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邪皇诱宠:毒医世子妃>第1182章
  沐筱萝脑海里浮现出的那些影像,依然还是模糊不清。但是,它们虽然很模糊,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沐筱萝的脑海之中,没有再度的消失。

  就好像是一团千头万绪的乱麻一样,就放在那里,只要你有耐心去理,总会找到头的。沐筱萝欣喜地发现,这些存在于记忆中的乱麻,好像有一些蜘丝马迹可寻,具体是些什么,她却是看不清楚也想不明白。

  邵兵总是想尽千方百计,为这个大家庭带来实惠跟惊喜。自从跟沐筱萝习练武功之后,他领悟了很多的东西,终于明白,命运其实一直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并非由老天控制的。

  就拿现在来说吧,邵兵武功有了很大的长进,他以前基础不错,现在的师傅又是顶尖的高手,常常一句话一个动作,就是旁人穷几年或者十几年之力,才能领悟出来的精华。

  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成功者指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你要是站在一定的高度去看问题的话,就会少走很多的弯路,少撞很多的南墙。

  沐筱萝知道,以邵兵现在的年龄,很多东西都会受到局限,收效甚微,甚至会事倍功半。于是就挑那些在生活中比较实用的技能教给邵兵。

  比如说箭法,暗器,贴身格斗,野外生存能力等等,都成了沐筱萝重点培训邵兵的主要项目。当然,沐筱萝也试着教邵兵一些做人的道理,和做官必须清廉爱民等等的大道理。

  可是很快,沐筱萝就发觉,邵兵的社会经验,比她的不知道要丰富多少倍。每次只要她一开口,话还没说出来,邵兵就马上接过话头,替她说了。

  邵兵告诉沐筱萝,做官,尤其是做个好官的诀窍,不是严以律己,而是管好下属。这个说法倒挺新鲜。邵兵解释说:任你官清似水,难逃吏滑如油。好官也经不住手下人的折腾,必须得从根本抓起,才不会功亏一篑,在阴沟里翻船。m.χIùmЬ.CǒM

  无奈之下,沐筱萝只好警告邵兵,如果他敢倚仗自己教他的功夫,干出危害乡邻,为祸天下的话,自己不但会废了他的武功,还会让他得到应有的下场。

  而对于郝晟煜,沐筱萝则省心多了。这小子乃是皇家血脉,自小受的都是正统的教育,再加上很少行走江湖,几乎没沾染上什么不良的风气。

  郝晟煜胸襟宽广,心地善良,对亲情又看得极重,人又好学上进,虽然贵为皇子,却能吃很多的苦,有一股子不认输的韧劲。待人温文有礼、遵守承诺。对小翠更是情深意重、体贴入微。

  沐筱萝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这种品质温厚宽和、重情守信的人,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帝王人选。如果郝晟煜真的当上皇帝的话,那大雪国的百姓们,可就有好日子过了。

  邵兵跟沐筱萝学习箭法,进步神速,于是就迷上了打猎。自从知道郝晟逸吩咐庄扬厚待他的家人之后,邵兵彻底放下心来,安心的跟着沐筱萝学艺。

  他太明白身无一技之长的悲哀了,本来还以为今生已经盖棺定论,再也不会有重头再来的那一天了。没想到师傅沐筱萝,给了他这个重新活一次的机会。邵兵比任何人都明白,这个机会的来之不易。

  所以,他要好好的把握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每次学习了新的箭法跟本领,邵兵就会跑到深谷中的森林里去,在那片黑糁糁的森林里,尽情试验他新学到的本领。

  那处深谷,当地人都号称它为死亡之谷,根本就没用人敢靠近它,更别说是走进去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那里才形成了天然的聚宝盆,什么珍稀的药材跟动植物都有。沐筱萝为了锻炼邵兵的箭法跟野外生存能力,曾经带他来这里打过几次猎。

  自从掌握了深谷的一些规律之后,邵兵就迷上了这个地方。每天除了练功,几乎就会到这里来。而他每次来,也都是收获巨大。

  邵兵乃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出身,最会养家糊口了。虽然现在的林家院子,里面住的,可谓个个都是人中龙凤,本领都大得惊人,可是要论到居家过日子,谁也不是邵兵的对手。就连沐筱萝,也禁不住对邵兵刮目相看起来。

