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天呆呆的看着慢慢黑下来的天边,突然嘟囔了一句,“特么的!两个大老爷们,干嘛搞得这么煽情!”
尼凯和他说了很多,现在他手中正把玩着那块玉佩,一块一直带在他身上的玉佩,看起来很普通,只是一块刻着奇怪花纹的玉牌,玉质很不错,他研究过无数次,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可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这是罗琳留给兰陵的遗物,夕阳给玉牌染上一层红光,罗天突然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很多事他早都打听清楚了,可在听到罗琳死去的时候,心里突然有一种酸酸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尼凯眼角的泪吧,“母亲吗?”
就连尼凯也不知道罗琳的身世,直到她死的时候,他都不知道罗琳还有什么亲人,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爱上她。
“这事儿有些奇怪啊!”罗天的眼神有些空洞,他想不通为什么兰陵突然间变傻,然后罗琳就突然吐血身亡,而后他又会重生在这具身体上,“难道这其中有什么联系?”
罗天摇摇头,这里面有些东西他还想不明白,可是眼下他却来不及想这些了,他要离开这里了!
“银月城?”罗天的嘴角带上一丝笑容,“应该会有很多美女吧!”
尼凯还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他终于还是下定决心把罗天送到银月城,离赫卡远一点,总会安全一点。
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罗天并不抗拒这件事,只是要求他把尼玛安排好,“这小子居然也是一个情种!”
尼凯轻轻笑了一声,似乎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他已经决定把尼玛送到江东那边,那里同样有他的生意,想来赫卡也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儿特意跑那么远。
“罗琳!我们的儿子已经长大了,你不要怪我的安排!”
尼凯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夜空,一时间竟是痴了。
祖神历3569年三月二号,罗天离开了龙山镇,乘船去银月城。
“保重!”
罗天冲着岸上的尼凯摆了摆手,心里略微有些难过,只不过更多的是兴奋,他终于离开龙山镇了。
尼玛在两天前就已经被送走了,想起小丫头哭红的眼睛,罗天的嘴角带起一丝笑意,这个家里对他最好的,自然就是尼玛了,他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可是罗天前世已经活了二十多年了,在他心里,早就把尼玛当成妹妹,他这次要不是为了上学,说什么他都不肯把尼玛落下的。
罗森娜对于他的离开,自然是松了一口气,罗天想了半天,还是没有把投毒的事儿和尼凯说,既然能够躲开,那自然也不必在这上面付出太多。
从龙山镇坐船到达银月城只需要三天,现在离开学日期还有近一个月,考虑到赫卡的怒火,尼凯还是让他早一点走,听说兰奴蒙那伤恢复的并不十分好,罗天那一下实在是太狠了点。
罗天对于这一点非常的赞同,这几天睡觉的时候,他被那团火红色的斗气吓醒了好几回。
“那就是斗气啊!”罗天羡慕的叹了一口气,“这斗气也是蛮帅的嘛!”
祖神大陆上对于职业划分很简单,战士、魔法师、弓箭手,人数最多的自然是战士,按实力划分,战士分为斗士、武士、武师、大武师,每个阶段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再往上就是武圣了,那可是如同神仙一般的存在。
另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便是教庭了,能够疗伤的牧师是受所有佣兵团欢迎的职业,可是更让人们害怕的,是宗教裁判所里的卫队,他们的功法号称来自神的力量,不同于魔法和斗气,然而见识过其威力的人,从来都没有活下来的,这也给他们增加了更大的威名。
然而这一切和罗天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就算经历过穿越这样神奇的事,他也并不相信有神灵,更不会去教堂礼拜。
至于实力,罗天也不是很在意,他只想舒服的活下去,相对于名声,他还是比较在意用起来够不够帅,毕竟他要征服的是女人而不是天下。
要泡妞,光有帅是不行滴,钱也是必要的条件!
摸着腰鼓囊囊的钱袋子,罗天脸上露出笑容,那里是整整五百金币,对于他来说,可是一笔巨款啊!
“老子终于有钱了!”
对于罗天来说,他已经距离梦想中的生活越来越近了。
紫荆王国中,一个金币可以兑换十个银币,一千个铜币,而一个馒头,也只不过一个铜币,换算成前世,这可是15万啊,这还只是他一年的生活费,换成以前,他哪敢想这种好事!
一刹那间,两岸枯黄的草丛似乎都放出光芒来,就连那扑面而来的凉风,似乎都变得温柔起来,那一点点离愁,很快就被罗天甩在脑后,现在他一心想着的,都是即将到来的美好生活,仿佛无数漂亮的御姐萝莉正在向他热情的招手,“银月城,我来了!”
“小伙子!没事儿回舱里呆着!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
一声粗鲁的声音打断了罗天同学的YY,“好!好!我这就回去!”
YY时被人打断是一件非常不爽的事,可罗天现在心情不错,自然也就不和这些下等人计较,“哥可是富二代,将来是要成大事儿的人!”
这条运河直通银月城,此时正是春季,大批的佣兵从帝国各地赶向魔兽森林,整条河上都显得极为热闹。xǐυmь.℃òm
这一路上罗天几乎把书中所说的人种都看了遍,祖神大陆上除了人类以外,精灵和矮人也同样是极大的族群,他们已经完全和人类的社会融合在一起,这一切都让他大开眼界。
佣兵们都是以小队的形式进入魔兽森林的,小的只有三五个人,大的佣兵团甚至要用两艘船才能载得下,成员更是什么种族都有。
罗天看到过不只一个矮人,这是一个神奇的种族,他们就算是成人,身高也不会超过一米四,他们天生神力,是天生的战士和武器制造师,至少罗天看到那一个足有半张桌子大小的斧面就忍不住想要打哆嗦。
相对于这些满脸胡须,酒不离口的矮人,罗天更关注的是精灵族人。
精灵族是以俊美而闻名于大陆的,他们是天生的弓箭手和木系魔法师,然而这并不是精灵最出名的地方!
美丽才是精灵族最大的特点,不说精灵族女人,就算是精灵族男人也个个漂亮的让罗天自惭形秽,“特么的!要是这群小白脸都跑到人类社会来娶老婆,那么人类非得绝种不可!”
俊美的外表再加上几乎永不变老的容颜,让无数人类对于和精灵通婚充满渴望,好在精灵族对于血统极为看重,很少有精灵会看上族群以外的生物,所以这种事才极少发生。
自然有人想过打精灵族的主意,然而精灵族虽然极为爱好和平,可是他们显然更关心自己的族人,一旦有人胆敢攻击他们的族人,他们就会象被捅了蜂窝的马蜂一样冲出来,对于任何一个得罪他们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场灾难!
可是这些和罗天都没有什么关系,这三天他过得非常舒服,毕竟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露出什么马脚,也不需要担心食物里会有什么加料,“这特么的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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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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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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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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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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