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真的要把蛮蛮嫁给中原人么?”头领满脸愁苦,“大家会有意见的……”
巫公眼皮一掀,“谁有意见,让他来找我,另外,你是族长,是头领,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咋,被人一说,连名字都不叫了?”
头领腆着脸笑笑,“是是是,阿公说的是,可是阿公,芦笙他毕竟是中原人,而且身份未明……”
巫公放下手中的药草,搓搓手,拿起一旁的烟枪,头领手捂着火折子凑过来,点着了,嘬两口,烟雾在小屋中弥漫开来。
“芦笙是个中原人没错,你带他回来的时候,身上一没血二没伤,看着不是个逃命被追杀的,就因为害怕这个,你们还偷偷摸摸地藏了人家俩月没让人出村子,”巫公吐了口烟雾,“他醒来就没了记忆,还是你给起的名字叫芦笙,也是你悄摸地跑到大泽对面岳阳城里去,看看有没有什么通缉令。”
头领讪讪地笑笑,他没想到这些小动作没瞒过巫公。
“不是我自己知道,寨子里的娃娃们也知道,铁牛划船送的你,回头他就跟寨子里的人说了,没见你回来之后,所有人都松了一大口气?”
头领一愣,咬牙切齿,铁牛这个二五仔,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大嘴巴!
“巫公,蛮蛮嫁给芦笙,我是不反对,但是不是太匆忙了点,这才半年不到,我觉得还是再摸摸他的底细才好。”
巫公听着,默默地抽着烟枪,看着门外的青天白云,半晌没说话。
不知不觉已经又一年年初了。
看看头领,他也已经从少年变成壮汉,巫公犹记得他十几年前的天真模样。
“青狼,我来寨子已经十几年了吧?”
头领恭敬地回答,“是的,巫公,当年阿公抱着还是婴儿的蛮蛮来这里时,是我爹请您留下的。”
“已经十六年了,”巫公磕了磕烟枪,“我老了。”
“巫公还能活上三十年。”
巫公笑笑,凡人八十而寿终,他已经六十多了,算是高寿之人了。
“你很聪明,只是很多事情还不懂,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急着把蛮蛮嫁给他?”巫公没有等头领回答,“这半年来,寨子里的变化你也该看到了吧。”
头领点点头。
三四年前,道宫又冲进南疆深处,把几个冒头的大部落杀戮劫掠一番,大泽这边就清静了许多,他们这个小到只有五六十人的小部落就趁机摆脱控制,迁到这边来。
学着中原人,建造房屋,养殖牛羊,种植作物,日子也越过越好。
青狼作为头领和族长,在刚搬到大泽旁时,曾跟着巫公,到对面岳阳城里投诚,换来两个通行令牌,可以安然地到城里进行贸易和采购。
当然,有很多地方,这两个令牌也是没法用的。
但这并不妨碍青狼用心地去看,去学习他所见到的一切。
青狼很聪明,他知道巫公想要说什么,这个寨子的未来终归要落在他的肩上,巫公已经说了很多次了。
“芦笙没有了记忆,但一些本能是不会跟随记忆失去的,比如武艺,比如修行,”巫公幽幽地说着,似乎在回忆过往,“芦笙每天早上都会很早起来,打着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的套路,还有吐纳,中原人都是这个说法。他还懂得造房子,挖水渠,还知道怎么种庄稼,养牛羊。”
头领语气闷闷,“是啊,大家伙都很喜欢他呢,可这次是要把蛮蛮嫁给他,大家心底还是有些顾忌。”
“芦笙终究又一天是要走的,”巫公慢条斯理地往烟枪里塞着烟叶,“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对外面的世界一点不好奇,这么安稳地待在村子里,但终究有一天他是会离开的。”
头领叹了口气,是啊,芦笙总有一天会离开的,不定哪一天,他的家人朋友就会找过来也说不准。
“所以啊,这样的好机会要赶紧抓住喽。”
头领汗颜,就算把蛮蛮嫁给他,还能拴住他不离开?
忽然,他想起一件事,小心翼翼地问,“阿公,芦笙他虽然脑子有问题,想不起来事,但他可聪明着呢,这个,让他娶蛮蛮的事,他能答应么?”
巫公一瞪眼,“他敢不答应?”
头领干笑两声,“那要是,他真的不答应呢?”
巫公抽了口烟枪,脸掩在烟雾之中,声音渺渺,“没事,他会答应的。”
“青狼啊,中原人一定会把大军开进南疆,征服所有部落的,所以啊,还会打仗的,我们在这里并不安全,搬到中原人那边去才好,这件事啊,还得落到芦笙身上。”
头领沉闷地“嗯”了一声,虽然他们已经归顺内附道宫,但听到这样的话,还是有些悲伤,但他知道,巫公说的是对的。
“阿公,那我去了,”头领起身,他还要找芦笙说让他娶蛮蛮的事情。
巫公看着头领离开的身影舒了口气,找理由真累,找能说服人还圆的上的理由更累。
头领在牲口棚里见到了芦笙,他穿着和寨子里的人相同的衣服,头发也胡乱地扎在一起,从后面看完全看不出来他和大家有什么区别。xiumb.com
芦笙提着一筐野草正在喂野猪崽,以前也有人做这些事,但总是做不好,无论是什么,养不多久都会死掉。
大部落里是有专人负责这些的,但青狼他们人少,也是在搬过来后,才开始做,可惜一直没做成,亏得有芦笙。
“芦笙,”青年回过头,笑的淳朴自然,“头领,你来了,你看这些小猪崽,可比刚抓回来的时候听话多了,我刚刚还想起来一件事,这些小猪崽,公的是要阉掉的……”
头领看着青年啵啵不停地讲,忽然不知道该怎么给他说成亲的事,几乎整个寨子的人都知道了,就差他这个当事人了。
就算他不来,再过个个把小时,那群调皮捣蛋的娃子们,也该来通风报信了。
“芦笙,有件事给你讲。”
青年点点头,“头领有啥事直说就是。”
“那个,你喜欢蛮蛮么?”
“喜欢啊,小蛮妹妹这么可爱。”
头领开心地笑了,咧着大嘴,“那把蛮蛮嫁给你好不好?”
青年一愣,把筐放下,摸了摸头,有点茫然,“这个……”
他似乎想要拒绝,但忽然头有些痛,痛感一闪而逝,让他来不及反应,心有些空,让他忘记了刚才想说的话,“这个啊,要我娶小蛮吗?当然愿意了。”
芦笙脸上挂满了笑容,眼神中带着茫然。
头领满意地点头,拍拍芦笙的肩膀,拉着他走出牲口棚,“走,先回家去,我给你好好说道说道。”
芦笙和蛮蛮的喜事在定在七天后,头领赶着时间进山猎了不少野物,还去中原人的城里换来了胭脂水粉和布料等等。
芦笙赶着这七天到森林里砍了大树回来,全靠自己盖了几间简易的房屋,当作新房,他之前都是住在巫公柴房的。
这让寨子的人们再一次见识到芦笙的本事。
当天的婚礼,办的简朴而热闹,几个和蛮蛮同龄的小伙子半是嫉妒办事羡慕地告诉芦笙,“蛮蛮以后就交给你了,若是对她不好,我们一定不会放过你!”
芦笙傻呵呵地做了保证。
临出门,有婆娘问蛮蛮,“就这么嫁给芦笙,你一点想法都没有?”
少女歪着头想了半天,“阿公吩咐的,蛮蛮当然要停,”顿了顿,脸色微红道,“芦笙哥生的挺俊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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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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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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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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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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