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枪就是狄格拉死后留在原地的那杆长枪,前身是索拉姆的那把死之荆棘长枪。那把死之荆棘长枪因为负荷过大直接断了,之后又被那些怪物给吞了进去,变成了对付索拉姆的武器。
最后索拉姆杀死了狄格拉,同时也连同狄格拉体内的怪物也一起给干掉了。等狄格拉的身体灰飞烟灭之后,就留下了这把长枪。
等索拉姆醒了之后,索拉姆就直接给这把长枪命名为狄格拉之枪,算是对狄格拉缅怀吧。只是这把强除了颜色,外形和之前的死之荆棘长枪相比几乎翻天覆地。首先,之前那些不协调的毛病全部改了,变成一把顺手无比的武器。
配重达到了完美,长枪造型,完美而致命,没有之前花里胡哨的荆棘,只留下枪身上一朵朵盛开的蔷薇花。枪尖也变长了一点,枪刃犹如一把短剑,上面还出现了一些之前从未见过的符文。
狄格拉之枪
装备历史:这把长枪的前身是诅咒武器死之荆棘长枪,最后经过一系列的变故,它在狄格拉的尸体之中重生,索拉姆给其重新命名为狄格拉之枪。或许是因为之前一系列的变故,让这把长枪发生变化。
装备效果:
逆转因果:必中是果,投出是因,由果导因。因为结果已经注定了,一般的防御与回避不论怎么做都毫无意义。这个效果属于一种诅咒(干涉命运)。
除非运气好到是幸运女神的私生子(罕见的幸运检定),或者干脆拥有比长枪的穿透力更强的防御(防御检定,检定不通过就被刺穿),否者就等着被刺穿吧!
嗜血的蔷薇:任何被刺穿的倒霉鬼,都会被枪刃上的荆棘吸取大量血液,血液吸取的越多,长枪的魔力就更强。(吸取越多的鲜血,会让长枪所有的检定值变的越高)
同时具有反哺效果,也就是说,它吸取血液会根据一定比例反哺给持有者,同时在有需要的似乎,持有者可以强行调取长枪中存储的力量反哺自身,一天一次。
必死的穿刺:消耗精神力,可以发挥最大的威力,敌人只要被刺中,就被会刺中“心脏”而亡。也就是说,只要启动这个能力,哪怕持有者刺中了敌人的脚指甲,敌人也会死亡。记住是必死!
祝福:因为这把长枪中似乎寄托了狄格拉对索拉姆的愧疚,所以这把长枪会始终在有需要的时候保护索拉姆,同时这把武器的使用者被限定为索拉姆。(索拉姆可以随时呼唤这把长枪,这把长枪不管在哪里都会瞬间回到索拉姆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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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长枪的属性要说变化,最大的还是多了吸血反哺效果和祝福,以及取消了诅咒。这让这柄原本坑人的诅咒武器,彻底的变成了一把祝福武器。
这下这把长枪就变成了一把堪比神器的武器。虽然索拉姆也说不准这把长枪算不算神器。
想到这里,索拉姆又想起了菲利普这个混蛋。
菲利普在索拉姆走之前的前一天离开了陶森特,也就是索拉姆和伊莎贝拉准备做最后一步的那天晚上离开的。伊莎贝拉好不容易因为索拉姆要离开,才鼓足勇气跑到索拉姆房间,准备那什么的,结果,被菲利普一闹,伊莎贝拉差点连送行都不好意思去了……
菲利普的处罚下来了,他没有能回到血族秘境,而是被血族长老会暂时放逐。毕竟他的身份已经暴露,再回去有可能被人盯上,所以血族长老会决定放逐他一段时日,时间不确定。
同时他还得到了一个任务,就是追杀阿尔弗雷德!
这个任务让索拉姆有点莫名其妙,按理来说,阿尔弗雷德和血族虽然也有点过节,但那也只是针对狄格拉而已,血族还真犯不上和这个家伙对上。
而且以血族低调的个性,怎么会想要去对付现在整个大陆最大名鼎鼎的阿尔弗雷德呢?完全不符合他们的行事风格嘛。
最后还是菲利普给索拉姆解释了。
原来,血族对付阿尔弗雷德没别的原因,就是他是一个伪血族!
这个理由就够了!相反,阿尔弗雷德算计狄格拉那点事,血族还真不怎么在意。要知道伪血族也是血族,除了出身不一样,血族该有的能力,这家伙都有了。
只有血族可以杀死血族!
血族不可能容忍其他人拥有可以威胁到血族的能力,索拉姆杀掉狄格拉都是用的一次性武器,用完就彻底完了了,连点渣渣都不剩。
索拉姆可是给血族办事的,血族都这么防着,更别提阿尔弗雷德的这个出身不正的冒牌货了!所以对血族来说,阿尔弗雷德必须死!
更何况,经过狄格拉的事,阿尔弗雷德很可能已经隐隐的感觉到血族的存在,所以这么一个不安定因素,血族不可能放任不管。m.χIùmЬ.CǒM
刚好菲利普因为暴露的问题,所以正好把这件事交给他。他什么时候能干掉阿尔弗雷德,什么时候就可以回归血族秘境了。
当然,这还有另外一个意思,那就是菲利普和索拉姆关系好,索拉姆刚好也和阿尔弗雷德有梁子。所以为了拉上血族信任的索拉姆,菲利普是最好的选择。
菲利普离开也是为了更好寻找阿尔弗雷德的踪迹。
索拉姆倒不是没有邀请菲利普和他一起,这样也有个照应,不过菲利普拒绝了,原因很简单,不安全。
菲利普的身份和与索拉姆的关系,现在知道的人不少,为了不引人注目,菲利普最好还是不要和索拉姆凑到一起。就在索拉姆胡思乱想的当口,马车外哈瑞斯的声音传了进来。
“大人,我们到了石桥了!”
石桥是瑟布林河中游的一个地标性建筑,那是一座三百米宽,五十米长的超级石桥。这座桥号称费伦大陆第一桥,是瑟布林河上最大的一尊桥,也是整个费伦最宽的一座桥,它的具体建造者已经不可考了,说什么的都有。
有的说是精灵建造的,有的说耐瑟瑞尔帝国建造的,有的干脆就说是神灵的神迹。
总而言之,索拉姆总算找到可以上船的地点了。只要在这里上船,他们就可以沿着瑟布林河北上到达银月王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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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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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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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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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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