  由于邵兵的勤俭跟善于经营,那些打回来的猎物,他总是进行合理的安排。留下一部分做食物之后,多余的就拿去集市上卖了,换取一些生活用品回来。

  至于那些药材什么的,邵兵因为不是很在行,分不清那种值钱那些不值钱,索性统统把它们归类收拾好,囤积起来,寻思着怎么找个方法,再把它们给变成银子。

  邵兵的勤俭持家跟精打细算,博得了大家一致的认同跟配合,很快就把那个原本清贫的农家小院,变得富,了起来。

  这一天,邵兵又来到那片黑糁糁的森林里打猎了。他像往常一样,先检查了一遍上次安放下的捕兽夹子,把捕住在猎物取下来,然后再寻找合适的地方,重新安放捕兽夹。

  突然,有声音传来,而且是向着他这个方向来的。邵兵一下子紧张起来,虽说他也打过好多次的猎了,不过都是些小猎物,对于那些凶猛的大型野兽,他还从来没有遭遇过。

  手里的弓箭太长显然不适用,长剑又放在家里了。因为每次出来都用不着,邵兵嫌带着它麻烦。剩下的,就只有一些小飞刀和一根哨棒了。

  哨棒的功用,多半是用来吹出声音吓唬野兽跟探路的,用它做防身或者攻击的武器,威力显然就小了很多,倒不如长剑的轻灵快捷和锋利的优势了。

  邵兵听着那个声音在逐渐向他逼近过来,忍不住脊背发凉,全身的汗毛随着那声音的越来越近,也慢慢地竖了起来。

  他手里紧紧地扣住一把飞刀,这飞刀身子细长,有点像柳树的叶子,所以沐筱萝又叫它柳眉飞刀。因为飞刀的名字,邵兵还跟师傅沐筱萝闹过别扭呢!

  邵兵觉得,柳眉飞刀太过女性化,不像是大老爷们用的东西。他要求沐筱萝另外教他一种霸道的暗器,比如流星锤什么的。

  这话令沐筱萝很不舒服,她告诉邵兵,自己只是随便教教他们而已,并不是专业的武师,不会那些东西也不想用那些东西。如果邵兵觉得这种柳眉飞刀,有损他男子汉的面子的话,大可不学。她沐筱萝是不会有任何想法的。

  邵兵虽说是沐筱萝的半个徒弟,因为沐筱萝不肯答应郝晟煜跟他拜自己为师。说顺便教教他们可以,真要拜师的话,除了林可儿跟小翠,她是不会再收徒弟的。

  沐筱萝的这一番话,也让邵兵明白了一件事情。以沐筱萝的人品跟能力,能在她手下学一段时间的本领,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那里还敢再奢求什么?当下邵兵陪着笑脸,好说歹说的央求着沐筱萝,才终于学会了柳眉飞刀。

  那声音越来越近,邵兵隐藏好身形,瞅准声音来源的地方,一扬手,三把飞刀分上、中、下三路,发射了出去。

  只听得一声惊呼声传来,却是人的声音。那人好快的身法!邵兵刚刚反应过来,来者是人而非猛兽的时候,就发觉有一只手抓住了他头上的发髻,把他从藏身的地方,给拎了出来。

  来人是夜胥华。他离开万毒谷之后,归心似箭的直向鱼尾庄而来。上次为钟离重办理丧事时,夜胥华已经打听清楚,沐筱萝就住在鱼尾庄一带。

  夜胥华刚来到大路上,迎面就看到郝晟逸跟映月骑马而来。

  他不愿意节外生枝,不想跟这两人照面。映月曾经在夜胥华的家里,住过一段时间,夜胥华对她再了解不过。

  这个小丫头人情味很重,如果她在这里发现自己的话,恐怕会热情的邀请自己去大雪国的皇宫做客,到那个时候,夜胥华再想脱身,就不太容易了。

  夜胥华一心只想找沐筱萝,不愿意再生出什么枝节来。于是闪身躲到一棵大树的后面,打算等两人走远了才出来。

  只见映月双眼红肿,失魂落魄的骑在马背上,对身边的事情漠不关心。夜胥华觉得好生奇怪,这个大雪国的映月公主,平日里快意恩仇,生活得随心所欲的,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呢?

