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日待在院子里,又无法多走动,每日体能消耗少,便是在饿得最快的冬日,也无甚腹饿的感觉,甄柔也就推迟了晚饭点,一贯是等曹劲回府后再一起进食。
姜媪等人最是希望看到甄柔和曹劲感情融洽,又按她们那一辈的看法,夫妻的感情都是婚后朝夕相对处出来的。
尤其后宅那等色衰爱弛的例子委实不少,姬妾一流韶华之时受宠,临到夫郎上了年纪,受看重的多半还是容貌普通的正室夫人,毕竟夫妻间的感情,是日久天长一日日相敬如宾处出来的,而不是靠着一时的姣好容貌博得的垂爱。
正所谓,一段共白头的佳话,多数是始于容貌,终于陪伴。
甄柔和曹劲的开始,无非也与容貌有关,这才有了曹劲的强娶。
然而,容貌是最重要的,亦是最不重要的,甄柔已经因容貌之盛成为了曹劲多年来唯一的女人,并明媒正娶回家,如今要能举案齐眉共白头,则需要心性的契合,长久的陪伴。m.xiumb.com
姜媪是下邳太后选给曲阳翁主的陪嫁侍女,自幼耳濡目染在下邳太后对曲阳翁主的教诲中,她深刻的记着曲阳翁主出嫁那一夜,下邳太后告诉曲阳翁主的话,再盛的容貌也有衰败的一日,再惊艳的目光也有一天会趋于平淡,唯有从旁枝末节一点一滴融入对方的生活,两人越来越习惯彼此,一句话一个眼神都能立即明白对方的意思,这样一日一日过下去,成了彼此身边不可代替的人,不知不觉也就是一辈子了。
如是,在姜媪的认知中,夫妻日常生活的朝夕相处极为重要,她自是极为乐见甄柔等曹劲一起用晚饭。
所以当甄柔下令改了晚饭时间,姜媪再是心疼甄柔也没有多劝半句,只是下午时会多给甄柔备一份小食垫垫。但今天见甄柔一脸焦急之色,频频向厅堂外望去,担心甄柔太过心急这时间难等,却是提议甄柔要不先用晚饭,这样也好把这一个来时辰消磨过去。
先不说没有腹饿的感觉,就是有,甄柔这会儿也吃不下去,回绝了姜媪的好意,就坐在高堂之上一边望着堂外一边等着人回来。
即便没有等到姜姚回来,能等到曹劲先一步回来也是好的。
时间在着急的时候过得很慢,甄柔也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
她目力不错,只见厅堂大敞的门扉外,天已经全黑了,檐下灯火齐燃,照得院子里一片通明。
入夜天寒,风又大作,雪趁势发威,偏偏鹅毛大雪,如柳絮纷纷乱飘,铺天盖地。
视线朦胧,甄柔眼睛看得酸涩,不由闭了闭眼睛,待睁眼时,乍见一个漆黑高大的身影从茫茫雪雾中走来。
“阿玉快看看,可是公子回来了?”甄柔眼睛立时大睁,忙叫阿玉道。
风狂雪厚,一片片一团团在空中打搅,阿玉一时也看不清楚,待要起身去外面看个分晓,黑漆漆的人影已经走进——
正是曹劲。
一身玄色大氅,踏着风雪归来。
因为今天是去城外校场,大氅下披了身铁衣甲胄。
不知有何要紧之事,曹劲阔步而行,许是脚步颇大,甲胄上的铁片发出了呲呲摩擦声,带出一种金戈铁马的气势来。
雪夜归人,龙行虎步,寒气凛冽,不觉慑人。
甄柔看得一怔。
也不是第一次见曹劲一身武装了,她甚至还亲眼目睹并置身于战场之中,那种冷兵器交战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场面,她至今午夜梦回时都不由惊惶,可依旧在每次见曹劲身披甲胄战衣之时,莫名生出一种心悸来。
以前在家中的时候,大伯父甄志谦,兄长甄明廷,他们也都是穿过战衣的,还有她的舅舅、表兄们也都有一身战衣,但他们都没有那种让人惊心动魄的感官,好似战衣佩剑只是他们身上的装饰。
后来与周煜相识,战衣穿在他的身上,终于有了不于同家中男性的铁骨铮铮,那是一身犹带热血和朝气的战衣,让人倍觉安心。
她曾想过两者的不同,是否是没有亲身上过战场之别,可周煜却是从战场里走出来的,还作为先锋屡立战功,却始终没有曹劲穿上战衣时,那种直逼人心底,叫人胆寒的杀气。
甄柔作为曹劲的枕边人都有这样的感受,姜媪和阿玉只会感受更甚。
她俩看到曹劲的一刹那,眼中不约而同地浮现惧怕之色,随即忙不迭走下基台,匍匐叩首道:“公子。”
曹劲一眼扫过两人,见匍匐脚边的有甄柔的乳母,他脚步微微一顿,“恩”了一声,方重新举步,一边取下腰间的佩剑,一边走上基台,咚地一下在长案的一头,一脚盘起一脚屈膝的席地而坐。身上的甲胄鳞片随着他这一动作,又是“叮叮当当”一片乱响。
见曹劲坐到跟前,甄柔忙道:“夫君,我……”
话才开了一个头,曹劲已罢手示意。
甄柔只好止话,徒留一脸焦急。
曹劲将解下的佩剑随手放到案上,看向甄柔道:“我在府门外,有侍人给我牵马时,已告知我了,甄二娘子被君候带去朱雀台了。”
甄柔听得心中微微一动,却来不及多想这个牵马的侍人可能是曹劲在府里的耳报神,她等曹劲一语才落,也顾不到曹劲话说完没有,已接口道:“阿姐从被带去朱雀台到现在,都快三个时辰了!”说时有心想求助曹劲去朱雀台打听消息,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这一犹豫就没有说话。
曹劲如何看不出甄柔的犹豫,又有去年冬那一次不惜与他决裂也要救甄姚,已让他见识够了。
念及去年冬一事,曹劲黑眸暗了暗,却还是开口道:“你无须担心,我已了解过情况,君候让人带甄二娘子去朱雀台,只是让她唱歌而已。”
“什么……唱歌?”
“……只是唱歌?”
甄柔愕然,继而以为自己听错了,不由重复问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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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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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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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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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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