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口气竟然有一丝小孩吵着要糖吃的意味,孟??没绷住,扑哧一声笑了。
“噗——王爷啊,连着吃饺子你不会觉得腻的慌么?”
历君煜有点恼羞成怒了,“本王就是喜欢吃饺子怎么的了?”
孟??见状努力忍住不再笑,而是正色附和道:“王爷说的是,好受不如倒着,好吃不如饺子!你喜欢吃饺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历君煜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些,就坡下驴地抱怨道:“既然这么说,那你为什么不给我做饺子吃?”
敢情着这位无论如何都是要吃饺子啊!
孟??为他的执着而感叹,但是她却并不打算遂了他的心意。
“王爷啊,你不觉得接连两顿都吃一样的东西很腻得慌么?”说好的从来不吃重样菜呢?
“哼,昨晚的又不是你做的!”历君煜说的很是认真。
孟??一听就来了兴致了,“你怎么知道不是我做的呢?”
“味道不对!”历君煜没有像对马致行那样解答,只言简意赅地给出了这四个字。
可是即便这样,孟??也是吃惊不小。
“王爷此话当真?你竟然能够靠味道来分辨的出做菜之人?可是你之前分明是没有吃过饺子的啊!”
历君煜极其淡定地说了句:“少见多怪!每个人做出来的菜都有特定的属于他自己的味道,别人想模仿都模仿不来!”
孟??这回更是震惊了,虽然前世的时候因为爱好美食所以她也接触过一些厨艺方面的事情,也曾听说过这种说法,但是她却并未往心里去。
都说每个厨师即便是用同样的材料同样的步骤去做菜,但是由于每个人把握的火候不一样,最后做出来的菜一定会有细微的差别,而这个差别就是厨师的风格所在。
但是孟??自认为没有那么高深的功力去品尝出来这种风格,没想到现在却让她见到了这样的“神人”,她真想膜拜一下了。
“王爷,你就是因为能够区分出每个厨师的手艺,所以才会不停地换厨师的么?”孟??问的非常直接。
历君煜倒也没有动怒,而是一脸嫌弃地说:“我讨厌用同样的味道来残害我的舌头。”
呃——这理由,很强大!
孟??佩服地五体投地了,“好吧,您是王爷您最大!”
“没有问题了吧?那就赶紧去给我做饺子去!”历君煜已经开始不耐烦了。
合着这么半天他忍耐着回答了孟??的问题,就是想让她赶紧心甘情愿的去做饺子。
孟??反应过来后嘿嘿一笑,“抱歉啊王爷,我并不打算去给你做饺子!咱们当时说好的了,每顿饭吃什么都由我来安排,你不许点菜!”
“你——”历君煜气结,他当时哪会想到有这么一天啊。他从来都不曾想过特别想吃什么,所以历来都是厨子绞尽脑汁地想给他做什么,他自然也就是有什么吃什么了。
可是现在他特别想吃饺子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竟然不肯给她做,真是恼人!
历君煜心中烦闷,就想要发脾气,可是孟??接下来的一句话就瞬间就让他灭火了。
“我现在端来的是馄钝,比饺子更好吃,而且适合在早上吃,你要是不抓紧来吃的话,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孟??说着从托盘上将两个大碗端到桌子上面,然后摆好碗筷和汤勺,就站在那里笑眯眯地看着他。
历君煜被她的视线给盯得有点心烦意乱,于是赌气坐了下来,“本王就给你个机会,我尝尝看,如果没有饺子好吃的话,你就等着被治罪吧。”
“我相信你不会治我得罪,反倒会打赏我!”孟??说的非常自信。
历君煜狐疑地拿起汤勺舀了一点汤抿了一下,然后又夹了一个圆圆的面食咬了一口,之后享受地微眯了双眼。
“嗯——不错,这面皮里面的肉菜都比昨晚的要好吃多了,是你做的!”
得到肯定的孟??笑嘻嘻地问:“比之饺子,味道如何啊?”
“更加鲜嫩可口,而且这汤水的味道非常香醇,应该是老鸡与猪骨一起熬煮出来的。”历君煜精准地说出了原材料。
孟??不由得对他敬佩不已,这样才是吃货的最高境界吧?
