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入险象环生的热带雨林,简直像是魔鬼宫殿。亿万年来,大自然在地球上划出严格界限,造就另一种人类禁区,那就是森林和海洋。重重叠叠的植物群落将天地溶为一体,飞鸟如云,野兽怒吼,蟒蛇横行。没有人迹,没有房屋,更没有道路车辆和城市喧哗。
大自然赋予每一种生命以平等权利,相生相克,生生不息,优胜劣汰,生命进化。而繁衍和死亡一直是主宰这个世界的永恒主题。也许这里才是真正的非洲。
O2的成员们轮流在前面开路,他们挥动砍刀,在厚墙一般的藤蔓、灌木、荒草和植物中劈出一条小径来。“我们距离目标有多远?”王浩泽有些疑惑地问。
“说来话长,咱们还是边走边说。”说着话将岸从岩石上跳下来,“从GPS上看,这里到达前面的目标位置,还得需要走半天时间吧?”
“差不多,天黑前能靠近他们设下的警戒区就不错了。”疯马依旧是走在前面,领着林锐和林肯继续朝秘社的基地方向去。
穿行在茂密的丛林中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树木盘根错节,而且还有许多树藤与枝干缠绕在一起,许多地方根本就无法通过。GPS经常搜不到卫星信号,而且他们必须省着点电池的电量,以备不时之需。
大部分时候,他们只靠指南针前进。不过疯马似乎总能找到通过的地方,他领着俩人穿来绕去,朝着一个方向行进。
朴东相好奇地问疯马,“嘿,豪斯。别人在森林里行走很容易迷失方向,你是不是有什么秘诀?”
“有屁个秘诀,有句老话叫老马识途。或者你跟我一样,在丛林里摸爬滚打个几年,就自然能学会如何认路。”疯马开玩笑地说。
说着话一条溪流出现在他们面前,因为湿润的原因两边的杂草和树木显得特别茂盛,河流两边的树木枝繁叶茂,树叶比别处长得宽大,而且还油光发亮。
一队人人趟过膝盖深的河水,刚来到河对岸,河边的岩石上长满青苔,军靴踩上去溜滑。王浩泽一个不小心脚下一滑,屁股一下子坐在地上,林锐伸手拉了他一把,将他拽了起来。
“妈的,这破地方真够滑的,差点把我的屁股摔成两瓣了……”
“废话,你屁股不是两半,还是整坨的?”林锐没声好气地道。
王浩泽还没回应,疯马忽然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嘘了一声,示意他安静。林锐等人以为有情况,本能地抬起枪口,竖起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
很快他们就听到周围的灌木丛中响起了簌簌的声音,那些树叶仿佛是在微风的吹动下哗哗地抖动起来,浓密的树叶如同泛起的波浪一层一层地朝他们站立的这个位置涌过来。
只见无数条十几公分长的森林蚂蝗,昂着头从树叶上快速朝三个人蜂拥而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冒出了这么多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仿佛每个树叶上都有一只蠕动的蚂蝗。
这些可怕的嗜血魔王是热带森林最可怕的生物之一,非洲原始森林的蚂蟥个头特别大,据说一只大蚂蟥一次能吸一斤血。森林中的河边经常有倒毙的动物,就是被埋伏在这里的旱地蚂蝗突然围拢上吸干了血而死。
这些没有眼睛,黏糊糊的东西身体像弹簧,向前爬行的时候,身体忽然伸长好几倍,行动起来非常迅速,而且嗅觉异常灵敏。
所有人都知道这种东西的可怕,不过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多的蚂蝗一起进攻的场景,黑压压的沿着周围的树丛围拢过来,而且有一些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头顶的树叶上落下来,掉在他们的头上、身上。队员们顿时感觉脊背发凉,汗毛孔仿佛都炸开了,头皮生生发麻,感觉像是陷入了魔窟之中。
疯马抢先大喊了一声,“快跑……”
一队人人急忙掉头往回跑,不顾一切地又跳回小河中,往河对岸逃窜,而且一边跑一边不停地把落在身上的蚂蝗往下拽,这些可怕的小东西一旦粘贴到皮肤上,吸盘就牢牢的吸附住,滑滑的身体用手抓不住,很难将它们撕扯下来。
回到对岸后,林锐感觉自己脖子上有两条黏糊糊的东西,他用力拽了几下都没弄掉。谢尔盖急忙用小刀把林锐脖子上的,两个身体已经滚圆的蚂蝗挑下来。
令人奇怪的是虽然仅仅隔着几米宽的一条小河,这边却没有那些讨厌的小东西,好像它们都有独立的领地一样。
“真是该死,咱们沿着小河向前走一段,寻找灌木稀疏的地方后再过河吧,那些地方应该没有蚂蝗。”疯马心有余悸地说。
“好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蚂蝗,而且还这么凶猛。”
疯马看着林锐笑着说:“等到过一段时间你就知道了,有些地方的蚂蝗比这些还可怕,好在不是雨季,否则根本就不敢进入。五年前我们在执行一次任务的时候,有好多弟兄就是被这种可怕的东西弄死的。”
“这么厉害?”谢尔盖有些惊恐地问。
“当时刚好遇到雨季,我们被一大群非洲军阀围攻,有时被迫在晚上行军。你们知道这种东西爬到人身上吸血的时候,开始的时候人根本没有感觉,等发觉时它已经吸饱了。
有的弟兄太困了,坐在树下睡着了,全身爬满了都不知道,等发觉时已经晚了。哎,情景太惨了……”疯马似乎不愿意说下去。m.xiumb.com
蛇眼点点头道,“当时我也在场,这种东西是吸血动物,它们能借助运动、温度及二氧化碳吸引猎物.如果你呆在某些雨林中,只要几分钟,你就会在森林地面看见移动起来象蠕虫的水蛭向你靠近。
我们得小心了。从现在起,我们必须尽量喝煮开过的水。因为这里的水可能有蚂蝗寄生。细小的幼蚂蝗不易发现,喝进后会在呼吸道、食道、尿道等处寄生。相信我,你不会愿意这东西进入你的体内。”
“妈的,这见鬼的地方。”谢尔盖一阵发寒。
“算了,大家尽量小心点。我们别在这里休息,绕过这里,继续前进。”林锐皱眉道。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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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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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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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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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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