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都原来真的建有朱雀台!
曹劲怎么会冲动的在朱雀台和人动手!?
甄柔愕然,继而迟疑了起来。
张伯告诉她,是想她去劝阻……么?
可是她初来驾到,更重要的是她有自知之明,她在曹劲心里并无甚分量,曹劲未必会听她的劝阻。
见甄柔还坐在南窗下未动,张伯急了起来,“大少夫人已经赶过去了,您也快过去吧!若让君候发现可就晚了!”
“长嫂已经去了?”甄柔惊讶道。
张伯点头道:“就是大少夫人让人递的话。”
既然是郑玲珑让人递的话,而且郑玲珑自己已经去了,那她怕是不去不好……
还有张伯都亲自来催成这样,她怎么也要给几分薄面,毕竟张伯也是服侍过阳平公主的人。
甄柔咬了咬唇,从南窗下站了起来,终是点头应道:“我对侯府不熟悉,需要张伯找人为我带路。”
这是小事,张伯立马叫了一个仆妇,给甄柔带路。
甄柔来不及梳妆,随手披了件鸦青连帽斗篷,就跟那仆妇往朱雀台赶去。
阿玉打伞随侍。
外面铅云低垂,雪仍下着,好在尚未有变大的倾向。
只是朔风强劲,刮着那雪珠子起来,打在脸上生疼生疼。
一路低头疾行。
路上的青砖,因铺了薄薄一层雪,走上去有些打滑。
刚小心翼翼走过一个转角,就见前方不到一百步的地方,有两道女子的身影。
一人着蓝缎斗篷,一人着绿衣撑伞。xǐυmь.℃òm
那着斗篷的身影,身姿虽被遮掩了,但行止间只觉姿态甚是婀娜,很有一种摇曳生姿之感。
郑玲珑今日给她的印象太深了,甄柔几乎一眼就辨识出了身影的主人,扬声唤道:“长嫂!”
两道身影,闻声回头。
着斗篷的女子鲜活美丽,一旁绿衣侍女亦清秀可人。
果然是郑玲珑,和她今日带来的一个侍女,好像叫阿致。
甄柔快步上前,脸上犹带惊喜,道:“真是长嫂!我还以为你已经过去了,没想到竟真碰上你了!”
言下之意,郑玲珑既是在让人通知张伯时已赶去了,那么此时应该已到朱雀台了。
郑玲珑望着甄柔的目光一顿,柳眉轻蹙,微含忧色,道:“我儿有些受凉。”
是了,郑玲珑嫁入曹家已有五年,也当有孩子了。
甄柔默了一默,真切关心道:“侄儿多大了?现在可好些了?”
许是做母亲的人都是这样,一说起自己的孩子,就是满脸温柔。
郑玲珑亦是如此,她的眉宇间尽是温柔之色,道:“已经有一岁多大了,我走时总算他没哭了。”简单说过,到底还有更重要的事,她的话锋就是一转,携上甄柔的手道:“我们先去朱雀楼吧,仲策和二公子动手,若惊动了大人怕就不好了!”
张伯担心惊动了曹郑,郑玲珑也是这样说。
看来她这位大人公积威甚重,而且和曹劲的父子关系,也似乎并不太好……?
另外,曹郑又反对自己和曹劲这门婚事,若自己现在过去,正好与其撞见,岂不是……
一念想到诸多,甄柔不觉又犹豫起来。
“怎么了?”拉着甄柔的手,却不见甄柔跟上,郑玲珑疑惑转头道。
甄柔踌躇了一下,只是摇头道:“没什么,就是担心恐劝不住夫君罢了。”
郑玲珑捋了捋斗篷上的白狐锋毛,目光落在甄柔如玉般无暇美好的娇颜上,片刻,她眸中有深深地笑意,道:“仲策一直清心寡欲,从不见有女子能近他身。你却是他大费周章求娶回来的,至今信都城都在讨论仲策冲冠一怒为红颜呢!”
这可是误会大了!
甄柔忙解释道:“那些不过是传言,你认为夫君岂是会为了女色而不顾大局之人么?”
她以为自己这样说了,郑玲珑也无从再说,不想郑玲珑美目一转,语声肯定道:“我原也不信,不过今日见到仲策对你的亲近,我却是信了。”说着又携上甄柔的手,欲往朱雀台赶去道:“好了,你且放心!你是仲策真心求娶回来,你的话,他多少总会听进去的!我们还是快走吧!”
甄柔一怔,没想到郑玲珑如此确信她能劝住曹劲,竟是因为今日早晨曹劲抱她的那一下。
想到他们之所以会成婚的原因,甄柔无奈一笑,却也不好再说什么,只随郑玲珑匆匆向朱雀台赶去。
不知何时起,雪下得大了。
一片片一团团,弥漫于天地间。
风息倒是小了,茫茫大雪却迷乱了人眼。
但如扯絮一般飘散在眼前的大雪,却无法阻止她看见朱雀台的震惊。
上百阶玉石铺就的阶梯为基,五层高楼建于其上,达十丈之高。
甄柔心颤——曹家逐鹿天下之心,已到昭然若揭之地。
“阿柔,前面就是了!”怔忪间,郑玲珑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甄柔收回遥望的目光,向前看去。
只见朱雀台的玉阶之下,曹劲长身玉立。
他一袭玄色长袍,手握长剑。
长剑之下,是一穿朱褐色长袍的华服男子,他正一手捂着胸口坐在雪地上。
他们一站一坐。
雪,无声无息地落在他们的身上。
而她们也还未走近。
她看不清楚华服男子的样貌,只能依稀辨认出曹劲的身影。
然,这远远望去的一幕已足够让人惊心。
也在这时,甄柔手臂一痛。
郑玲珑正一手紧抓甄柔的手臂,一手指着前方,“血!”许是因为紧张,她的声音并不大,只是语气很重。
甄柔顺着郑玲珑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见曹劲剑下的雪地上有血渍。
雪地,鲜血,太过醒目,让人无法忽视。
想到华服男子的身份,甄柔不由倒吸口凉气。
曹劲竟已将人伤了!?
郑玲珑亦是倒吸了口气,喘息道:“这是手足相残,大人最忌讳了。”
岂是她这位大人公最忌讳,任何一个大家族都最忌讳手足相残。
一如当初甄姜所为。
到底已是夫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声急呼猝不及防地从甄柔口中溢出。
“夫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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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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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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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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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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