“王爷好厉害,你说的都对,我这回是真佩服了!”
这个马屁拍的不轻不重,但是历君煜却很受用,脸现得色地说:“算你识相!看在这馄钝美味的份儿上,本王就不和你计较擅自做主的事情了,但是午饭的时候我必须要吃到饺子。”
“遵命王爷!”孟??答应地很痛快。
她也明白捋虎须需要适度的道理,虽然故意和历君煜做对能够让她的报复心理得到满足,可是人家毕竟是王爷,万一真恼了,自己一家子的小命都有可能得玩儿进去啊。
当天中午的时候,历君煜终于吃到了心心念念的饺子,心情才算是彻底好了起来,下午跟着孟??一起去培育水稻苗去了。
看着山脚下向阳开阔的地方修建起来的几个大棚子,历君煜的好奇心又被吊起来了。
历君煜不知道那些个大棚子是干什么用的,就疑惑地看向了孟??。
“这是为了给水稻苗营造一个温暖的生长环境。”孟??善解人意地解释了起来。
在仔细询问了村中的老人之后,再结合这几个月来的观察,孟??觉得鹿鸣村的气候和前世时候的东北很像。
一年四季气候分明,春天来得晚,夏天时间短,秋天比较干燥,冬天寒冷漫长。这样的气候种植水稻应该没有问题,而且会很香很好吃。但是由于生长周期不够长,所以得提前在苗圃里面育种。
孟??想模仿建造前世时候的塑料大棚来育苗,可是这里根本就没有塑料布。几经周折之后,她才找到了一个好的替代方法——用白色半透明的窗户纸。
这种窗户纸是经过特殊加工的,柔韧性特别好,不怕风吹,能够保暖。上面刷了桐油,防雨防潮。加上是半透明的,透光性比较好。完全可以替代塑料布了。xǐυmь.℃òm
但是这东西在龙盛国虽然不是稀缺物,却也是价值不菲,所以历君煜看到那个大棚子上面铺满的窗户纸时,不由得有些侧目了。
孟??却完全没有心疼的感觉,东西嘛,本来就是为人服务的,只要物尽其用就不算是浪费。
“王爷,你看,这窗户纸就是保温的关键所在了。白天的时候阳光照进大棚里,温度就会升高,有利于种子发芽。等到水稻苗长到一尺多高的时候,恰好就是本地天候较暖的时节,再把秧苗移栽到水田里,精心伺弄之后,秋天就可以收获金灿灿的稻米了。”
随着孟??的描述,历君煜眼前好像缓缓铺开了一幅画卷,秋风吹过,金灿灿的水稻掀起阵阵的波浪,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是他几年前在凌川国见到的情景,今年秋天的时候,会在脚下这片土地上再次见到么?
历君煜不由得有些怀疑,却忍不住雀跃地期待,“孟姑娘,如果今年秋天这片水稻真的能够收获,我一定会好好地封赏你!”
哇塞,不仅是打赏了,竟然是封赏?
孟??激动了,“那王爷就请现在开始想,到时候要怎么封赏我吧。”
哈哈,到时候她是不是可以弄个官儿当当啊?最不济当个村长镇上啥的也行啊。
不得不说,孟??官瘾犯了,笑的那叫一个灿烂。
历君煜觉得这个小丫头实在是有趣,不由得就多看了她几眼。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笑的一脸灿烂的模样,竟然莫名地让他的心情也跟着灿烂了起来,嘴角微微勾起了一丝弧度。
马致行看着这样的历君煜,脑海里突然警铃大作,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随即又摇摇头,把那丝怀疑挥去。不可能的,历君煜不会看上一个农家女的!
