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你就不好奇?”
好奇害死猫。
况且心里想着,嘴上却说道:“窥见深渊鱼,不祥。”
“没你说的那么严重,而且也跟你有关,我想你还真应该知道的。”
“跟我有关?”况且心又有些上提。这一天过的总是一惊一乍的。
“进屋说吧,外面有些凉了。”
况且这才发觉,石榴身上只穿着一袭藕纱裙,适才如炼乳般融入月色里,他竟然没发觉。
两人来到书房,这时还是早秋,屋里不用生火,两人坐在书桌两旁,一副要正式对话的样子。
石榴想了一会,才开口道:“今天你来时,问我两个师兄去哪了,我没跟你说真话。”
她这一说,况且才憬觉这一天竟没看到那两个人,平日里,他们两人就跟老师的左右侍从一般,寸步不离。
况且并没有在意石榴话中的含义,说道:“他们不是去书院了吗?”
“没有,他们是去京城了。”石榴瞪大了眼睛,表情神秘。
况且点点头,没有说话。
“你怎么不问啊?”石榴有些急了。
“问什么啊?”况且诧异。
“问什么?!你问什么,我才好说什么呀!你就问他们为什么要离开老爷子?为什么要去京城?你不问我怎么说啊。我总不能跟个疯子似的自言自语吧。”
“哦,那他们为什么要离开老师,为什么要去京城。”况且原样拿来问道。
石榴气得哼了一声,却明白跟况且生不起这气,这事她还真有必要告诉况且。只好继续说下去:“是这样,上个月从京城传来消息,说是朝廷要议定选择贤人入祀圣庙。”ωωω.χΙυΜЬ.Cǒm
“入祀圣庙?”况且大吃一惊。
圣庙就是至圣先师孔子庙,朝廷设有太庙、圣庙,太庙是供列祖列宗的,圣庙就是供奉孔子的。
儒学也跟其他宗教差不多,都有一套等级体系,佛家有佛陀、菩萨,金刚,儒学也有至圣、亚圣,孔子当然就是至圣,只有一个,就像佛陀。
孔子其下就出颜渊、曾子、孟子等,称为亚圣,地位相当于菩萨,后来各朝各代都选择本朝在儒学上成就最高、贡献最大的人,也塑像列入圣庙,称为陪祀。
陪祀就是陪同至圣、亚圣一同接受天下人祭祀,这批人就相当于金刚,或者像基督教里教皇封的圣徒。
一般而言,当代人无论多么优秀,也无法得到这等待遇,这种圣徒的身份,只有盖棺才有定论,由后代人来评。当代人可能有许多偏见,或者参杂其他因素不够公正。
这是一个文人一生所能得到的最高荣誉,因为后世帝王都要率文武勋戚大臣一同朝拜祭祀的,从历史地位来说,已经超过了帝王。
“老师是为白沙公入祀的事着急?”况且马上想到了。
“可不是。跟你说话就这样好,省力气,一说就透。”石榴笑了,然后又道:“不过事情好像有些难办,朝廷上下都是阳明学派的人,所以好像大臣们都议定要由王守仁入祀圣庙。”
况且恍然,难怪老夫子今天大动肝火,现在陈氏理学一派就靠陈白沙的招牌过日子,如果这次是王守仁入祀圣庙,陈白沙无缘,以后,陈氏学派可能真要彻底没落消亡了。
这可是生死攸关的事。
“跟你透漏一个小秘密,老爷子自己知道他是斗不过阳明学派了,他门下这些弟子更不是对手,所以收你为徒,就是寄最大希望于你了。所以你说这事跟你有没有关系?”石榴故作神秘地说。
“嗯,多谢师姐告知。”况且点点头,面色沉重起来。
“那你也就应该知道,小王爷今天为何而来了。”石榴又故作神秘地说。
“不是找我下棋吗?哦,那只是个幌子。是为了白沙公的事?可是,太祖定下祖制:勋戚重臣不得与闻国事,师兄又能做什么?”
“他当然不能做什么,可是国公爷能啊。”
“啊?国公爷怕也不会为了白沙公的事,甘冒谏臣的弹劾吧。虽然皇上对中山王府圣充不衰,朝廷也倚重王府,可是这毕竟是最重大的国政。”况且表示怀疑。
“嗨,老爷子现在是病急乱投医,正是想让师兄通过国公爷这条路,为白沙公争取到入祀的机会。可惜这一切都被练大人给搅了。你说老爷子能不气恼?”
