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柔,”抿下嘴角,正迈了半步欲跟上,就似忽然想起甄柔还在,背影明显的僵了一僵,她才转回身,望着甄柔欲言又止了片刻,方又唤了一声甄柔,眼里是掩不住的愧疚和尴尬,道:“我知你担心小虎子,也一起进来吧。”说着匆匆往内室赶去。
看着郑玲珑眼中流露出又是愧疚又是尴尬的复杂神色,甄柔敛眸低头,默然以对,又待听到郑玲珑转身离开的脚步声,她才抬头举步跟上。
这个时候,内室是极为隐私的地方,非至亲不可入内。
甄柔虽嫁给曹劲有一年了,去年冬还和郑玲珑处了几分面子情,但她并没有进去过郑玲珑的内室。
一脚踏进内室,便感暗香浮动。
映入眼帘的,也是精致的家具布置,处处都透着主人的生活品味和用心。
南窗下的坐榻、长案,隔出里外间的彩绘屏风……一水流黑地红绘、漆质光亮的大家具;还有西墙下的古琴、琴旁插瓶的窖花……这是一间布置精巧的女人寝居。
听说郑玲珑怜惜小虎子自幼失怙,又是膝下独子,以后好歹都得仰仗,于是过度紧张之下,就带着小虎子住在同一间屋檐下了。
可是眼前只有一屋子的干净整齐,温馨软香,却不见小孩子应有的玩具。
她即使没养过孩子,也在下邳国时见过表兄表嫂所生的小侄儿侄女们,一两岁大的时候,充满了让成人都为之折服的充沛精力,凡有他们在的地方,无一不是凌乱不堪,一片狼藉。
甄柔一眼看过,想起郑玲珑先前让人不禁为之动容的表现,不由轻吁了一口气,然后越发的保持沉默。
曹劲却在要转入内室里间的屏风处立住了脚,稍时,才转头往回扫了一眼外间的摆设,见没有任何一个可躺的地方,他不禁蹙眉,正要说些什么,就见甄柔跟着郑玲玲身后进来了,怀中的小虎子又不适的哼哼了几声,他当下转了要问郑玲珑的话,改对甄柔吩咐道:“长嫂照顾了小虎子一宿,让她休息,你随我进来看顾一下。”琇書網
话撂下之后,曹劲没了先前表露出的急切,他不再急于入内,就立在原地看着甄柔,显然是要等甄柔一起进去。
郑玲珑跟上前的脚步一下僵住,脸上笑容也有些勉强,却仍是顺从曹劲的意思道:“其实我还好,不过还是麻烦阿柔了。”
男子在某些方面免不得会粗心大意,至少在这个时候,她的嫡亲长兄甄明廷就会选择立马进去,而甄明廷在彭城向来有温文尔雅的美名,是男子中少有的温柔心细,因此颇受贵女们的亲睐。
反观曹劲——
目光犀利,薄唇下抿,随时一副不近人情的冷漠样子,没想到还注意到了这些。
甄柔心下颇为意外,旋即想到曹劲被曹郑厌恶贬至边关,隐姓埋名从一个最低微的小兵,一路走到今天,并重新受到曹郑的重视,想来也是有过人之处,遂一念之下,又不觉意外。
也在这一个念头的思绪间,她迎着曹劲的目光,对于郑玲珑的话,既不热络又不下脸的微微一点头,便疾步上前,来到曹劲身边,一起转过屏风,进入了郑玲珑的内室里间,有着郑玲珑最为隐私一面的地方。
用香薰香,古来有之。时至今日,用香之盛,却是自《礼记》初记载以来,从不曾有过的繁盛。至少香炉已成时下达官显贵、乡绅土豪之家必备器具之一。
郑玲珑乃太守嫡女,两次嫁人,皆嫁于称霸一方的豪强之家,她自是擅于用香,也惯于用香。
将将踏进里间,先前还只觉有香气浮动,这时已是浓烈的香气夹着热气扑面而来,熏得甄柔暗暗皱眉,连呼吸都忍不住为之一窒。
她委实不喜欢用香料,尤其不喜欢冬季用香,冬时屋子里本就炭火烧得旺,满屋都是热气,若再燃了香,整个屋子的空气免不了又沉又闷,让人头昏脑胀。
不过她虽不喜欢,却不能否认郑玲珑很是会用香。
冬日苍白萧瑟,匹以较为浓烈的梅香,给人浓墨重彩的一笔,赋予人联想:红梅在冰天雪地里的静静绽放,它独自凌寒而开,花蕊鲜艳明丽,端是白的雪,红的花,那样鲜明对比的繁华之色,却也只有独自高冷艳丽,冬日终归只是一片万物凋零的沉寂。
郑玲珑其人亦是如此。
作为寡妇的她,世界一片灰白,所以她素衣。
然而她却又那样年轻美丽,即使再苍白的世界,即使一身最寡淡的衣裳,她也是枝头最艳丽的那一抹色彩。
是以,若外间只是一间精致的女人居所,那么隔着一道屏风的里间,就是完全带有郑玲珑个人色彩的地方了。
让人一进入这里,就不由自主地联想起郑玲珑这个人,继而通过所见之物更进一步窥得郑玲珑的隐私。而人都有好奇心,甚至有窥视之心,这样意外窥得一丝别人不知道的隐私,那是否就会百爪挠心般想窥探的更深?
难怪曹劲不肯独自入内了。
甄柔默默看着摆有郑玲珑衣服、梳妆台、设计精巧的香炉香笼……等物的里间,还有终于看见属于小虎子的木马,以及一张放在主床榻不远处的小床榻。
依然是一间整齐的房间,不见任何凌乱,唯有四面都有拦边的小床上乱放着两三个动物布偶。
这厢曹劲屏气了一下,稍适应一屋子浓香,就径直抱着小虎子来到小床榻前,动作小心地将小虎子放到了上面去,他则跪坐在一边,伸手摸了摸小虎子的额头,顿时就感一股烫热传来,又见小虎子已经闭上眼睛,无意识地摇着头,干涩的嘴唇也不停哼哼唧唧地呻吟着,一看就是烧得都已经失去意识了。
曹劲的眉头顿时就皱得更紧了,目光不时向屏风口看去。
甄柔想了想,见小床边的地上放着一个水盆,里面飘着一帕子,遂到跟前蹲下来试了试水温,果然是冷的,好在想起外间的火盆上还架着一铜水壶,忙起身去了外间,也不理会还怔怔站在当地的郑玲珑,赶紧就着铜壶把手上缠着的布条,将铜壶一下提起,又回到里间。
“你做什么?”看着热水哗哗注入盆里,曹劲拧眉问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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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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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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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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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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