马致行不知道是在说服自己还是在催眠自己,怀着这样复杂的心情,跟着大家一起忙活了起来。
这几天在鹿鸣村的生活,简直是马致行有生以来最辛苦的时候了。
历君煜本身就是习武之人身强体健的,自然不把这些农活放在眼里,风吹日晒也毫不畏惧。可是马致行却不一样,他自幼就是娇生惯养的,即便是这几年在外奔走做生意,却也是没有真正受过什么苦的。
所以,当提前催好芽的水稻种子全都按照孟??的要求撒在了苗圃里的时候,马致行成功地病倒了。
浑身酸痛,发着高烧,马致行整个人都蔫了,看样子是重感冒。
“呃,马大哥,你还是赶紧回镇子上去吧,你病的这么严重,可别耽误了!”孟??是真心为他着急。
不提他长得有多像蔚恒,单单是这些日子的接触下来,孟??也知道他对自己的好,即便是不能回应这份感情,她也还是希望他能好好的。
马致行见到孟??如此关心自己,顿时间有种心花怒放的感觉,挣扎着就要坐起来,“我没事儿,喝点热水就好了!”
孟??差点爆粗口,敢情这喝热水治感冒是古往今来的必备法宝啊?
但是看马致行这情况,估计喝热水是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问题的吧。
“马大哥,有病可不能硬撑着,还是去找个大夫好好瞧瞧比较好!”孟??苦口婆心地劝到。
马致行还想要说什么,却被历君煜给截断了,“好了致行,我这就安排侍卫送你回镇子上,如果镇上的大夫医术不行,就直接回乌拉城去。”
听到逍遥王这么说了,马致行怏怏地不再说话了。其实他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体现在确实非常糟糕,但是他真舍不得离开孟??啊。
每次分开的日子,他都觉得分外难熬,甚至是数着天数地期盼着下一次与她相逢。
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可以留在她身边,与她近距离接触,可是这身体却不争气,真是让他气闷不已。
不管马致行有多不甘愿,最终还是被历君煜丢上马车送回了乌拉城,因为镇子上的大夫都说他的病很棘手,恐怕治不好,还是去找乌拉城里的神医莫问天比较好。
听到侍卫们带回来的消息,孟??非常担忧,“王爷,马大哥不会有事吧?”
历君煜想了想,说:“莫问天是整个龙盛国最有名的神医,致行这点毛病在他那里应该不算什么事儿。”
三天后,负责护送马致行的侍卫回来了,说莫问天已经帮马致行看过病了,只要调养一段时间就会没事儿了。
孟??的一颗高悬着的心这才算是彻底放下了。
“没事儿就好,调养一段时间就当是休息了!”
她的话语听在历君煜的耳朵里,让他有些不舒服,于是冷冷地问到:“你很关心致行?”
孟??纳闷,这话听着怎么有点儿奇怪呢?
不过她也没有多想,随口回答到:“嗯,他是我在这里的第一个朋友,而且帮了我很多忙,我关心他是自然的。”
历君煜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更不知道为什么在听见孟??如此回答之后,心里竟然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莫名地有点高兴。
“致行是个很讲义气的朋友,你眼光不错!”
丢下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之后,历君煜就回了自己的房间,徒留孟??一个人留在院子里发呆。
什么意思?
不懂!
想不明白的事情,孟??也懒得再想,拍拍衣襟上不存在的灰尘,转身忙活去了。
这几天光惦记马致行的情况了,地里的活儿她都没怎么上心,现在既然确定他没事儿了,她脑子里的活儿就全都出来了。
去菜地里看看出芽情况之后,她又进到大棚里观察了下苗圃的土壤情况,觉得有点干,应该浇水了。
这时,孟??才想起来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浇水的工具怎么办呢?
这苗圃的浇水是很讲究的,水流不能太大以免将种子都冲出来了。前世的时候有各种可以调节水压的浇水工具,可是这古代只有水桶水瓢,连根水管子都没有的。
这可怎么办呢?
孟??犯了愁,就站在大棚里瞅着那些干燥的土壤发呆,努力思索着怎么才能既给苗圃浇水,又不会伤到种子。
“想什么呢?叫了你好几声你都没有反应。”
历君煜的声音突然在孟??背后响起,吓了她一大跳。
“喂,你干嘛在人家背后?吓死我了!”孟??嗔怪地白了他一眼。
历君煜这么冷傲的人,因为最近见多了孟??不顾尊卑的模样,所以对她这种大不敬的行为已经视而不见了,只是无辜地说:“我在大棚门口就叫了你好几声,是你一直没应声,我才走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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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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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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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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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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