况且哑然。他脑子加速运转,立马猜想到,当年陈慕沙甘愿到中山王府教一个孩子,可能为的就是今天。
陈慕沙的远见超出了常人,他早就想到这一天会到来,白沙公入祀,将是他下半生最重要的使命。而只有依靠中山王府的支持,他方能与朝廷中的阳明学派周旋。
如此想来,国公爷那边已经有了反应。情况虽然还不明了,但看样子凶多吉少。国公爷不便让府中人出面,指派练达宁深夜前来将儿子召回,估计跟这件事不无关系。
练达宁等于是做了一回恶人,他登陈府却避而不见老夫子,实在是有难言之隐。
国公爷并没有带来任何信息,而小王爷又急于告辞,陈慕沙暴跳如雷当然就在情理之中。
朝廷有祖制压着,公侯伯这些勋臣武将不能参与朝廷政务,这是事实。然而,中山王府非同一般武臣功臣,监管江南兵马,守备南京,这些特权足以说明国公爷在朝廷的特殊地位。
如果国公爷肯秘奏皇上,白沙公入祀的事或许还真有些希望。
但是从今天的情景看,国公爷显然摆明了要置身事外,决意不趟这浑水。
“很快就能定下此事吗?”想到这些,况且心里也有些急了。
这事的确跟他有关,假如陈氏学派受到严重打击,从此没落下去,他这个陈慕沙的关门弟子的身价也就大大贬值了。
“当然没有这么快,只是刚刚开始商议,没个十年八年是不能定夺的。就是十年八年也未必就能有定论,可是时间越长,对老爷子越不利。”石榴曾经听叔叔说起过这件事,她心里也替老爷子捏着一把汗。
“只要还有时间,就有希望。”况且倒是轻松一些了。
“有什么希望?朝廷只会聚集越来越多的阳明学派弟子,如今科举基本被他们一手把持,其他学派的人难有出头的机会。所以时间越长,希望越渺茫。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真能像老爷子希望的那样,能在最后关头力挽狂澜,那样或许还有胜算。”石榴眼睛忽然一亮,对况且无限期望地说。
“别指望我什么,将来未可知,但我肯定不会飞黄腾达,那也不是我的目标。”
况且真心觉得这不是自己力所能及,毕竟他只想考到举人就收手。以后一边写字画画当名士,一边行医江湖走天下……最终要去京城,完成那个听起来高大上,想起来脑袋疼的使命。
两人聊到快天亮,石榴才回去睡觉。这一晚的交谈,况且对石榴的看法又深入了一层,这女孩并非嘻嘻哈哈没有脑子的人,关键是她对自己的信任,这种贴心的暖暖的感觉,是语言无法表达的。
人生的奥妙和趣味正在于此,喜中见忧之时,忽而又在忧中见喜。
况且一直坐到天亮,每每想到老师气愤的样子,还真有些心疼,可惜事情太重大了,他根本无能为力。对他而言,做这事儿简直就是挟泰山而超北海了。
天亮后,况且向陈慕沙告别。
一夜时间,陈慕沙似乎憔悴许多,显现出几分老态。况且颇为不安,心里已经想好,如果老师开口,他就在这里陪老师一段时间。反正近日家中也没什么特别的事。
至于去江西采药的事,要等父亲下了决心,安排好之后方能动身。
“你先回去吧,没事再过来,你师兄要的那些围棋珍珑的事别忘了,抓紧办了,送到我这里,我找人送到中山王府。”陈慕沙倒是很平静,交代了几句话,就让况且回家了。
回到家里,一切正常。只是父亲况钟深情也有些憔悴,他可以断定,也是一夜没睡,估计是昨天白天那一场虚惊让他心神不安了。
况且把在陈府的事都说了一遍,况钟这次完全放下心来,他是为儿子担了一夜的心。毕竟这是况且第一次在外留宿不归,他明知在陈慕沙那里不会有事,还是无法入眠。
“这倒是个机会,也应该是你的目标。”听到陈慕沙要跟阳明学派的人争夺祖师入祀圣庙的事,况钟开口说到。
“我能做什么?就算我能考中进士、状元,这事也超乎能力之外。”况且摇头。
“事在人为。”况钟淡淡说了一句。
况且有些不解,问道:“您希望我做这件事?”
“当然希望,就怕你做不到。不过还是那句话,事在人为,只要想做,总能找到办法的。而且这对你也很重要。”
况钟心里浮现一丝希望,他也知道要让儿子做到这一点实在太难为他了,然而,如果真能做到,许多事都可以迎刃而解,还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家族已经逃避上百年的灾祸。
况且只得笑着答应,心里却不去想这件事。怎么想?谁有本事谁去想。
不是他没有远大志向,而是连陈慕沙都无能为力的事,他又能如何?在他的心目中,陈慕沙就是学问这座金字塔的塔尖,他还只是在高塔底下徘徊。
况且在家里呆了两天,无心读书,每日里跟着父亲一起出诊。况钟以为他想补上这些日子落下的医道,也就没在意。父子两人又像以前一样,一个教一个学。
况钟却是觉得能够教给儿子的东西越来越少了。况且在术上可以说已经独立,差的是道,而这道,需要火候跟经验,这两者是无法教出来的,必须经历大量实践,并且从中有所领悟,方能化为己有。
“看来等你十八岁后,就可以代我出诊了,除了一些疑难杂症,没什么能难倒你的。”中午饭时,况钟在饭桌上笑着夸儿子。
“不到二十五岁,我可不敢给人开方子,宁愿写字作画卖钱。”况且心里却是没信心。
在他想来,要想生活还是要先靠字画,这方面他还有些信心,虽说比不上文征明、唐伯虎他们,至少能卖出去,也能足够自己开销。
行医则不仅是生活手段,更是一种信念,一种济世活人的精神。心中当有大善,方可行医。名医诚然能救活许多人,可那只是术,术也可以用来杀人。若存善心,则为入道。
况钟没说话,只是仰望着窗外一朵白云有些发怔。
况且心里暗笑,看来那天让中山王府的人虚惊一场,到现在父亲还是没完全恢复。他倒也能理解,毕竟仅仅在他幼年不堪记忆中,就有几次生死一线的场景,尤其是那场至今无法记起的大火,到现在还能引发他严重的神经性头痛。
如此想来,父亲早年应该经历过很多磨难,遭遇过万状凶险。
他以为读懂了父亲的心事,没想到他还是简单了,幼稚了。
后来,当他面对残酷的事实,回想当初,不免喟叹,却为时已晚。
第三天上午,苏州府的几个衙役登门,言说知府大人请况且过去。
况且心中纳闷:练大人这几天很闲吗?前两天深夜造访陈府,却是来去如神龙,行为诡秘,今天叫自己去不知是何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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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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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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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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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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