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费伦游记>第一千二百三十九章:霜狼之王—黎曼鲁斯(求月票!!求订阅!!求推荐!)
  或许也是因为相貌上的缺陷,让莫塔里安更加沉默。他的沉默和圣吉列斯不一样。圣吉列斯是索拉姆花费了太阳属性神性和血液之力创造的天使。

  他天生就骄傲无比,他是不屑说话,是高冷范。

  而莫塔里安则是单纯的冷,他可以一动不动的站在索拉姆身后,一天不发出一点声音,沉默的像一尊雕像。他那泛着绿光的眼睛,让人看着就不寒而栗。每一个人都觉得他的眼神始终盯着自己脖子,好像随时可能大开杀戒一般。

  对此索拉姆有点头疼,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变成这个鬼样子。可没办法,恶魔又没有童年,性格这玩意基本出生就决定了。所以索拉姆只能把他待在身边,以期望他能在自己开导下好转一点。

  而另外一个出生的儿子,索拉姆则没有这个烦恼了,甚至索拉姆巴不得他感觉从自己面前滚蛋。

  每别的原因,因为他太闹腾了

  霜狼之王黎曼鲁斯

  他是索拉姆利用科斯彻奇的血肉和神性制造的第三个孩子。为了制造他,索拉姆犹豫了很长的时间,因为有了莫塔里安的教训,索拉姆可不想制造一个同样具有面容瑕疵的孩子。

  倒不是索拉姆歧视,而是索拉姆怕再有一个孩子和莫塔里安一样变得阴郁无比。这这不是什么好的体验,虽然严格意义上,他们并不是索拉姆的亲生孩子,可问题是索拉姆很享受这种情感带入。他认为自己对他们有父亲的责任。

  所以它还是觉得,孩子还是要开朗点好。

  于是,索拉姆加大了投入资源,最终诞生了黎曼鲁斯。

  只是这一过程中似乎出了什么变故,黎曼鲁斯的确没有基础科斯彻奇的丑陋,也不阴郁,但问题是他朝着索拉姆希望的方向,跑过头了

  首先黎曼鲁斯长得和他两个哥哥完全不一样,他更接近索拉姆的样貌,一副硬汉脸,不过他的发色是鲜红色,连兜腮胡都是血红色,索拉姆都不知道这是遗传谁的,反正不管是索拉姆还是科斯彻奇都没有这种发色。

  他的形态也是最不像恶魔的,更接近人类或者巨人,他足足有四米高,比他的兄弟都高。除了伸出嘴角獠牙之外,基本没有任何可以和恶魔联系在一起的特征。

  事实上,比起恶魔,他和狼人倒更像一点,这或许是索拉姆之前用一卷冬狼皮包裹科斯彻奇的血肉导致的,因为索拉姆一不小心将狼皮和科斯彻奇血肉一起丢进了转生池。

  他一旦发怒,全身的毛发和狼一样会炸起来。看起来很有趣。这家伙甚至还可以变身成一头浑身血红色的巨型狼人

  但索拉姆觉得他更像是哈士奇。

  黎曼鲁斯一出生就闹腾的不行,他的情感热烈无比,他不会掩盖自己的情感,讨厌就是讨厌,喜欢就是喜欢。比如,他不喜欢圣吉列斯,他认为圣吉列斯太拽了,当然这也可能,是他出生没多久就被圣吉列斯k了一顿有关。

  起因是黎曼鲁斯对圣吉列斯是他哥哥感到不满,他觉得圣吉列斯是小白脸,让一个小白脸当自己的哥哥,简直是开玩笑,于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黎曼鲁斯就对圣吉列斯发起了挑战。

  结果不言而喻,刚刚出生的狼崽子被揍的很惨。

  而相对的,他对莫塔里安却分外的亲近,哪怕莫塔里安一直都不搭理他,他还是喜欢热脸贴冷屁股。而且为了引起莫塔里安的注意,这家伙差点把索拉姆的要塞给拆了

  最后忍无可忍的索拉姆直接将这家伙丢了出去,他不是一直觉得索拉姆偏心圣吉列斯,只给他组建自己军团的资格吗索拉姆救满足他的要求,让他拿着索拉姆给他制造的漆黑大剑裁决和深渊狼骑士重甲去招募自己的手下去。

  漆黑裁决大剑,是索拉姆用远古白龙身上的一对最大的龙牙打造的,因为里面含有远古白龙的充满怨恨和愤怒的灵魂,所以原本洁白的剑身变成了漆黑的,任何拿起这把剑的人,都必须接受意志检定,只有击败已经被索拉姆抹去所有神智的远古白龙的灵魂,才能得到这把长剑的承认,但也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因为那个愤怒的灵魂随时会卷土重来。一旦失败,无边的怨恨和愤怒支配,最后发狂而亡

  装备属性,3力量,2体质,2魅力。每次击中敌人有百分之三十的几率触发龙怒效果,使敌人被震慑;可以激发白龙灵魂,让它变成一道漆黑并包裹着黑炎已经冰霜的怪物攻击敌人,每天三次,使用完之后,必须对龙魂献祭灵魂,让它恢复实力;灵魂吞噬,每一个被杀死的敌人,灵魂都将成为龙魂的养料;使使用者免疫任何心灵类法术。

  至于深渊狼骑士重甲,则是索拉姆拿科斯彻奇的铠甲高级护命甲,加上一些从科斯彻奇宝库里找到的寒铁精髓,共同打造的铠甲,没什么特别出奇的特性,除了冰霜免疫和防御力出色之外,就没了。因为是根据黎曼鲁斯可以变身狼人的特性打造的,所以才起了这么个名字。

  黎曼鲁斯也痛快,一听索拉姆让自己组建自己的军团,二话不说,穿着铠甲带着大剑就跑去找恶魔入伙了。

  还别说,这家伙很受恶魔的欢迎,因为他的个性相当的狂野,他不会像圣吉列斯那样严格要求自己的手下,他的纪律就是没有纪律,只有一条,那就是所有人都必须听索拉姆的,其次是听他的。

  同样他最爱做的事,也很符合恶魔的个性,他喜欢打架,非常喜欢并且他喜欢那种以命博命的战斗,他欢迎任何挑战他,但双方只能活下去一个ωωω.χΙυΜЬ.Cǒm

  短短三天之内,死在黎曼鲁斯手里的恶魔就破百了可恶魔们却依然源源不断的加入他的麾下,因为黎曼鲁斯这种作风才更接近恶魔。

  。阅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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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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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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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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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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