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身体上面的寒冷,更多的是心里头害怕。方洪看着那么瘦弱的身躯,提着一个人竟然还能这么快,简直就跟个怪物一样。
二人在疾行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便靠近了一条河流。这条河流论起宽度,跟罗塘河相差仿佛,哪怕在这个时节,水量都庞大的惊人。上头只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层,似乎只要轻轻的一碰,就能碎成一片片的。
“这位少爷,我们是需要乘水路过去么?若是能走水路,肯定更为快捷。只是这方圆百里都没有人家,怕是借不到船只啊。”李晋安看着白茫茫的水面,有些疑惑的问道。琇書蛧
“我们自然是走水路,至于这船只么……”方洪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瞳孔之中,便闪烁过一道微光,紧接着,一条细长的水流,便从大河之中被抽出,如同一条灵蛇一般,在他的面前飞舞。
“老天……”李晋安的瞳孔当即就放大了,这是什么东西?神仙法术?他只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所有观念都被推翻,只余下眼前这一幕。
方洪不理会他的惊骇,伸手一抓,这条水流便如同利箭一般射出,瞬间的贯穿了边上的一颗大树,来回的切割了几下,这颗大树便在轰然一声之后倒塌,砸在了雪地之上。
那条水流余势不息,又将大树上头其余的枝桠也给切断了,只剩下光秃秃的一根主干。水流翻滚着,化作了一股推力,将这根主干也给推到了河中。
他以前实力比较弱的时候,可做不到这一步。但上次在城头上,他对水流增添了几分感悟,自身的精神已经变得更加凝实,可以凭借水流便能切割木头。
方洪正待唤着李晋安一起走,一转头却发现李晋安正跪在地上,拼命的磕着头,口中还呼喊着神仙老爷。
这也不怪他,任谁看到这么诡异的一幕,都会抱有这等想法的。
“起来吧,我们快点赶路,别耽误时间了。”方洪往前踏出一步,一脚稳稳的踩在了那个木头之上。如果是寻常人就这么跳过了,圆滚滚的木头肯定要翻转起来了。但他却可以定住水流,让木头静止不动。
李晋安跟在后头,也有些畏畏缩缩的跳了上来。他因为脚下发软,一步站立不稳,一脚直接往水上踩去。就在他以为自己整个人要掉入水中的时候,却踩在了一团软绵绵的东西之上。低头一看,却发现自己踩在水面上。脚下的河水仿佛变成了一团泥土,用力的托住了他的脚。
“站好了,我们该走了。”方洪伸手拉住了李晋安,将其拉上了木头。紧接着,四周的河水翻滚了起来,浪花推动木头,二人便以极快的速度冲了出去,眨眼就消失的没了影子。
二人先往镇江府而去,李晋安帮助方洪分析了一下,若是方大元等人想走陆路的话,必须得走镇江府,只要他们在官道沿途的几个城市蹲守一下,便能够将人给找到。
他们先去了句容,在城内问询了一番之后,有人回忆说,确实看到过这样的一支队伍。不过,队伍里的人并没有在此地停留多久,就又往南而去了。
方洪得了这个消息之后,当即马不停蹄,继续的往南边而去。句容南方的一个城市,则是丹阳,二者之间相距不远。在这个地方,方洪也不好再继续再使用神通。镇江府可是繁华之地,各地往来的商旅数之不尽,他若是还敢动用神通,那当真是太高调了。
于是,方洪便花了点银子,在骡马市里买了两匹快马,他和李晋安一人一匹。本来,李晋安是不会骑马的。但是奈何方洪直接动用念头将两匹快马给拖入了幻境,将它们给驯化了。
驯化之后的快马,变得无比的温顺,只要你骑上去,就不要担心被其给抖落下来。
二人又驾着快马,往丹阳而去。此地想要到达丹阳,若是骑乘快马,大约得耗费一个时辰左右。而方大元等人又是一整支车队,行进的速度肯定更慢,方洪坚信,自己很快就能追赶上去。
可他们到了丹阳之后,依然扑了一个空。因为方大元他们根本就没有在此地逗留,直接沿着官道走的,连丹阳城都没有进。
“少爷,如果丹阳城没有的话,那只有金坛了。这个时节是很不适合露宿野外的,若是不进入金坛,他们就必须在野外度过一个晚上了,我们赶快去金坛吧。”原本李晋安一直都称方洪为神仙老爷的,但随着他们进入有人的繁华地带,这个称呼就不好用了,只得改口。
李晋安这话说的没错,现在天气极度严寒,各地匪患也多,只要不缺钱的,基本上都会入城度过一晚上。方大元等人身份不低,总不能在这个时候就这么留在野地吧。
方洪虽然心急如焚,但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得根据李晋安所说,又往金坛而去。他们这一天算是走了不少路了,先不说水路,光是陆路都走了一个多时辰了。快马一路狂奔,累的都要吐血了。
但方洪直接刺激两匹马的血液,让它们变得更加亢奋,跑动的速度也更加的快。只是,马的力气终究是有限度的,经过他这么一系列不要命的折腾,两匹马在离金坛大约十里路左右的地方给生生累死了,一个个口吐白沫,再也站不起来。
“晦气。”方洪暗骂了一声,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过事情还不算太糟,如今他们离金坛不是很远了,就算是自己跑过去,也用不了多长的时间。
而这个时候,天色差不多已经黑了,算是进入了半夜,方洪领着李晋安,一路往城内跑去。
李晋安跟在他的后头,心里则是暗暗的叫苦。自己这都快一天没有吃东西,那里还有力气奔跑?但他也知道神仙老爷有正事要解决了,也怕耽误了时间,便没有开口。
再次感谢卡路里狂飙同学的打赏,摸摸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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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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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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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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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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