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是明朝一小神>第五百八十三章 祥瑞
  军营中的日子,总是枯燥乏味的。众人每日里操练种田,这时间就像个跳脱的小孩,撒丫子就往前跑。只是半个月的功夫,那田地里头的麦子,就抽穗泛黄,眼看着就能收成了。

  这事要是搁外头,肯定得惊掉不少人一地的下巴,但白头岭的中的众多士兵,却对此事习以为常。他们每日看着麦苗,几乎一天一个样,等到第十天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长到人腰那里了。

  田里头的麦穗,一个个都沉甸甸的,众人以前也都种过田,大约的估计了一下,这地里的麦子,基本上一亩地都能达到一千来斤,这事就算是在丰年,也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看着地里头的麦子熟了,所有的士兵便拿着镰刀开始收割了起来,虽然如今这天气越来越严寒了,但众人的心头却是火热的。粮食是人的胆,本来大伙对在这屯田还心有不满,现在也只剩下感激之情了。

  “大人,此事是否需要告知王爷一声?此事可是大大的祥瑞啊,这不正是说明王爷教化有功么。”方洪摆了一张太师椅,坐在了田头,看着一个个忙碌的身影,不由的眯起了眼睛。他身边的陈老三,将脑袋凑了过来,小声的说道。

  他在说这句的时候,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已经将方洪摆在了一个较为重要的位置上,至少这个位置比宁王要高。

  “当然要告诉王爷,不仅如此,就是南昌府的府尊乃至朝廷,都得上报,王爷教化有功,泽被万民,这可是大大的好事啊,说不定王爷都得受到嘉奖呢。”听到陈老三这么一说,方洪不由的笑了起来,一拍手掌说道。Χiυmъ.cοΜ

  “哈哈哈,届时王爷肯定会很高兴,您老人家可是首功啊。”陈老三朝着方洪一拱手,拍着马屁说道。不过,他这话倒是也没有说错,若是宁王真的要记功,方洪这个主张屯田的头头,功劳肯定是跑不了的。

  只是,这事一旦传出去,宁王真的会高兴么?怕是不见得。陈老三自己见识比较低,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想得很简单。但方洪却敢打包票,此事一旦传出去,宁王绝对是落不了好。

  大明自立国以来,分封的诸王简直无数,各地都有朱家血脉。因为成祖的江山就是夺了皇太孙的,得位不正,所以,他的后人也担心这个问题,对于手底下的诸王,都看管的很紧。甚至多次的削藩,将藩王手底下的军权都给夺走了。

  对于朝廷而言,什么样的王爷是好王爷?勤政爱民?知识渊博?还是勇猛善战?如果哪个王爷真有这些优点,那可以恭喜你,你离死不远了。

  在朝廷看来,一个大字不识,欺压良善,横征暴敛的王爷,才是一个好王爷。因为这样的王爷正是说明了他没有野心,只看中眼前的富贵,朝廷自然放心了。

  若是在宁王的境内,传出了祥瑞之事。朝廷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震怒。这祥瑞为什么会出现在南昌府境内?莫非你宁王真的功德无量,受到了上天的嘉奖?那这样吧,既然你这么厉害,这皇位是不是也给你坐啊。

  其次,朝廷会怀疑你的用心是什么?府内有了祥瑞,你一个人偷着乐不好么?干嘛非要公之于众?这摆明了就是打算收买人心啊。你一个王爷收买人心干什么?这还不算要造反么?

  所以,对于宁王来说,如果他的境内出现了祥瑞,他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捂盖子,不能让别人知晓此事。这其实也不仅仅是怕引起朝廷的猜疑,更重要的是,他这田地的来源没法解释。

  这怎么解释啊,这些田地都是宁王府招收过来的侍卫囤的,朝廷派人下来一查。你这宁王府不是被削藩了么?怎么手底下还有这么多人,你说你没野心,鬼都不信。

  “一会儿你去经历司,让他们写一封公文,将此事传给王爷。对了,这件事对于王爷来说,毕竟是大好事。这样吧,你再带着几个人,去城内热闹的地方,好好的宣扬一下此事,也算是替咱们王爷扬名了。”方洪想了一会儿,然后抬头对着陈老三说道。

  “小的知道了,嘿嘿,没想到这样的大好事,竟然落在了我们的头上。”陈老三笑了一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他还当这是好事的,毕竟他一直在底层呆着,对于上头的那些弯弯绕绕,根本就不清楚。也不知道宁王这个名字,在朝廷之中是多恶劣。

  实际上,宁王在诸王之中,算是朝廷比较上心的一个。一来,朱濠宸曾经在正德五年的时候,买通了刘瑾,准备恢复他宁王卫队。这事当时也成功了,只是买通了没多久,刘瑾就伏诛了,他这计划只能作废,还被不少人参了一本。另一方面,宁王一系是有前科的,当初初代宁王朱权,可就是领兵和朱棣合作,才打下了皇太孙的江山,朱棣一系可是对他们防备的很。

  也是,凭什么我帮你打下了江山,你当上了皇帝,而我还是一个王爷,这事不管谁碰上都得膈应。

  不大一会儿工夫,陈老三就从经历司出来了,手中还持着一个信封,用蜡油封着,交给了驿使,而他自己,则也带着几个人,骑上了马,跟那个驿使一起,往南昌府城而去。

  直到进了城之后,他们和驿使才分别,驿使径直的往宁王府而去。而陈老三等人,则去了南昌城最好的一家酒楼。

  在来之前,千户大人可是吩咐过了。祥瑞之事,一定要弄得全城人都知道,这样才能大大的替王爷长了威风。

  想要最快的将消息传出去,自然得去酒楼啊。这酒楼里头人来人往的,任何一点小道消息,就能很快的传遍整座南昌城。

  至于这买酒吃菜的钱,方洪也替他们出了。这酒楼里,最贵的一桌子菜,也不过是二十两银子。方洪为了让他们办事方便,直接给他们拨了五十两去。

  有了这笔钱,众人的腰板子也硬了,做起事情来,自然更是干劲十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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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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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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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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