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隐婚是门技术活>第678章 一代不同一代
  搬过来以后住得近,陆妈妈来串门,顺便看看陶筠风和小宝宝,也就是坐一会,没打算呆多久。

  年底了,陆兰时工作比较忙,经常晚饭都不回家吃,在公司吃了饭继续加班,很晚才回来。现在看她又忙去了,陆妈妈就想,等她来接,还不比她自己回去的快。

  陆妈妈虽然跟陶筠风也很熟悉,毕竟是两代人,有代沟,没有共同话题。两人随便闲聊了一会,聊聊孩子,聊聊坐月子的事,再聊聊陆兰时,其他的又聊不上来。

  姜义谦在家,帮忙招呼陆妈妈,看陶筠风跟她聊得差不多,孩子哭了就忙着给孩子喂奶去,他就跟陆妈妈聊一会,问她:“陆妈妈,你现在退休,闲下来,习惯不?每天的闲时间怎么打发?”

  “也不闲。”陆妈妈一直工作到退休,现在不上班了,也闲不住。

  刚退休就骨折了,在家休息了三个多月,她都觉得自己在家呆着快发霉了。然后给陆兰时准备婚礼,等陆兰时的婚礼之后,她又跟陆兰时忙活新房的装修和搬家的事情。其实新房装修和搬家的事,也不用她怎么操心,陆延川和陆兰时两人都安排妥当,她就是看看有没有什么疏漏。

  腿好之后,陆妈妈多数时候还是闲的,但她闲不下来,就跟了个志愿者团,隔三差五去养老院做义工。

  听陆妈妈说去养老院做义工,姜义谦满眼的敬佩。

  一个退休的老太太,不去跳广场舞,反而去养老院做义工,得有多高的思想境界!

  用陆妈妈自己的话说,就是闲不住:“我退休了,有退休金,不用再工作了,就是闲不住,总想着做点什么打发时间。我看那些老姐老哥们,有的跟我一样,退休了闲下来,隔三差五去做义工,挺好的。老来不能工作、不能赚钱了,不等于没用光吃饭浪费粮食,还能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感觉自己还有点用,挺好!”

  听她一番话,姜义谦连连点头,附和说:“退休了,也就自由了,可以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挺好!”

  接着陆妈妈又说起各种养老院的情况。条件好的养老院,环境好、管理规范、护工专业,老人住着挺舒适,就是贵了点,像她这样的一般小市民,还住不起。条件差的养老院,真就差得没法说,死气沉沉的,老人住里边跟软禁一样,没有生气,没人气,看着就让人觉得,把老人送到这样的养老院,孩子是多么不孝顺!

  陆妈妈说着,又话锋一转:“但也没办法啊,挺多老人家住进那样的养老院,也是无奈,家里没办法照顾了,自愿住进来。我以前就有想啊,等我老了没办法自己照顾自己了,兰时要忙工作,忙自己的生活,没办法照顾我了,我也住到养老院去,不拖累她。”

  “陆妈妈,你这话说得,开玩笑吧。现在兰时结了婚,就你女婿那条件,请几个保姆照顾你不在话下,怎么可能让你住养老院去!”姜义谦观念还是比较传统些,觉得家里有老人的话,无论如何得让老人在家里照顾着,怎么能送养老院去呢!

  “到时候人老了,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有条件请保姆专门照顾,那是不错。你想啊,现在那么多家庭,两个年轻人,要还房贷,要养孩子,还要照顾四个老人,能照顾得过来吗?没办法照顾的,又请不起保姆的,那不是得住养老院去。一代不同一代了,以前我们这一代,年轻的时候,谁家要把老人送去养老院,那就等于对老人不孝,大逆不道啊!但是我们老了,我们的下一代,没办法照顾老人了,把老人往养老院送,大家都能理解,还有很多老人自愿去住养老院呢!”

  陆妈妈是说真的,以前真有想过,以后陆兰时不结婚一个人过,没办法照顾她了,或者结了婚,要带孩子又要上班,不能分身照顾她,常年请保姆的话经济压力又大,保姆不能保证很专业,还不一定能照顾好人,与其让女儿为难受累,那她不如自己住养老院去,不拖累年轻人。她每个月有退休金,够她住条件不错的养老院了,有专业护工照顾,还有一群垂垂老矣的同伴一起嗮太阳看日落。

  陆妈妈以前怎么想都想不到,女儿终于结婚了,不是嫁给条件差不多的一般家庭,居然嫁了个富二代,会赚钱的土豪,能住上光装修都上千万的豪华别墅!如果陆兰时和陆延川能长久,白头到老的话,她这个当妈的,自然就轻松了,没有什么需要操心的。等她老了以后,也不愁没人照顾,不需要住到养老院去。

