不矛盾。”阁主道。
城主目光闪烁,“阁主果然大度。”
“不是大度,是爱的深沉。”阁主浅笑。
城主讪讪笑了两声,去了王家主那一桌。
天鹰阁阁主在这一桌坐了下来,似笑非笑的望着蓝芜,“听说蓝姑娘弹琴一绝,不知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听上一曲呢?琴我已准备好,是连夜从落花城拿来的凤舞琴,与蓝姑娘定是绝配。”
蓝芜下意识的看向梅卿尘,见梅卿尘满脸痛苦扭曲,颇为失落,而后点头,道:“能为阁主助兴,是蓝儿的荣幸。”
“那么,请吧。”阁主浅笑。
有侍者抬着一把枚红色的琴放在金台子上,蓝芜身姿娇弱的走在金台前,坐于高凳,纤细白嫩的双手平放在丝丝缕缕的琴弦之上,她闭上眼,手指拨动琴弦,高山流水之音倾斜而出,没有凄怨,没有高昂,只是平淡如水,似春风般温和,洗涤众人心中的邪念。
轻歌点头,福至心灵,由衷赞赏:“蓝姑娘的琴真不错。”
一码事归一码事,她不喜蓝芜是真,但这不能否决蓝芜的琴技才干。
不过,比之蓝芜的波澜不兴,她更欢喜夜倾城的琴声,若说蓝芜弹出来的声音是一江春水向东流,那么,不论有弦无弦,夜倾城的一双玉手,便能挑出世间最美的音调,我花开后百花杀,深入灵魂,鼓人世百态,金戈铁马的战场,花前月下的甜蜜,又或者是冬的料峭春的薄凉。
尤其是那一曲凤求凰,她把满心期盼哀愁都融入琴音之魂里。
如此想着,再听蓝芜的琴声,轻歌便索然无味了。
“怎么了?”姬月见轻歌脸色微变,问。
轻歌瘫在姬月怀里,“想倾城了。”
“不准想她。”姬月沉下脸。
轻歌哭笑不得,“她是女人。”
“女人也有可能断袖。”
轻歌:“……”
一曲终,天鹰阁里,议论纷纷。
“都说琴由心生,春风曲没能谈得如此之好,如此之妙,可见蓝姑娘是世间少有的善人。”
“蓝姑娘善解人意,梅公子温文尔雅,两人郎才女貌。”
“夜姑娘女中豪杰,公子姬君王之相,要我说,这二人,才真真是帝后风范。”说话之人,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子。
于大多数心有抱负的女子来说,轻歌是他们心目中的神,实现了她们想要做却不敢做甚至做不了的梦想。
可谓是,共鸣。
都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恨轻歌者,与之不是同路人。
钦佩她者,骨子里,或多或少都有她同样的品质。
或是孤傲,或是不羁,或是杀人成狂,或是心狠手辣。
一路人,站在同样高度,才能互相欣赏,钦佩,看到对方的闪光点,哪怕是敌人,也惺惺相惜,而不是一味的嫉恨。
梅卿尘回过神来,见蓝芜坐在金台前,皱了皱眉。
他并不欢喜蓝芜当着太多人的面演奏,给人一种戏子的错觉。
铮
就在此时,一道天籁之音响起。
四头飞兽抬着的轿子掠过长空,雪白的轻纱舞动间,女子绝色容颜若隐若现,顾盼生辉,她抱着一把没有弦的胭脂色骨琴,手指弹动间,一连窜的音调犹如潺潺泉水般涌了出去,震颤宾客们的灵魂。wWW.ΧìǔΜЬ.CǒΜ
他们从未听见过如此琴音,彷如置身幻境,站在云巅,自成为神,俯瞰众生相,却又感同身受。
琴声高昂时,似有瀑布水声倾斜而下,远古战场的肃杀之气弥漫在任意角落,饿殍遍野,生灵涂炭,英勇的将军手持擎天砍刀,浴血奋战,保家卫国。
冷肃澎湃的气势,激起了在场所有人的热血,让中老年男人们,想起了年少时的意气风发。
醒掌杀人权,醉卧美人膝。
我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经历了时间的沉淀,磨平了他们的棱角。
他们开始圆滑,世故,步步为营。
琴声转
雍门古琴,凄凄惨惨戚戚。
像是离家的孩子,孤魂野鬼,行尸走肉般的麻木和血肉分离的疼痛
如此,勾起了世人风光满面背后鲜血淋漓不为人知的故事。
活在世上,谁也不比谁好过,谁都有痛苦。
各自为营,成王败寇,弱者,连苟延残喘的资格都没有。
而这,才是所谓的生存之道。
一个人,唯有踩着无数人的骷髅,站在巅峰,高处不胜寒之后,才会受到良心谴责,超度亡魂,做一个善人。
善人,往往都是血一样的杀人魔。
轻歌直愣愣的看着轿内弹琴的美人,笑意宛转。
倾城,倾城
她的倾城,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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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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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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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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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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