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我要是你,现在就赶紧跑。”方洪不动声色的往后退了几步,险之又险的将那一刀给躲开。虽然手中没有兵刃,但他并无任何的惧意。
一听这话,刘大胡子陡然一惊,他觉得自己真是昏头了,自己的手下已经被击溃了,他有这时间还不抓紧跑,就算把这小子杀了,那他也会被巡检司的人给抓住的吧。
他就是这么一犹豫,手中的刀子不由得慢了几分。他在这一瞬间动了好几个念头,是现在就跑,还是把这小子杀了在跑?
现在就跑的话,生存的几率高一点。可不杀这小子,他的心气难平啊。
“算了,先放他一马,等老子缓过劲来再做打算。”刘大胡子终究还是觉得小命重要,只要自己还活着,就有机会杀死这小子。
可是,他刚刚跑出几步,忽然之间,一道如同豹子般的矫健黑影从边上窜了过来,速度极快。他下意识的就要横刀格挡。
但那黑影只是伸出手,在他的手臂上一抓一按,他便觉得手上一麻一空,长刀便被人夺去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看清眼前这人的模样,是一个高大壮硕的青年,穿着一身劲装。此时,对方手中正倒持着他的那柄长刀。
“少爷既然需要你留下来喂招,你就不许走。”阿贵随手将那柄长刀插在地上,十分平淡的说道。他原本还担心方洪的,可看了几下之后,发现自家少爷临场发挥的不错,便稍稍的安心了。
许多练武之人都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在自家演练的时候,武艺十分高超。可一旦真刀真枪的上了战场,便十分威力也发挥不了五分,尤其是第一次战斗的时候,更加的不堪。
他没想到方洪的心理素质这么好,和一个悍匪头头干架的时候依然能百分百的发挥出实力。对于这一点,他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你说这是优点吧,那他们家少爷绝对会蹬鼻子上脸,看到危险就往上冲。你说这是缺点,不知道多少习武之人巴不得能有这缺点呢。
“你……你无耻!”刘大胡子一看自己的兵器都被夺了,只觉得万念俱灰,无比的绝望,悲愤的看着方洪。
“我让你快点跑的啊,你自己跑得慢,怪我咯?”方洪挑了挑眉头,笑嘻嘻的说道。他可不会讲江湖中那一套规矩,再说了,这个刘大胡子是悍匪,手底下杀得人不知道多少,杀了他就是积阴德啊。
“有种我们单打独斗,我要是胜了,你就放我走?你敢不敢?”刘大胡子眼看着没有活路了,便用语言刺激方洪,他觉得以对方的少年人心性,说不定会答应自己。
“拉倒吧,你的实力太差,根本不配跟我打,你还是乖乖的留在这儿吧。”方洪根本就不搭理他这一茬,轻蔑的看了刘大胡子一眼。虽说此人也有些武力,但和阿贵相比差的太远,他刚刚试了一下,实在是太烂了,现在根本就懒得理会。
此话一出,刘大胡子的脸上是青红交错,半是羞恼,半是气愤,自己纵横在长宁一带,打的官兵都哭爹喊娘的,竟然被一个少年看不起,他当然抹不开这脸。
“这位少爷……您就饶了我这条狗命吧,我有罪,我不该聚众劫掠……”刘大胡子在一番变脸之后,陡然往下一跪,一边求饶,一边还狠命的扇着自己的嘴巴。wWW.ΧìǔΜЬ.CǒΜ
“我保证以后都不再犯了,我要是再犯,我就是狗……”他膝行向前,一把抱住了方洪的腿,大声的哀求道。
方洪还没有开口,刘大胡子忽然跃起,一手抓住了他的脖子,死死的捏住。
“快,快点让我离开,不然我就杀了这小子。”刘大胡子狂笑了一声,这小子到底还是年纪太浅,连这点防备之心都没有,还想跟我斗。
而他这句话刚刚出口,他怀中那个看似瘦弱的少年,一个肘击,狠狠的撞在了他的肋骨之上。力量之大,他甚至都听到了一声清脆的断裂声。
只是这一下,刘大胡子的眼珠子差点没有从眼眶里飞出来。但他还没有来得及发出惨叫,一只手臂,裹挟着呼啸的风声,狠狠的从侧面抽了过来,正好砸在了他的耳朵之上。
“轰隆隆。”刘大胡子只觉得自己的脑袋被震成了浆糊,双眼忍不住的翻白,然后软绵绵的栽倒在了地上。
他到临昏迷前都想不通,为什么这个少年的武力会这么强悍,那为什么先前还要耍那些小手段?就这身手,当少爷真是屈才了,应该去当杀手啊……
而此时,最懵的还不是他,而是阿贵。阿贵扭了扭自己的手腕,脸上微微有些郁闷,自己展现了那么精彩的空手夺白刃,难道这个王八蛋眼瞎么?竟然敢挟持我?我看上去就那么好欺负?
就在刚刚,刘大胡子也不知道犯了什么病,先是拼命的求饶,然后一把扑了过来,将阿贵给抓住。阿贵当即就恼了,先给了一记肘击,然后又是一招双峰贯耳的不完全版,一个呼吸就把他给打趴下了。
而这一切,只有方洪知晓内情。他可是神祇,别人只要对他有敌意,他当然能在第一时间知晓。所以,在刘大胡子下跪的那一霎那,其便已经陷入了幻境当中。
刘大胡子以为自己抓住的是方洪,其实抓着的是阿贵。于是,他就悲剧了。
“这货死了没?没死就补一刀……赵成,你那边加快点,别磨叽。”方洪上前踹了踹刘大胡子,又转过身去,朝着赵成喊了一声。
“好……马上就成。”赵成这边,其实也到了尾声,这帮贼匪本来就被杀得溃不成军,在逃跑的时候,更加不堪,被巡检司的众人追上就是一顿乱捅,杀的哭爹喊娘。
感谢卡路里狂飙同学的打赏,摸摸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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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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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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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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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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