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想必朝廷必是以为再度用兵米脂的时机已经成熟,故而在用兵之前,特地下这两道圣旨,希望可以搅乱我们的军心与民心!”
众人听了许杰的分析,都是点头认同。
万华也是这样认为的,他不但是这样认为的,而且还已经是猜出了这个搅乱自己军心的主意是谁出的。
“如今孙阁老告老还乡,换来了孙传庭出任三边总督一职,这孙传庭在山西表现非凡,山西数府之地的匪乱在他的绞杀下,俱是不复存在。
而且前不久那李自成十几万人马又是栽在他手里,如此文治武功,可谓人杰之姿。如此人物就任三边总督,又岂会容的下我!
若是我所料不差的话,想必这搅乱我军心民心的主意就是出自他孙传庭之手!”
见万华说的从容镇定,丝毫没有对即将要到来的战争感到一丝一毫的担心,一众人等也是深受感染,个个亦是不惧那孙传庭。
他们有这想法,自然也是不奇怪,毕竟这三边总督也不是换了一个两个了,可是不管是换谁来,不还是拿直接这些人没办法吗?
反正只要有万华在,即便是天王老子来了,大家也是一样跟他干到底!
可是他们哪里知道,万华那从容镇定的面容下,隐藏着的是怎样的如履薄冰!
万华知道孙传庭是一个怎样强大的敌人,这个人几乎没有缺点,能文,能武,遇事不骄不躁,比谁都沉得住气!该出手的时候,又是比谁都狠!都快!
历史上若不是崇祯帝逼着他出潼关与李自成决战,那么以他的本事,整军备武,静待时机之下,未必没有可能击败李自成!
毕竟那时候别看李自成号称百万大军,可是这里面也是包含了家属在内,除去家属,能有三十万拿刀使棒的就不错了。
再加上这些人马都是刚刚投靠李自成不久,都没有归心,这样人马来得快,去的也快,李自成对他们的掌控也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
一片石大战,李自成战败后,李闯大军一溃千里,不复前勇,这就是明证。
所以对于孙传庭,万华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因为万华知道,如果自己栽在了孙传庭的手上,那么依着孙传庭的作风,那是不会有丝毫耽误,一定会对自己及家人赶尽杀绝的!
可是尽管心里如此忌惮孙传庭,在面上,万华还是要做出一副自信从容的模样,因为自己是整个虎军的主心骨,自己什么样,虎军就是什么样,自己但凡是露出一点胆怯,后果不堪设想!
见万华自信满满,许杰也是欣喜,不禁是对万华问道:“敢问首领,不知首领此次欲如何与朝廷开战?战场又是欲设在何处?”琇書網
“哼!”
万华满不在乎的“哼”了一声,而后站起身来,对一众人等说道:“既然那孙传庭要搅乱我们的军心,好坐收渔翁之利,那我们就给他机会,让他来收这个利,我倒要看看他的牙口如何!”
万华说这话的时候,那身上俾睨天下的弥然气势就是自然发散开来,许杰,老谭,世荣,国振,王二等一众人,无不是被这强大气势感染,个个振奋而又热切无比,对这一战,亦是信心十足。
第二日一大早,万华带着老谭,许杰等人,就是为汪从曹,林富贵,刘东方,刘小平他们几人送行。
与林富贵,刘东方,刘小平他们三人一同前去赴任的,还有他们手下的一个旅的人马,这些人个个龙精虎猛,一看就是精锐无疑。
汪从曹见林富贵他们带着这些人马上任,心里也是高兴,看来他们三人也是实权派,对手下的人马也是有掌控力,说带走就能带走,这就好,只要把他们的心思给挑拨了,那好戏就可以上演了。
至于到时候自己能不能安全脱身,这个并不在汪从曹的考虑范围,在他看来,若是自己真的可以挑起米脂贼兵内乱,那么即便是自己身死,亦是死得其所,死的重于泰山,值了。
一番你来我往的客套过后,汪从曹便是和那刘小平踏上了前往庆阳府的道路。
因为林富贵去凤翔,刘东方去平凉,都是要经过庆阳,所以他们这两路的人马也是一道跟汪从曹,刘小平他们同行,这将近两千的人马浩浩荡荡,倒真是气势烈烈,令人生畏。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在经过整修的道路上行进,因为路面很是平整,又硬实,再加上虎军军士身体素质极好,军纪又是严明。
而且这里又是虎军自己的地盘,不用担心被敌军偷袭之类的,所以这行军速度比之官军精锐。那是要快了一倍不止,一天下来,竟然是行进了一百里!
这般行军速度,让那汪从曹也是看的目瞪口呆。
汪从曹跟随曹化淳整肃勇卫营,那也是知兵的,对于一支军队战力的判断,即便不用打仗,也可以通过他的行军队列是否齐整,速度几何,安营扎寨效率几何,对上级军官的命令,执行力几何,通过这些,也可以得出个八九不离十。
凭着这一天的观察,汪从曹便是不禁在心中感叹:这般强军,不说京城三大营,便是如关宁铁骑那般天下少有的精锐,亦是比之不如啊!
非怪朝廷一次又一次的与他交战,却是每每溃败,如此强军,要想取胜,谈何容易!
不过也正是因为虎军表现出来的这般能力,也是更加坚定了汪从曹要分化瓦解虎军将官的心思,因为他知道,像这样的一支大军,他没有被朝廷所掌控,是一件何等危险的事情。
为了向皇上尽忠,为了向曹化淳报恩,他必须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把此次肩上的使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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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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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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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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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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