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当。”活金刚的脑袋很硬,火油罐子当即便被砸的粉碎,黄褐色的油水,当即从他的身上淋了下来,同时,一股子刺鼻的味道传了出来。
“不好!”刘大胡子先是没有在意,可当闻到这股味道的时候,脸色一变,他知道赵成是打算干嘛了,竟然准备活活的把他手下人给烧死。
“疙瘩,快跑!”他看活金刚竟然没有反应过来,便大喝了一声。活金刚明显脑子不怎么好用,一听刘大胡子让他跑,他撒丫子就往自家的人堆里跑。
“嘿嘿。”赵成一看这样,伸手拿起一只火折子,便往活金刚的身上扔去。虽然他扔东西准头不怎么样,但没奈何活金刚的身躯庞大,一下子便砸到了对方的身上。
“呼。”一道火焰,顺着火折子就窜了出来,霎那间把活金刚的整个身体给覆盖了起来。“啊啊……”活金刚一看自己身上全身火焰,吓得当即就发了狂,拼命的乱撞了起来。
“不要回来,不要回来!”刘大胡子再也淡定不了了,这活金刚的力量他可是知道的,一旦打起来,几十个人都架不住。更何况对方已经发了狂,拼命起来,自己手下的这些人根本挡不住。
但是,活金刚已经被火烧的丧失了理智,哪里还肯听他的命令,先是在人群里乱撞,后来又在地上拼命的打滚,刘大胡子手下的贼匪,往各个方向乱跑,而有些跑不及的,则被撞的筋断骨折。
巡检司的那帮人在边上差点都看呆了,这事情反转的未免太快了吧,刚刚还在耀武扬威的大个子,转眼就变成了这倒霉样子。他们再看向刘大胡子的时候,眼神中就有了一丝莫名的好笑和同情。
“妈的,我让你们来是看热闹的啊,快上去打啊。”赵成一脚踹在一个人的屁股上面,对面都乱成一团了,你们不知道上去捡现成的,难道等人家完事儿了再排好队形跟你硬干么?
“上啊……”巡检司的众人,当即操着长矛就冲上去了,阵形杂乱不堪,当即就和那帮贼匪混战到了一起。
“我日他娘的……”赵成一看这样子,只觉得快吐血了,这帮王八蛋,竟然连捡便宜都不会。队形,排好队形,逐个击破啊,人家都已经那么乱了,你们不排队形就搅和进去,那跟正面厮杀有什么区别?
他把自己的嗓子快要喊破了,巡检司的众人才勉强排列好了队伍,听着为首之人的号令,往外捅刺的长矛。m.χIùmЬ.CǒM
而经过这么一耽搁,刘大胡子这边的混乱也结束了。活金刚被烧的浑身焦黑,不过他皮糙肉厚的,再加上地上有不少雪,倒是没有被烧死,只是重伤而已。
贼匪也开始有序的排列了起来,跟巡检司的人对抗着。贼匪的个体战斗力要比巡检司的人厉害,但是他们持着的都是各种式样的刀具,长度赶不上长矛,在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吃了不小的亏,死了十来个人。
但是,长矛的柄是木制的,当矛头被刀给削掉了之后,威力立马大减,巡检司众人就反过来被贼匪砍得哭爹喊娘的。
“快,捅刺的时候速度快点,不要给敌人削掉矛头的机会。”赵成站在最后头,他以旁观者的角度,很快就能看出问题的弊端所在。其实,贼匪使用的武器又不是什么宝刀,想要一下子砍断木头也不行,只要捅刺的速度够快,矛头就很难被削断。
而且,矛捅刺的造成的伤害,远远要高于刀砍。刀砍的受力面积很大,只要不是劈在要害,基本上不会死人,连伤都可能不会有。毕竟这大冬天的,大家穿的也不少。而长矛捅你一下,就算不是要害,只要卯足了力气,也能一扎一个血窟窿。
听了赵成的指挥,众人开始有意识的加快捅刺的速度。不过,这样一来,也把他们的节奏给打乱了,不仅杀伤力没有提高,反倒误伤了不少人。
看着混乱的局面,方洪觉得也是时候了,他虽然有心想要让这帮巡检司的士兵见见血,但也不能真的见死不救。
他的瞳孔之中,散发着幽幽的光芒,霎那之间,整个长宁县的气运,便如同火焰一般的翻滚,全部的降临到了巡检司众人的顶上。
现在这种情况和先前不同,先前是针对朝廷官员,他的神躯自然不适合出手。可如今是为了剿匪,乃是行人间正道之事,对朝廷有裨益,朝廷气运不仅不会因为这事攻击方洪,相反还会相助于他。
长宁县的气运以极快的速度凝结了起来,化作了一杆猎猎的战旗,在虚空之中不住的飞舞着。这柄战旗,便是军队气运凝结之后的产物,只有真正的精锐身上才会产生。
不过,巡检司的士兵并未达到这一步,方洪只是借助长宁县的力量,强行凝结出战旗,为士兵们加持力量。等到战斗结束,一切还是会回归原样的。
“哗。”随着战旗出现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士兵,几乎同时的踏出一步,虽然脚步听着依旧有些杂乱,但比先前好了太多,而他们手中的长矛,也同一时间的刺出。虽然不少人的身上带着泥土和血迹,但此时,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浓浓的肃杀之气,仿佛真正的铁血之师一般。
赵成的嘴巴张了张,他刚刚还打算继续指挥来着,但此刻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是在操练的时候,都没见这帮兔崽子这么整齐过。
不过,他也没有疑惑,这事还用问嘛,肯定是城隍老爷的杰作啊。有城隍大老爷在身边,要说没有异状,才是最诡异的事情。
而刘大胡子,也是眼皮子乱跳,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刚刚还一团散沙的官兵,在这一瞬间变得这么生猛了,难道刚刚这些人在扮猪吃老虎?以这些人的军容,连卫所的兵都比不上啊,只有北边的边军才能压上一头吧。
这几天要在西安和家这里来回跑,更新不稳定,后天就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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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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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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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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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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