  再看看跟在她身后的郝晟逸,也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夜胥华暗暗觉得奇怪,他知道,这里是大雪国的边境,凭着映月跟郝晟逸那样的好身手,别说在自己的国土上,就算是到了别的任何地方,也很少有人奈何得了他们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紧跟在郝晟逸的身后的,还有一匹马。那马背上并没有人骑在上面,而是驮着一种奇怪的东西。夜胥华凝目细看,禁不住吓了一大跳。只见马背上驮着的,赫然是一具尸体,一具无头的男尸!

  夜胥华的心,一下子就狂跳了起来。直觉告诉他,这事一定跟沐筱萝有关系。在鱼尾庄,除了沐筱萝,谁还会有这么好的身手,令映月跟郝晟逸都铩羽而归,而且还带回了一具尸体?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夜胥华再度仔细打量着那具尸体,发现他的穿着打扮,很郝晟逸的如出一辙,除了衣裳的颜色不同之外,衣料的质地跟款式甚至还有花纹,都是大同小异,没多大的分别。

  难倒说,这具尸体,是郝晟逸的哥哥或者弟弟吗?

  当初郝晟逸三兄弟进大陵国上贡,夜胥华是见过他们的。那个时候,身在异国他邦的他们,尚且是那么的张扬,穿的就是平时的着装。现在是大雪国的领土,就更是没必要再乔装改扮了。

  大皇子郝晟煜贵为太子,衣服的颜色固定只能是黄色的。这是皇帝跟太子,才能享受的特权,旁人是没用资格穿黄色服装的。这具尸体身上的衣服并非黄色,说明他并不是太子,那就只剩下一个答案:他是三皇子郝晟风。

  难道说,沐筱萝竟然杀了大雪国的三皇子郝晟风?

  思虑及此,夜胥华禁不住冷汗就涔涔而下,若果真是这样的话,沐筱萝闯的祸,可也就太大了呀!此事非同小可,他一定要先弄清楚真相再说。

  夜胥华明白,沐筱萝向来不喜生事,如果当真是她杀了郝晟风,那也一定有她的理由,若不是到了忍无可忍的极限,沐筱萝是不会做出这等极端的事情来的。

  眼看着郝晟逸兄妹二人走远,夜胥华决定先跟踪这两个人,彻底搞清楚事情的真相,然后才好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打算来。

  可令夜胥华抓狂的是,映月痴痴傻傻的,不吃不喝不言不语,根本就指望不上从她那里知道些什么。郝晟逸情绪极坏,动不动就发火,也是什么都不肯多说。

  没奈何,夜胥华只有一路跟随他们到了大雪国的皇宫,这才知道,原来是太子郝晟煜为了稳固他现有的地位,残忍杀害了自己的三皇弟郝晟风。

  夜胥华虽然觉得此事大有蹊跷,不过既然跟沐筱萝没有关心,他也就放心了。当下不再管大雪国宫内的这档子闲事,返程回来找沐筱萝。

  很快的,夜胥华就找到沐筱萝栖身的林家小院里来了。

  当夜胥华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走近院子的时候,院门忽然打开,一个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从里面走出来,手里牵着一匹马,马背上驮着很多的猎物,往集市上去了。

  夜胥华纳闷极了,难道说,沐筱萝变成猎户了,那些猎物,是别人从她手上买去的吗?

  尽管夜胥华知道,那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不过,他就是不愿意相信,这个男人,是从院子里面走出来的。

  夜胥华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他默默地尾随在中年男子的后面,跟着他来到集市上,眼巴巴地看着他把东西变卖成银子,再一路尾随着回到小院门口。

  夜胥华是多么地希望,是自己找错了路,这里根本就不是沐筱萝居住的地方。可是,当他看见中年男子推开院门的时候,迎出来一位小姑娘,大概十一、二岁的样子。

  只见小姑娘接过中年男子手中的缰绳,对他说了声:“回来了?师傅在里面呢!”

  中年男子答应着走了进去。夜胥华把脖子伸得老长,想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沐筱萝的影子。

  突然,一个月白色的身影,映入了夜胥华的眼帘,那身影袅袅婷婷地走到中年男人面前,在跟他说着什么。那个身影,不是沐筱萝,又是谁?

  夜胥华差点疯狂,恨不得一脚踢开院门,把中年男人抓出来,先打个半死,再逼问他跟沐筱萝到底是什么关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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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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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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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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