  “说起来,是这个理。”姜义谦虽然觉得有能力的话,还是留老人在家照顾才是一家人的样子,但对陆妈妈的话,没法反驳,还是觉得有道理。

  他现在照顾霍老爷子,觉得是天经地义的事,要把霍老爷子往养老院送,他绝对做不到。但是,等他老来,没办法照顾自己,日常生活都不能自理的时候,霍津梁有自己的事业要忙,家庭花销多,经济压力大,没办法照顾他,要把他送去养老院的话,他也不会怪霍津梁。

  陶筠风喂饱了儿子,等儿子睡着了,放到他的小床上,就出了房间,看姜义谦和陆妈妈聊些什么。她以为他们会聊些儿女的事,却听到他们正儿八经的讨论老人住养老院的问题。

  “爸,陆妈妈,都说人生从退休开始,你们现在正当年轻,离去养老院的年月还早着呢!”陶筠风听他们说自己生活不能自理的话,去养老院也是不错的选择,她就搭话说一句,“话说回来,我们更年轻的小一辈,现在努力赚钱,扎实搞好家庭的经济基础建设,以后有条件可以照顾你们,让你们在家里住得舒舒服服的,安享天伦之乐,安度晚年,不用去住养老院的。”

  听她这么说,陆妈妈就乐了:“筠风说话就是比较逗,听着就让人高兴。换是我们家兰时,她肯定会这么说:去住什么养老院,你觉得我养不起、照顾不了你啊!”

  陆妈妈说的时候,还学着陆兰时平时说话的语气语调,这话把陶筠风也逗乐了。

  又聊了一会,看时间不早,陆妈妈就起身告辞。姜义谦和陆兰时留她吃晚饭,她直接就说不了,坚持要回去。

  姜义谦也准备去买菜,就说:“我也准备买菜,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没有多远,坐公交也就几站路,你不用麻烦了。”陆妈妈推辞说。

  陶筠风劝她说:“陆妈妈,还是让我爸送送你吧,从我这里出去,坐公交要走好一段路呢,你对这边也不熟。”m.χIùmЬ.CǒM

  陆妈妈又说:“没事,我出门打个出租,也挺省事。”

  “客气什么,我也要开车出去买菜,顺便送你一趟,不麻烦。”姜义谦又说。

  其实姜义谦平常买菜并不开车去,虽然这边离菜市场有点远,走路要二十多分钟,他还是喜欢走路去,就当锻炼身体了。

  听姜义谦这么说,陆妈妈也不好再推辞,就让他送一下。

  下了楼,上了车,姜义谦问陆妈妈:“你回到家,要自己买菜做饭吧?还是跟兰时他们在外面吃饭?”

  陆妈妈回答说:“外面的饭菜我吃不习惯,自己有时间,还是自己做。想吃什么做什么,还干净卫生,比去外面吃省钱!”

  之前陆延川说让她和陆兰时一起住到他的别墅去,有阿姨专门做饭做家务,进出门有司机接送,她什么都不用操心,但陆妈妈想想还是算了,那样的日子,她自己的小日子过惯了,不习惯那种奢侈的生活。

  现在她跟陆兰时搬到这边的新房来住,还是跟以前差不多,她在家就买房做饭,做些家务活打发时间。不同的是,家里多了一个陆延川,比以前热闹了许多。看女儿和女婿在自己眼皮底下打情骂俏,她心里也高兴。

  她们原来住的房子,陆兰时计划翻修一下,租出去给别人住,让她每个月收点房租当零花钱,想炒股就炒股,想买基金就买基金,想打牌就打牌,随便她怎么花,只要不被人把钱骗走就行。

  说到买菜做饭,两个人蛮有共同话题,不过两人一聊起来,陆妈妈就自认做饭水平不如姜义谦。她做菜没姜义谦那么讲究,就是想吃什么就随便做,合自己口味就好,做得不那么地道的,就凑合着吃。

  姜义谦开车走了一段路,跟陆妈妈聊这买菜做饭的话题,就建议说:“陆妈妈,你回去也还要去买菜,我一会也要去买菜,干脆我们先去把菜买好,我再送你到家,这样你就不用再出门一趟。”

  陆妈妈想想也行,就点头答应:“也成。津梁爸,那又麻烦你了。”

  “没事,不麻烦。”姜义谦本来就挺热心的一个人,对陆妈妈又挺敬佩,自然不觉得有什么麻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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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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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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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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