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么可能就爱慕上了曹劲!
甄柔顿时听得张口结舌、面红耳赤,“姜媪,你在说什么呢!”
这样急欲否认,简直就是欲盖弥彰,活脱脱一副被人说中软肋的模样。
真是姜还是老得辣,姜媪继续惊讶状,陈述事实道:“少夫人,婢也只是猜测,您反应过大了。”
甄柔也不是笨人,一听就明白过来,自己这般大的反应,看上去倒真相那么回事了。
可是自己怎么会爱慕上曹劲……这简直就是荒谬之谈……
念头闪过,甄柔镇定下来。
眼见甄柔神色不对,姜媪旋即道:“少夫人在彭城时,便受众优秀郎君追捧,却也不见你对谁多看一眼,人人称赞的才子在你眼里也只是平常。如今却一再说到三公子人才风流,钦佩他的才学,能看到世人眼里以外的三公子,将三公子引为当世俊杰,便是少夫人的兄长,还有以前的薛二郎,少夫人也未有如此高的赞誉。还有婢也从未见过少夫人为翁主和郎君以外的人思量——”
话犹未觉,甄柔已急忙打断:“好了,姜媪,别再说了!”
不说不觉得,这一一举起列子来,还真让人无法辩驳,就好像自己真的爱慕上了曹劲一样……
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曹劲确实生得不俗,容貌比彭城贵女们芳心暗许的美男子还要略胜一筹,现眼的列子就是她阿兄甄明廷。
只是初见曹劲的人,都被他那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态度,还有战场上带下来的冷冽气势,给震慑住了,哪还注意得到其它。
何况曹劲皮肤较常人略黝黑几分,与时下追捧的玉面郎君正好背道而驰,但她其实有次不经意看到过的,曹劲腿内侧的皮肤很白,可见他皮肤黝黑并不是天生,估计是成天在太阳下晒成这样。
有一次她百无聊赖之下,试想过曹劲相貌不变,但皮肤若是像他腿上皮肤那样白皙,看上去却是很有几分男生女相。
让她不由玩味猜测,曹劲之所以将皮肤晒成比寻常人还黑上一些,估计是担心一副唇红齿白的玉面郎君模样,无法服众。而且那等容貌,若混在一众五大三粗的行伍之人当中,也委实有些违和了……
如此,摆着这等俏郎君在跟前,她想多看几眼也是人之情。
再说曹劲确实学识出众,不管他是否存有私心,总归为老百姓做了好事,恩泽了北方六州的黎民,在一众只知道争权夺利的军阀之中,当算一英雄俊杰了。
从容貌到才能,她不过就据以实评,哪里就是爱慕上了?
但若说不是爱慕,这样高的评价,似乎也说不过去,还有越描越黑的下场。
甄柔终于尝到百口莫辩的滋味。
见甄柔的样子,姜媪知道该是适可而止,她当下从善如流地应道:“是婢失言了,少夫人恕罪。”说完,在原地匍匐而下,跪地请罪。
甄柔又怎会怪姜媪,忙向左侧倾身下去扶起姜媪,解释道:“姜媪,我不是怪你,我对夫君他……”话说不下去了。
甄柔解释不是,不解释也不是,总归说不清楚,只能生硬的转移话题道:“姜媪,我选的这身衣服,与夫君平时穿戴相差极大,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同意穿?要不你再帮我想一想,可以让他穿上去看起来更平易近人些,毕竟以后就要留在信都了,身为上位者要有慑人的气势,也要有平易近人的一面,礼贤下士,方能让人拥趸。”
说到后来,甄柔不由认真起来。
她认为曹家已打下半壁江山,如今三分天下的局势已明朗,要打破这一局势,或是改朝换代,非一朝一夕可以达到。
即便要挥师南下征伐薛家,或是直指京城,都需要师出有名。
否则,曹家师出无名,那便是乱朝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届时群起而攻之,那就是四面受敌了。
总之,现在既然不是再起征伐的好时机,不需要曹劲再上阵杀敌,那么当利用这个好时机,扭转以前的恶名,为以后夺天下蓄势。
越想越觉得有必要让曹劲一改以往的作风,甄柔又兀自道:“不行,还是得说服夫君稍敛强硬的作风,如今北方大统,天下三分的局面会维持一段时间,夫君战场勇猛之名已显达天下,如今当立贤名……”正说着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起不日之前曹劲的话——当好我的娇妻……
灵光闪得太快,根本抓不住,不由停下话,另外冥思苦想半晌也无果,前言也跟着忘了说到哪里了。
甄柔只能综述道:“姜媪,还是将我选的那身衣服熏出来,总要试试劝说一下才行。”琇書蛧
语毕,未等到姜媪应声,只听曹劲的声音蓦地响起,“阿柔打算如何劝说我?”说时,走进内室。
看着一身玄色曲裾,突然出现的曹劲,甄柔脑袋一懵,随即猛地站起,瞪大眼睛,“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说话的当头,姜媪和阿玉匍匐叩首。
曹劲没有回答甄柔的问题,他扫了一眼姜媪和阿玉二人,令道:“退下,我有话与少夫人说。”
姜媪和阿玉敬诺,躬身悄然退下。
一时,室内只剩甄柔和曹劲对面而立。
甄柔强作镇定,绕过长案,将南窗下的主位让了出来,走到曹劲跟前,故作轻松道:“夫君有什么要与我说?”
曹劲没有席地去坐主位,他上前一步,走进甄柔的半步之地,近距离看着甄柔,不答反问道:“那阿柔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声音低沉醇厚,在静谧的室内带着种蛊惑人的味道,让人不觉迷失。
甄柔迷茫地看着曹劲,“我想对夫君……”
话未说完,只见曹劲目光闪烁,黑眸幽亮得惊人,嘴角大弧度上扬,笑容张狂,仿佛遇到什么得意的事。
甄柔心神登时一明,脸“唰”地一下涨得通红。
情急之下,全然忘了她费心费力张罗曹劲饮食起居,还每日早起陪着晨练,都是为了让曹劲领她一番心意,只急忙自相矛盾地否认道:“我就知道!你都听见了?这都是误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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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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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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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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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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