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是明朝一小神>第六百一十九章 兴王进京
  大明京城,古称幽都,后又改名为蓟城和幽州。自辽开始,后又经历了金、元、明三朝,都是为京师所在。

  全城按照《周礼考工记》中“九经九轨”、“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记载来设计,规划极其严整,设施完善。

  这一日,京城的永定门处,一架马车慢悠悠的行驶了过来,驾车的是一个面目愁苦,布满皱纹的黑衣汉子,看上去像是常年劳作的农户。只是他这一身衣服使用的料子和做工都是上乘的,看上去和他这个面貌格格不入。

  “公子,京城到了。”黑衣汉子看了一眼城门上高悬的三个大字,转身低头,对着车内的人说道。

  “颠簸了这好几天,总算是赶到京城了。”帘子被一只手掀了开来,露出了一张年轻的面庞。此人的面目倒是俊朗,但是,双目狭长,嘴唇略薄,让人看着生不出半点亲近之感。如果方洪在这,定然会现,此人就是那安6的兴王。琇書網

  朝廷藩王若无朝廷的允许,是不得擅自离开封地的。这安王不仅离开了封地,还跑到了京城来,要是被人给知道,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老黑,你将这马车找个地方停好,我自己进城看看。”兴王直接跳下了马车,冲着那中年人挥了挥手,中年人点了点头,一抖缰绳,便迅的架着马车离开。

  “真是天下繁华所在啊。”进了城之后,兴王看着四周的店铺,心中不由的有些感慨。大明的京师,或许不及金陵那般精致,但更多了几分堂皇大气。

  此地乃是大明的气运汇聚之处,全天下的核心所在。

  兴王入了城去,也没有掩盖自己的行藏,闲庭漫步似得在城内走动着,也不怕被人给现了端倪。

  他一路往京城的东头而去,在此处,有一个宅子,宅子上头倒是没有悬挂什么匾额,但所有人都知道,这是权倾朝野的平虏伯、提督东厂和锦衣卫的江彬左都督别府。

  这栋宅院是皇帝御赐给江彬的,而且离得皇宫比较近,在大部分时候,江彬都喜欢住在此处。

  今天是休沐的日子,江彬没有上朝,也未曾去坐衙,好不容易得闲,便在家中歇着。其实,他也不敢到处乱跑,他深得皇帝的器重,保不齐什么时候,皇帝便会命人将他召入宫中。所以,他得随时在家中候着。

  江彬的名声很不好,那些读书人拼了命的抹黑他,一方面是因为双方天然对立的阵营关系,另一方面,很多恶事,都是他自己扣到自己脑袋上面的。什么强抢民女,什么横行不法,他一直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恶棍。

  但实际上,江彬是一个十分自律的人,他不贪财,他不好色,甚至连饮酒都很少,简直比许多儒生都要正经。

  他之所以大肆的抹黑自己,因为他知道,皇帝需要的是一条能够牵制住那些清流的恶狗,而他恰恰是得扮演这个角色。再者,他还需要给皇帝背锅,在这个世界上,皇帝是永远不会错的,错的只能是身边的人。如果他是一个正人君子,又如何给皇帝背锅?

  江彬是个聪明人,他比大多数的人都要聪明,所以他爬上了如今的位置。

  “登高欲穷千里目,愁云低锁衡阳路……”在后园之中,江彬一只手提着水壶给花草浇水,一边口中哼哼着唱词,显得极为自得。

  别看他长得粗狂英武,但这唱词却低沉婉转,韵味不尽,倒是颇有几分味道。

  “江都督倒是有闲情雅致,这江西可都快被打烂了啊。”江彬正在自得的唱着,忽然之间,身侧传来了一个声音,仿佛离得极远,又似近在咫尺。

  江彬的手腕一僵,立刻抬头看想前方。不知道从何时起,在离他不远的一处亭子之中,见到了一个身穿锦袍的公子哥。眼前这人他十分陌生,仔细回想了一回儿,确定是从未见过。

  “你是何人?竟然擅闯我这别府,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人拿了你。”江彬的眼睛微微的一眯,一丝杀意泄露了出来。

  他提督东厂和锦衣卫,乃是大明一顶一的武官,虽然在皇帝面前是条狗,但在外人面前,威势极重,死在他手底下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了。他这一瞪眼,若是胆子小一点的,怕是直接就给吓尿了。

  “江都督好大的官威啊,我这次来呢,是给你送一封信的,希望你在看了这信之后,还能这么厉害。”这公子哥屈指一弹,一张白纸就陡然激射了出去,朝着江彬这里过来。

  眼前这一幕,可把江彬给吓了一跳,一张轻飘飘的纸张,竟然跟个铁片似得。他下意识的就要闪躲,但是这纸在到了江彬身边的时候,却陡然往下一落,像个树叶似得掉落了下来。

  江彬顺手一抄,将其给捏在了手里。这信纸上头,写着十来行的小字。在看到这上头字迹的一刻,江彬的瞳孔微微一缩。

  这封信他十分熟悉,分明就是他当初写给宁王的。那是朝廷要查白头岭一事,他跟宁王有些交情,便提前写信通知了宁王。

  原本他只是因为受了宁王的恩惠,才写信告知的。本来也没什么,谁料到这宁王也是个莽撞性子,竟然直接就造反了,这就让江彬坐蜡了,这封信若是被朝廷知道了,那就是皇帝也不会保他。

  造反是一条红线,任何皇帝都不会允许。

  “这封信你是哪来的?”江彬一把将这封信给握紧了,眼神变动了几下了之后,直接将这封信给撕毁了,一直到全部变成碎末,才深出了一口气。

  这公子哥看着江彬将这封信给撕毁了,也没有阻止,只是笑眯眯的看着江彬,那副表情,就像是在看着一直徒劳挣扎的老鼠。

  “我得到这信,自然有我的渠道,我这次来找你,是另有别的事情。”公子哥有些懒散的坐到了一边的栏杆上头,抬眼看着江彬,这副样子,让人还以为他是在自己的家中一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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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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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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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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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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