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年头越来越乱,许多的贼兵,他之前就是官军,要么因为军饷的事情当了贼,要么因为犯了事,当了贼。
所以他们对于接纳官军小兵,那本能的就是不排斥,反而是巴不得投降的小兵越多越好,这样他自己的实力也将越发壮大。
所以很显然,此时逃跑,那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加之他们也是打了半天,惊吓了半天,早就是累去了半条命,就是想跑,那也是跑不动啊!
这诸多原因凑在一起,促使了绝大多数的士兵选择了投降,选择逃跑的反而是没有几个。
小兵可以轻易的选择投降,可是作为将军的赵四海,郭淮,毛大兴他们这些人怎么办?
他们又将何去何从!
此时的他们在十几个亲信家丁的保护下,就是背靠着背,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不过保卫队队员没有对他们下杀手,只是将他们给围了起来,等待着万华最后来决定他们的生死。
此时的赵四海,郭淮,毛大兴三人已经是再无威胁,杀不杀的也就是一句话的事,不过是摆摆手而已,队员们自然是不着急。
因为赵四海他们的身份比较特殊,队员们担心万华还有用处,于是便想着等万华来了再说。
赵四海他们三人不投降,这也是可以预见的事情,毕竟他们是将军,是有出身,有身份的,在他们的背后,是有一个传承了几十年,上百年的将门世家的,
虽然他们的将门世家比不得辽东祖家那般显赫,可那也是有着自己的底蕴在的,若是他们选择投降的话,那无疑将背弃他们从小受到的教育,给他们整个家族蒙羞。
当然,如果仅仅只是蒙羞,那倒也没什么,毕竟跟性命相比,受点羞辱也是可以接受的嘛,不是有句老话说得好嘛,大丈夫,能屈能伸!
可是事情远不止这么简单,如果他们选择了投降,那么一旦这个事情被朝廷知道了,那就不得了!
别看朝廷一时拿他们没办法,可是你别忘了,他们的家族还在朝廷治下呢,他们的妻儿老小还在呢,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说法,那讲的是株连啊!
要不为什么一个人当了大官,发达了,他那些亲戚全跑来伸手,靠他养活,而且他们还个个理直气壮,就像天经地义一般,
其实他们这样,在排除亲戚之间本该守望相助的情分以外,这也是他们这些穷亲戚在行驶他们自己的权利!
你想一想,我是你亲戚,以后你要是犯了事,比如谋反,通敌什么的,这些可都是大罪啊,偏偏这些罪还都是政敌比较喜欢搞的一套,这问题就来了,
我身为你的亲戚,哪怕我和你没有半分来往,也没有得到你半分好处,可是因为你犯了大罪,要株连三族,株连九族的,我就要跟着砍脑袋,我冤不冤!
所以既然你犯了事,我跑不了,那我为什么不趁着你还风光的时候,把那该享的福给享了,把那该得的好处给得了,到时候哪怕是被你连累了,那也算没白来这世上走一遭不是!
对于这些事情,官员自己也是没有办法,因为这确实是事实,所以面对着来要好处的亲戚,他也是只得认了!
所以这就有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名言,他的内在道理其实就在这。
正是因为害怕自己的家人受到株连,所以这时候的赵四海,郭淮,毛大兴他们没有选择投降,而且此时的他们已经是抱定了必死之心!
很快,万华就是带着世荣,国振,王二,王五等人来到了赵四海,郭淮,毛大兴他们三人的面前。
看着他们,万华就是毫不客气的说道:“我知道这次你们纠结在一起反扑,这是王秉迁的主意,除了他,你们没这能耐!”
不等万华说完,那赵四海就是说道:“你他娘的要杀就杀,要剐就剐,别他娘的废话,老子要是认个怂,老子这“赵”字倒着写!”
“不错,我们是不会投降的,便是战死,也不会向你这狗贼低头!”
“你要是想劝降,我看你还是熄了这份心思的好!”
郭淮,毛大兴他们也是纷纷表明了态度,誓要三人共进退,同生死!
见他们如此,万华只是满不在乎的微微笑了笑,而后便是说道:“你们想多了,我为什么要祈求你们投降!难道我手下大将比你们差了不成!”
万华这一句话,那就是顶的他们说不出话来!xǐυmь.℃òm
便是他们再怎么不服,这时候也是不得不承认,那就是自己如果真的投了降,那在万华的手下当差,真的是连号都排不上!
既然如此,人家又何苦可怜巴巴的求自己投降呢,这不是笑话嘛!
不管他们如何想,万华就是自顾自的接着说道:“我不会杀你们,因为你们的行为没有错。当然,我也不会认为我自己错了,因为我渴望活下去的行为也没有错!
坦白的讲,当然,说了你们也不一定会信,那你们就当是听个笑话吧,
我万华对于忠孝之辈一直都是极其敬重的,即使你们是我的敌人,可只要你们心存忠孝之心,那我就会对你们钦慕,因为这“忠孝”二字是我华夏历经五千年不倒的根本之所在!
现在你们虽然败了,可是你们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底线,没有突破“忠孝”二字的底线,凭此一点,我就可以放了你们,放了你们,为的是让你们可以把“忠孝”二字传承下去,当做家风给传承下去!”
万华这话让赵四海他们都是久久回不过神来,他们没有想到万华会说这样的话。
比起万华要放过他们,他们更加没有想到的是万华会将“忠孝”二字看的如此之重,重到不惜放过自己的生死大敌!
这份胸怀和气度,试问当今天下,又有几人拥有!
眼前的这个人还是贼子吗?怎么感觉在他的面前,自己感觉很渺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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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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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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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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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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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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