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得到回应,母亲还不理会她被吵醒了,自己在那笑了。
而且她虽不明白母亲为何会笑,却能察觉是自己的话让母亲笑话了。
睡得红彤彤的小脸顿时鼓起,还撅起嘴来,再次强调道:“母亲,满满被这个黑脸叔叔吵醒了!”
知女莫若母,一见小女儿的样子,就知道是不高兴了,甄柔强忍住笑意,将满满抱到车窗跟前,斜乜了曹劲一眼,道:“听到没有,你把满满吵醒了!”说完又低头,无限爱怜地看着女儿,复道:“满满不是想知道这个黑脸叔叔是谁么?我们自己问好不好?”
满满虽是女孩儿,也不过才满三岁没几日,可是也不知可是随了曹劲,胆子出奇的大,好奇心也格外旺盛,一点也不怕生外,还对所有陌生的人事物充满了稀奇感。
果然一句打抱不平的话后,就让小满满不再生气了,然后就顺着她抛出的话,又一脸好奇地直瞅着曹劲瞧。
甄柔放下心来,又看曹劲整个人傻了一样僵在马背上,只觉甚是解气,当真是一物降一物。
这样想着,眼里看着——一大一小两双相似的黑眸子、大眼瞪小眼地互瞧着,心里在这一瞬间仿佛被塞得满满的,说不出的感受,就好像当初第一眼看到女儿时,那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甄柔微微一笑,再看了一眼对视的父女俩,她转身从妆奁里取出一块干净的丝帕,就着小几上自己先前喝剩下的菊花水沾了一沾,然后一边对镜擦拭右颊上的红痕,一边从镜中窥视车窗旁的父女俩。
曹劲确实愣了一下,被眼前这个小人儿唤甄柔那一声“母亲”给惊愣住了,却也就那一瞬间的事,在甄柔看笑话地笑出声时,他也就回过神来。
会给机会任甄柔打趣,一是三年后的乍然相逢,甄柔眼里竟是陌生,他总要将那碍眼的陌生感给剔除,然后就是目光流连这这个称甄柔“母亲”的小人儿身上。
他忍不住浓眉紧锁,这就是他和甄柔的女儿满满?
甄柔来信中,不是说满满长得漂亮极了,和她小时候一样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女童,整个人也软软糯糯一团,又懂事又听话,甚是乖巧伶俐么?xǐυmь.℃òm
可眼前这粉白的一团儿,衣服是粉白的,头上左右两个花苞髻上也缠着粉白相间的丝带,连脸也是嫩嫩的粉白。
哪有什么漂亮极了。
就是圆鼓鼓的粉白一团。
硬要说印象,就是一个粉嫩的小胖墩,和曹五郎小时候那圆滚滚的身子可谓不相上下,他实在找不出一丝一毫与甄柔相似的地方。
曹劲定了定神,有些没有反应过来——想象中和甄柔如出一辙,似翻版小甄柔的女儿不见了。
正为此怔愣时,粉嫩的小脸探出车窗,乌溜溜的黑眸子又好奇的看过来,在与他对视时,还一点儿也不惧怕的眨了眨,两排小刷子一样的眼睫毛在下眼睑上投了片暗影。
曹劲回神,这下终于从粉嫩的圆球上转移了注意,放在了那张肉嘟嘟的小脸上。
不可否认,甄柔没有一叶障目,女儿确实生的十分漂亮,五官精致,只是不像甄柔罢了。尤其是那眉眼,越看越熟悉,隐约有种对镜自照之感。
看到这里,曹劲握拳在唇下轻咳一声。
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和甄柔的女儿。
只是一点不像甄柔,容貌十成十随了他,是他的小翻版。
意识到此,没能见到女儿是一个翻版小甄柔的遗憾瞬间消弥不在,只一阵阵心绪澎湃,心脏也砰咚砰咚一下比一下跳得更清晰——这是他的女儿,传承自他,与他血脉相连的女儿。
曹劲很激动,也很感动,他的目光为此也落在甄柔的身上,是甄柔为他延续了血脉,为他生下了一个和他相似的女儿,还一个人抚养到现在。
一时间,看着眼前这对母女俩,曹劲心里五味杂陈,感动、愧疚、满足、欣慰……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感涌入心间,可他千思万绪,到头来只是继续高坐在马背上,道:“抱歉,我吵到你了。”
在她面前的能言善道,到了女儿面前竟这样拘谨。
甄柔听得不由又是嘴角微扬。
对视的父女俩却谁也没有注意到。
小满满只开心地接受了道歉,大方道:“没关系,我不生你的气了。”
人小鬼大的样子,曹劲失笑,道:“谢谢。”
然而笑容才及蔓延开来,只听粉嫩团子一脸纳罕道:“黑脸叔叔,我们是不是认识?我怎么觉得你长得特眼熟呢!”
说着小眉头皱起,一张肉嘟嘟的小脸也被皱成一团,曹劲看得不舍,正准备表明身份,张大胡子粗嘎的大嗓门在身后响起道:“我就知道主帅准是来找世子夫人和小翁主了!主帅,君候在前面——”
犹言未完,声音戛然而止,下一瞬声音却陡然拔高,震惊道:“这就是小翁主吧,长得也太像主帅了!一看就是主帅的女儿!”
三岁大的孩子,又是一直生活在没有父亲之下,早慧而敏感,遂一听就反应了过来,猜到眼前这个黑脸叔叔的身份了。
满满看了看曹劲,又看了看已转过身来的甄柔,然后一下扑进了甄柔的怀抱,连头也一起埋进去,再不肯多看曹劲一眼。
甄柔一看,就知道满满是认出了曹劲,可面对紧抓着自己不肯放手的女儿,她也是无奈,只好对曹劲道:“满满来之前一直就嚷着要见你,这一路上也是叨念个不停,可真见到你,反而害羞起来。”
自己缺失三年,已是足够愧对甄柔和女儿了,曹劲自不会怪罪满满这一刻的抗拒,他闭了闭眼睛,将所有情绪敛下,对甄柔正色道:“天子率文武百官在前方迎接君侯,我先过去。稍后等回公主府了,我再陪你和满满。”
说罢,深深地看了一眼母女俩,驾马而去。
建平四年七月十三日,齐侯曹郑举家迁往洛阳,建平帝为以示敬意,携文武百官出城十里相迎,并托付于辅政之权,与其子曹劲并列辅政大臣。自此,大汉朝廷为曹氏父子所控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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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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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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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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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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