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从没有想过,曹郑会向她委以重任,将曹家大本营冀州的兵马调动权交给她。
自古以来,就有“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之说,故之后有虎符的出现。
虎符,兵甲之符。拥有虎符,即拥有了兵权和调兵遣将的权利。
甄柔手握这块长不过两寸、通体全黑、身描金文的伏虎形状令牌,只觉此物似有千斤重,让她从曹郑处走出来的每一步,都变得格外沉重。
姜媪带着满满在陪曲阳翁主,阿玉随侍在她的身侧。
也不知道在曹郑处待了有多久,走出来时外面已是夜深人静,月亮深得很高了。
走在回院子的路上,深秋的夜风也有了些许冬日的寒冷,广袖长裙在夜风中猎猎翻飞之下,身上也隐约寒风刺骨了之感。
大概是觉得冷了,甄柔垂在身侧的右手不由紧攥了攥虎符,手心一片粘腻的汗。
“世子夫人,夜风凉,仔细受寒了,您如今可不是一个人,小世子可还在您肚子里呢!”阿玉见一袭藕荷色广袖长袍下的甄柔,在呼呼刮来的夜风中,仿佛有种不甚寒凉之感,她忙将手臂上的披风掸开,为甄柔披上。
腹中的胎儿是她的软肋,饶是心思已为手中的虎符所牵住心绪,听到阿玉一提及腹中的小宝宝,甄柔还是闻声止步,任阿玉为她将披风披上。
但她没有与阿玉多言,只手紧攥着虎符,尔后继续不发一言地往回走。
夜风从耳旁呼啸而过,呼呼地声音,在这一刻她却恍若未闻,耳畔只不断地回响着曹郑交代她的话。
“这是能调动三军的虎符,老夫就将它交于你了……”
“老夫的身体情况,不用老夫多说,想必你已经很清楚了……此行老夫势在必行,但能否坚持到世子回来,老夫不敢保证……这枚虎符就有你代老夫转交给世子……”
“此物是我曹家的根基,可保我曹家东山再起……若到了紧要关头,你也可以拿此物号令三军……”
“事无绝对,世子一日未凯旋而归,一日就不得安……若老夫和世子都时运不济,你此胎为男,就由此子继承我曹家,你从旁辅佐……若,还是女孩,你就选阿虎继承曹家。其实英夫人所出五郎当是世子之外,最适合继承曹家的人选,不过你和他乃同辈,你不好辖制于他,所以就还是选阿虎吧……到时你可重用五郎,老夫看人的眼光还是有几分,俗话说三岁看到老,他品性能力可堪重用。”
“若万不得已,要选阿虎继承曹家,你务必要告诉他,郑玲珑非他生母,他乃大郎外室之子,在大郎死后被世子抱养回来……至于郑玲珑,就说老夫的意思,她该下去陪大郎了……”m.xiumb.com
“其他曹家人,你能留他们一命就留,若不能留,你也别心慈手软……”
别心慈手软么?
这是要将曹家交到她手上啊。
临危受命,大概也不过如此吧。
可为什么呢?
曹郑为什么要将这样大的权利交给她?
“君候,您为什么选儿妇?”是的,大受震惊之下,她立于堂下,还是昂首问曹郑了,将自回彭城以来就埋藏在心底的话终是问出,“可是因为儿妇的母亲,所以您才选儿妇担此大任?”
才发生不久的事,还是记忆犹新,她清楚地记得曹郑高坐在主位上,闻言似乎早料到她会有此一问,脸上没有任何意外,反是淡淡一笑,大方承认道:“不错,选你担此大任,是老夫相信翁主。你是她的女儿,即使不如翁主,但也不会太差。”
本是一件严肃的事,但听到曹郑如此回应,她却有些哭笑不得。
他和曹劲当真是父子,某些方面可谓如出一辙。
不过当时非平常,而且还事关母亲,听到曹郑对母亲评价如此之高,她为母亲骄傲之余,还是心里觉得颇为怪异。
并非什么贞洁观念,时下寡妇再醮成风,成婚前有男女之情亦是正常,只要婚后忠于另一半即可。
大概曹郑待她实在很亲厚,让她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君候,您和我母亲可曾是……”
想问他们可曾是一对恋人,可一边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一边又是自己的大人公,委实难以开口。
曹郑毕竟是曹郑,一下就看出甄柔的迟疑,当下大方地朗声一笑道:“老夫倒希望和翁主曾是一对恋人。”
听到曹郑给予的否决答案,甄柔有些意外,却隐约又有些是意料之中。
如果母亲真和曹郑曾是一对恋人,之前又岂会对曹郑厌恶至极?
还有曹郑其人,若曾是一对恋人,后又念念不忘,应该会在母亲守寡之后求娶,而且如今想想,曹郑每次称呼母亲翁主时似乎都语带敬意,这是她嫁入曹家七八年了都从未在其他人身上见过的。
心里正是恍然大悟之时,曹郑大概被勾起了谈性,喟叹了一声后,便望向案上的豆灯,缓缓回忆道:“在老夫初到京师时,翁主和阳平公主并称京城双姝,但在老夫眼里翁主才是京城第一美人,风华绝代。老夫在第一次见到翁主时便难以忘怀,心想一定要娶此女为妻,才不枉此生。可老夫那时不过一寒门武夫,如何能高攀得上翁主,于是老夫努力向上爬,还认了宦官为义父,其中更做了诸多阴暗的事。”
顿了一顿,方继续道:
“老夫不择手段往的上爬,期间颇为艰难,唯有每当得知翁主的些许消息,方能促使我坚持下去。可随着对翁主越来越了解,我接触的黑暗越多,老夫越发深觉自己配不上翁主,甚至不敢出现在翁主面前,堂堂正正的认识翁主。只能像一只臭水沟里的老鼠,偷偷地窥视着翁主。”
听到这里,甄柔只觉愕然。
在世人眼中雄霸一方的当世枭雄,竟然以老鼠自称。
还爱慕一个人,连认识的勇气都没有。
然而,还在为此惊讶时,只听曹郑接着说下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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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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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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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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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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