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费伦游记>第一千三百九十四章:被选择的那一个(求月票,求订阅,求推荐)求月票!!
  荷鲁斯很强,就出生时的实力而言,他是索拉姆的十个儿子中最强的!他一出生就是领主级别,当然这也和创造荷鲁斯所消耗的资源成正比,其他几个儿子再出生时,索拉姆的状况并不算好,等到荷鲁斯出生的时候,索拉姆已经有了足够的资源挥霍。

  当然这也和荷鲁斯被创造的目的有关,其他索拉姆之子,要么是索拉姆想要帮手,要么是索拉姆心血来潮,只有荷鲁斯被创造出来的目的最为明确,他的出生时索拉姆留给其他儿子的礼物!

  在创造其他儿子时,索拉姆并未考虑太多,或者说索拉姆缺乏长远的规划,这导致了索拉姆之子虽然个性各异,但却有着明显的缺陷。他们并不能独当一面!

  圣吉列斯虽然是大哥,但他出生的时候是索拉姆最窘迫的时候,那时候索拉姆只需要一个完全听从自己命令的帮手。所以圣吉列斯对索拉姆唯命是从,他忠诚、认真、勇敢,是一个完美的将领人选!

  可这也造成了他极大的局限性,他只能是一个将领,而不是一个能统御万众的帅才!你给他一只军队,圣吉列斯会完美的达成索拉姆的任何命令。可你给他一个国度,他却无能为力,他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他只会听命行事,自主能力差了一点。

  莫塔里安,呵呵,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深渊给索拉姆开的一个玩笑。这也是索拉姆一直对他有愧的原因,他的个性阴沉、沉默,没事的的时候,只喜欢一个人呆着。他对索拉姆的忠诚毋庸置疑,但他除了索拉姆谁都不关心,他不可能成为一个领导者,他甚至都无法统领一只小规模的部队。

  黎曼鲁斯,还是算了,作为恶魔本性最强的索拉姆之子,混沌和杀戮才是他的最爱,让他管理?那还不如让他去死。

  克拉克斯,群鸦之主,他的统帅能力倒是够,可克拉克斯也有自己的缺点,他太过于高傲,原本高傲也不算什么,没哪个索拉姆之子内心之中不是高傲的,可克拉克斯的高冷过于强烈,这让他缺乏一定的妥协精神,或者说,他的高傲不能容忍他做他不想做的事。www.xiumb.com

  这就很致命了,一个统帅并不是只要管好自己一摊事就完事了,他需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利益,然后从中让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

  马格努斯,千创之主,红魔。典型的法师性格,喜欢探究一切,渴求知识和新奇的体验。他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做一个法师都只能勉强合格,要不是索拉姆一直看着他,他那令人求知欲随时会给他带来灾难。

  康纳德,午夜领主……这么说吧,索拉姆的儿子中,索拉姆最担心的就是他和摸他那里,索拉姆一直在考虑把他留在自己身边照看,可惜,他似乎对和索拉姆相处有点抗拒,嗯,也不是抗拒,而是一种害羞、难为情,他不懂得表达自己的感情,当索拉姆关心他的时候,他马上回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莫名的有点可爱,但这样会很别扭。

  这种性格,索拉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安排好。

  安格朗,吞世者!和索拉姆虽然是半路父子,但忠诚没话说,可缺点也很明显,他的自主能力不强,简单来说,天生是二把手的料,再怎么培养也当不了太子!更重要的是,他虽然忠诚与索拉姆,可和其他兄弟却没什么感情,甚至平时的时候,除了工作,私下里没有任何交流。

  伏尔甘,火蜥蜴之王,他的个性并不适合做领导,他更像是一个技术控。

  阿尔法瑞斯,第九子,这对孪生双胞胎当特务间谍,搞地下工作绝对一流,可做统帅?还是算了。要不然到时候出现一堆老大,底下的人还不得疯了?

  【因为阿尔法瑞斯和欧米冈这对孪生双胞胎大多数的时候都被算作一个人,所以阿尔法瑞斯这个名字就成了他们两个的代名词,也因为,他们被合称第九子,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明明有十一个索拉姆之子,但荷鲁斯却偏偏被说成是第十子。】

  索拉姆九个儿子(九个儿子其实是十个人,是常识,不对吗?),就没一个能够统帅全局的,这就令索拉姆很揪心了,以前还不觉得,索拉姆一开始还想着能从中培养一下,看看能不能培养出一个接班人,结果令索拉姆很沮丧,或许他真没什么当老师的天赋,几个儿子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哪怕索拉姆一再将他们派出去锻炼,期望能训练他们的统帅能力,可结果却依然不如人意。

  所以随着大计划的接近,索拉姆只能重新培养一个接班人!一个优秀的统帅!

  于是索拉姆花费了巨大的代价,收集了很多统治者的灵魂,从中挑选了最好的作为荷鲁斯的灵魂蓝本,当然一定的去除糟粕还是要的,能掉到深渊中的统治者,绝对不是什么好货。但效果如何,还得看深渊意志配合不配合。

  结果是深渊意志依旧在眷顾索拉姆,甚至连带着也眷顾了荷鲁斯!

  是的,从荷鲁斯一出生,深渊意志的恩赐就笼罩住了他!他是深渊的宠儿!

  荷鲁斯出生之后,索拉姆就将从耶诺古夺来的神器——精金三头连枷,送给了他。这件神器虽然没有岁月那么强大,但作为老牌恶魔领主耶诺古的常用武器,这件神器威力的确不凡。原本索拉姆打算将岁月送给荷鲁斯的,但考虑到荷鲁斯虽然是领主级别,但也只是刚刚出生,实力相比很多老牌恶魔领主还是差了不少,将岁月交给他,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相反是害了他。

  所以荷鲁斯的武器变成精金三头链枷。

  之后索拉姆将荷鲁斯留在身边三个月,算是培养感情,也算是言传身教,让他尽快接手索拉姆的工作。其实索拉姆原本就没什么工作,他是一个懒人,他的大多数工作都被索拉姆大致的划分了一下之后,就交给他的儿子和手下去负责,他自己倒是非常完美的避免了应该的责任。

  可荷鲁斯一开始接手索拉姆的工作,就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将索拉姆那粗放的管理模式彻底的推翻,然后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新式管理模式。

  一开始的时候,习惯索拉姆那宽松的管理模式的众人,对荷鲁斯的无礼感到非常的不爽,因为荷鲁斯的责权划分和权力机制,让他们根本不适应。

  可在索拉姆的强势要求下,倒也没人敢于炸刺。可内心里还是对荷鲁斯各种不爽,毕竟谁也不喜欢一个新来的一上来就爬到他们的头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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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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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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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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