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歹也是上过学堂的人,照猫画虎还是会的。一手按着墨锭,慢慢的转动了起来,很快,那一点清水便成了一滩墨汁。
嗯,怎么说呢,这不能说磨得多好,至少它是黑的吧。方洪看着自己那滩墨汁,脸上稍稍的泛起了一丝羞赧。
“上大人,孔乙己……”方洪铺开了一张宣纸,然后抄起一支笔,开始练习了起来。他上一次持笔练字,还是在多少年之前吧,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反正自从离开学堂之后,他就基本上没有练过字。
这几个字就算是刚刚练过几天的蒙童,都能写的端端正正的,而从方洪的笔下出来,怎么看怎么别扭,歪的歪,斜的斜,就像是一个喝多了酒的酒鬼,东倒西歪的。
“化三千,七十士。”虽然字写的很丑,但方洪似乎来了兴致,手中的毛笔上下飞舞,写的是不亦乐乎。
他正写的起劲,忽然间,觉得面前一暗,一道身影站在了他的面前。
“先生。”方洪一抬头,却发现先生正站在他的面前,面上的表情有些复杂。“你这手握的太用力了,力量收一点。”先生走到了方洪的面前,把他的手指微微的松开了一些,指导着他说道。
方洪摸了摸鼻子,一直以来,村里的人都对他唯恐避之不及,以前学堂的先生,也把他当作了败类,对他经常是横眉冷对的,这位新先生这般对他,反倒让他有些不适应。
他这个人就是这性格,你要是跟他对着干,他就能跟你死倔到底。可一旦你顺着他,他反倒会有些无所适从。
“这用笔如握卵,用力要外松内紧,如此才可挥洒自如,你看我来写一个。”先生将一只手负在了后面,另一只手则是将方洪手中的毛笔接过,稍微蘸了一点墨水,便开始写了起来。
先生写的很慢,但是每一笔都端正有力,收尾的时候结实而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也是大明一朝所流行的书写方式,讲究字字质朴,不露锋芒,如同彬彬君子一般。
这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在历朝历代,所流行的书写风格都不一。比如那魏晋时候,读书人爱好玄学,讲究修仙练道,所以这字写出来,就飘渺俊秀,带着仙气。
到了隋唐时候,国家强盛,四方来朝,读书人的自信心得到了空前的高涨,所以,这字体就偏向于厚重堂皇,带有威严气度。xǐυmь.℃òm
在经历了五代动乱,到了宋朝的时候,武力衰弱,文风昌盛,同时社会的物质变得极为丰富,导致书法的风格也为之一变,在纤细瘦弱之余,还充满了富贵气息。
至于这大明朝,文风同样昌盛,但是和文弱的宋朝不同,大明朝不和亲,不纳贡,不割地,不赔款,讲究气节,所以这书法就偏向于质朴方正。
“你看看我的这个字,如何?”先生将笔往边上一放,然后笑吟吟的看着方洪,询问着说道。
“呃……不错,不错。”方洪干干的一笑,有些尴尬,什么玩意儿,这个字我都不认识,你问我怎么样,我怎么知道。
“为君子者,首重德行,这个‘德’字,我便送与了你,望你能够自勉。”先生看着方洪,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呃……他是在骂我缺德?”方洪有些不确定,按照他的理解来说,先生应该是在骂他了。可看着先生那诚恳的模样,也不像是在开玩笑,他反倒摸不懂了。
“来,你来写一遍。”先生把手朝前一指,对着方洪说道。
方洪呆了呆,这个新来的先生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收我老爹的钱了?
他的心里转过了无数的心思,最终想到了一种可能。如果不是收了钱,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好?方洪可不认为自己有这么大的魅力,会让人心生好感。
这么一想,方洪的心里就没有多少负担了,在他面前也没有什么好拘束的了。不过,还真是看不出来,先生一副道德君子的样子,竟然还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嗯,‘德’字是吧。”方洪抓起了笔,学着先生的模样,就要准备下笔。反正他的脸皮很厚了,哪怕字写的丑了,也不怕被人嘲笑,这叫死猪不怕开水烫。
而就在他笔尖触碰到宣纸的那一霎那,忽然之间,他的脑海之中,不由的浮现出了先生提笔写字的场景,先生动笔时的每一丝肌肉抖动,每一道关节变化,都清晰的浮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几乎同时,他的手腕微微的向上浮动了一分,手腕的力气放松。十分自然的,一道笔画便划了出去。
在这道笔画出来的瞬间,先生的眉头忍不住的一挑,眼神里有些震惊,但随即,就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很快,方洪就把一个“德”字给写出来了,和先生所写的那个字,有着八成的相似,粗粗的一看,根本就分不出有什么区别。
“这……这是我写的?”在这个字写出来之后,方洪才有了一丝如梦初醒的感觉,他先是有些不敢相信,但随即就高兴了起来,“哈哈,我就说嘛,我这个土地神不可能那么废物的,要是我去认真读书,还不立马考个状元回来。”
他因为土地神神位所带来记忆能力,实在是太强了,能够过目不忘就算了,还能够记录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好,这才对嘛,也不枉我对你的这番提醒。”先生的面上浮现出了一丝笑容,他自认为方洪一直都是在藏拙。想想也是,一个能够背出四书的人,总不可能写出那么丑陋的字吧。所以,他故意写了一个“德”字给方洪,如若对方是聪明人,肯定能懂自己的意思。
有德行者,当堂堂正正,事无不可对人言。
而事情的发展,果然如他所料,方洪受到了他的警醒,便决定不再遮掩自己,而是光明正大显露自己的学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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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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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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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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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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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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