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才子风云录>第四百二十六章 陪都来了大人物
  里面招待客人的是一间大敞厅,人比较多,一桌挨一桌连成一片,没办法,谁叫整个苏州文化圈的名流都来了呢。当然,那时候的文化圈人家叫士林,每个朝代修史都是有士林列传的,记载的就是文化圈的名流。不过现在在这件敞厅里的名流几乎没有一个能入《明史•士林列传》,毕竟篇幅有限,都是优中选优才能占上几行篇幅,重要的人物则有专门的列传记载。

  不仅文化圈名流荟萃,还有陪都许多大人物也亲临现场,商业圈的人就不用提了,但他们在这个场合则是矮人一等。一个商人,不管你有多少钱,在身份上没法跟官家比,也不在文人的话下。

  最里面的一张长桌就是招待陪都来的要人,基本都是南京六部里各司的官员,相当于后世各大部里面的一个处,这些人官职虽然不高,但手中掌握着实权,有时比尚书、侍郎还有权。

  不过他们在这里却不是最引人注目的,中心人物乃是南京国子监祭酒孟梵君。

  国子监祭酒只是四品官,官阶跟苏州知府韦皋一样,可是地位不同,受重视的程度就大不相同了,别说今天来这里的只是六部的司官,就是尚书侍郎来了,都得让出首席给孟梵君,原因无他,明代最重科举,也最重教育,尊师重教不是嘴上说说而已,真正落到了实处。

  两京国子监也走出许多达官,这些人对母校自然是有感情的,其他只是单纯由科举出身的也不敢小瞧,毕竟国子监不只是教育部门,更代表儒家道统的传续,所以国子监祭酒即便在朝廷上也备受重视。

  然则国子监祭酒品阶为何那么低,就不能提高些吗?

  回答是没办法。因为这是朱元璋定下的,属于祖上法规,后世子孙只能遵守。而且明朝官场也不唯品阶论,一般的御史只有四五品,在朝廷上别说尚书侍郎,就是大学士都畏惧三分,因为他们手中有弹劾权,如果盯上了某人,就算弹劾不倒你,也能让你名声扫地,影响仕途自不用说。

  明朝官员虽然只有九个品阶,实则都有正负,也就是十八个品阶,上面还有国公、侯爵、伯爵。不过对文人最高也只能封伯爵,国公、侯爵只有武将才能享有。而国公又一般只有开国初年跟随朱元璋打天下、跟随朱棣造反的靖难功臣才有资格赐封,后世也有个别例子,比如英宗复辟时所谓的“夺门”功臣,也是大封国公,后来却大多没有好下场。

  国公、伯爵、侯爵这些又分许多等级,又世袭罔替的、有止封终身的,有传袭一代、二代等等各种说道。如此一来,明朝官员的品阶名目太繁杂了,只有撰写一部专著才能说清楚。

  此时,孟梵君正仰头看着墙上挂着的况且的诗卷,这幅况且亲笔书写的《木兰辞》已经成了这家涮羊肉坊的镇店之宝,来到这里的客人,没有不上来欣赏一番的。

  “嗯,书法还是不错的,他这个年龄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再有一二十年的功夫,不怕超不过征明。”孟梵君很是得意,毕竟他当初为了特招况且入南监,可是没少受国子监那些老顽固的非议。

  “用不上十年二十年吧,我看顶多五年也就赶上征明了。”练达宁自然要为自己的弟子多说好话,何况他的确相信况且有这实力。

  一旁坐着的几个司官只是频频点头表示赞赏,其实他们就没一个真正懂书法的,只是听这两人如此说,应该就是这样吧。

  这些司官整日里忙于公务,哪有闲心思天天琢磨书画,这种雅事都是上面的尚书、侍郎诸位大人才有资格研究的,因为这些高官根本不管俗务,只是掌舵而已,真正的活儿都得各个司去干。

  尤其是陪都,本来就是给北京朝廷里不招人待见的官员放逐养老的地方,公务更是不多,由各个司官就能完全处理好。那些尚书、侍郎基本就是天天吃酒、吟诗、作赋,没事时聚在一起发发牢骚,出版个文集什么的。

  “五年怕是不够,征明也在进步啊,我前几天看到他的一幅字,就比以前好多了。”孟梵君皱着眉,谨慎说道。

  “要不咱俩打个赌,五年内况且至少能赶上征明,超不超过先不说。”陪着孟梵君在首位坐着的陈慕沙不服气道。

  “打赌?这个还是免了。你说能赶上就能赶上吧。”孟梵君笑了起来。

  他不想跟陈慕沙打赌,是要跟陈慕沙搞好关系,毕竟他还想请陈慕沙去国子监任教呢。可不能因为其他原因坏了这桩好事,陈派理学一代宗师受聘在南监任教,单凭这一点,就能在北京国子监前赚回许多脸面。

  两京国子监,也像北京和陪都的机构设置一样,区别还是很大的。

  孟梵君此次来,几次问道况且几时入学,都被陈慕沙含混过去。孟梵君就明白陈慕沙打的什么主意,这是在跟他要条件啊,毕竟况且现在就算不入南监,北监也会痛快答应收下况且,更让他忧虑的是,北监会不会已经这样做了呢?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们根本就要不到况且了。

  他此次亲自来苏州,就是因为没接到陈慕沙的回信,觉得有些不妙,所以决定当面跟陈慕沙敲定。陈慕沙如果狮子大开口,提出新的条件,他也只能硬着头皮答应。形势现在已经完全颠倒过来了,当初他也曾为难过陈慕沙,现在陈慕沙反其道而行之,也在情理之中。

  自己酿的苦酒怎么着也得自己硬着头皮喝下去。

  此时,唐伯虎走了进来,顿时引起一片轰动,众人真是等得不耐烦了。

  先是要等几个评委,评委来到了又要等南京来的什么要人,这些要人来到后,大家才发现正主儿居然还没现身,这才明白周家耍的什么把戏,不知有多少人都在心里暗暗骂周家的商人习性,狡诈多端,想要无限地提升自家的知名度。

  再想到外面的人,他们心里略感好受些,不管怎样,他们在里面毕竟还知道事情的进程,不像外面等候的人,只能傻等着。

  所以,这些人一见到唐伯虎,都跟见到星星月亮一般,眼睛一亮,总算是正主儿登场亮相了。

  “伯虎,你怎么才来啊?”

  “伯虎,近来好吗?”

  唐伯虎一路走来,得到一路问候,他也笑着随口寒暄几句,心里很是受用,这就是当名士的好处,到哪里都会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

  他一路来到最里面,见到陈慕沙等人,一一恭敬施礼,主要是有六部的人在场,不好像平时那样放肆,南京官场还是特别注重礼节的。

  “伯虎,我说你怎么沦落到跟一个后生比画了?”南京吏部考功司的司官笑着问道。

  唐伯虎老脸一红,此人实则是在夸他,把他抬到很高的位置上,可是这话听上去怎么也不像夸他,反倒像是说他大大的退步了,连一个后生都敢挑战他。其实这次比赛还是他向人家挑战的。

  “后生可畏嘛。”唐伯虎嘻嘻笑着回道。

  “你也有怕的时候啊。”孟梵君摸着颌下胡须笑道。

  “老夫子您这话说的,我从没自诩天下第一人,山外青山楼外楼,天底下能者多着呢。”唐伯虎今天心情很好,所以在众位大佬面前,姿态也放的很低。

  他这人性格就是这样,越是受挫时越是狂傲,顺风顺水时反而比较和蔼可亲。

  “况且怎么还没到?不会怯场吧。”孟梵君转头问陈慕沙。

  “伯虎都到了,他应该马上也就到了,放心吧。”陈慕沙说道,抬头向大门那里望去,果然看到况且已经走进来,引起的轰动更甚,毕竟有不少人还是第一次见到况且,都走近前来仔细打量他。

  况且很是狼狈,感觉自己就像什么珍稀保护动物一般被人围观,这种感觉太让人尴尬了。

  “大才子,怎么样,今天有把握吗?我可是在你身上押了一千两银子的呀。”一个富商笑着问道。

  “大才子,你那首诗能不能亲笔写一首给我啊,价钱你尽管开。”有一个人动上这脑筋了,把后面跟着的丝丝吓得不轻,她最怕的就是况且爱做烂好人,逮谁送谁诗稿。况且以前的确有这毛病,不拿自己的字当回事。

  况且不置可否,只是笑脸相迎,任他们说什么,只是听着笑着,并不作答。

  等他走过去了,这些人才发觉不是味儿,感情这小家伙比唐伯虎还油滑,唐伯虎毕竟还有几句实话,这小子根本就不给你任何话儿,还让你觉得他无比善良可亲。

  了不得了不得,难怪小小年纪就敢跟唐伯虎争锋,再过几年,就凭这份老道,都能把唐伯虎给吃了。

  商人们心里暗暗赞叹着,在他们心目中,人与人之间,胜负和高下必须分得一清二楚,那就是身价。也就是说,在商人看来,所有人的身份都是可以折换成价码进行兑换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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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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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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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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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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