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这霸道货,这一句话把林小满想说的那些解释都打乱了。
“如果,这世界上曾经有两个林小满,两个人都爱着你,你会爱前面那一个,还是爱眼前这一个?”毕竟原来那个林小满,好像也是想嫁他的啊。只是因为幼年所见的心理阴影,加上对男女之事的不了解,产生了严重的恐惧心理,才会在生着病的时候去了啊。
如果那个林小满不死,就没有后来她的鸠占鹊巢,没有这后来许多故事。
她如果还活着,一定也能和徐卫国好好过吧?
“林小满是唯一的,不是因为这个名字,是因为你陪我的岁月,你为我付出的真心,让我感觉到了家的温暖。小满,我不管你有多少秘密,哪怕你不告诉我也好,我只确认了一点就够了。
你是我的,永远都是。我要这样的承诺就够了。还是原来就说过的话,你如果哪天想要离开我,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然我们就一起死!
我不会和王丰收一样傻,等到事隔多年后才知道真相。守着一具尸骨追悔莫及,什么也挽回不了。”
好吧,说到王丰收,林小满头也有点疼。
这个男人,生于山野,性格直爽,凡事从不藏着掖着,比徐卫来还要直来直往,可偏偏,他却是世上最重情的人!
而他深深爱着的女子,在几年前就因为一个可笑的名额背弃了他,并死于荒野之中。????壹?看??书W?WW看·?K?A?N?S?H?U?·COM?
他这情伤,伤得可真的是太重了啊。
“那就算用每天打捞一点尸骨的办法拖住他,不让他寻死。可这尸骨总有一天会打捞齐全的,到那时候,我们该怎么阻止他寻死?”林小满有些担忧地问徐卫国。
徐卫国也有些无奈,却不想让林小满操这份闲心。
“到那时候,就算是打残他,我也不会让他再崩自己一枪的。这个人,身手和我不相上下,又有一颗赤子之心,本性纯良,他比我更像刀,如果不加以引导,万一哪天他被别人握在了手中,他就会成为杀人利器,握他的人是好,他就是国家安全保障;如果握他的人是坏透底的,那全就会成为最大的一个隐患。
不管是出于国家利益考虑,还是私人感情考虑,我都不允许他走错道。”
林小满一直用手托着徐卫国的脚,捂了半天还像个冰坨子一样,她就想生一堆火,徐卫国却阻止了她。
“这塔里好多东西都是木制的,在这里生火,一来不安全,二来会损坏塔里的器物。小满,要不,你帮我搓一搓吧?或者给我按一按?”
林小满就又开始化身成为勤劳的小蜜蜂,从上给他搓到下,累得满头大汗,才把他全身给搓热乎了。
然后,她就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地说:“我去,比ml还要累人啊。”
徐卫国这色胚,听了这话,立马暗戳戳地凑了上来,小声问她:“你想了?其实我还有点体力的。”
林小满呃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徐卫国知道这ml的意思。她立马就呛咳起来,不断地摇头:“不行不行,我要休息你也要休息。还有,你好像英文很厉害的样子,你学过?”
“嗯,有时候他们会用外文来传递信息,为了不当白痴,我就学了这门外文儿。小满,你真的不要makelove,justonce?”
林小满眨了眨眼,装作听不懂的样子,“嗯嗯,我英文很差劲,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徐卫国就欺身上前,摁住了她,“果然,说的真不行,还是要用实际行动来做。”
麻辣个鸡的,又被弄了。
林小满就知道,跟徐卫国呆一起,除非他成天都有正事干,不然……他就会把目标定在她身上,好像她是块随时可以吃的肉似的。
三天之后,秀秀的尸骨终于打捞全了,就连手掌骨上断掉的一根小指节,也被王丰收从车子的座位下搜寻出来,带出了水面。
尸骨凑齐之后,王丰收就开始挖坑,打算把秀秀埋了,入土为安。
不管是他刨坑,砍树,削木刻字,徐卫国等人都只是旁观,半点忙也没上去帮。大家其实都有些紧张,因为所有人都已经意识到了,王丰收埋了秀秀之后,紧接着要埋的,可能就是他自己。
徐卫国给大家下了死命令,无论如何要阻止王丰收陪葬。
王丰收同样也看出了大家的想法,所以他一直都在拖延时间。他铁了心的想要和秀秀葬在一起,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做,都无法改变得了他的决定。
“秀秀,我答应过你。生在一起,死也要埋在一起。你死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今,我找到你了,所以,我王丰收说到做到。你等我……我来找你了。”
王丰收小心翼翼地把秀秀的尸骨摆放到了坑底,然后突地从裤子里掏出一把女式手枪,瞬间就对准了自己的脑门,扣动了扳机。
“不好!他还藏了一把枪!”徐卫国也瞬间拔出了枪,直接开枪射向王丰收。
小王和孙逢武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配合了徐卫国的动作。一个向王丰收洒沙子,一个直接拿了条棍子砸向王丰收。
目的,就是想让王丰收有一个躲闪的动作。王丰收闭上眼睛,一动也不动。
砰,砰。
两声枪响之后,血花在空中**开,王丰收慢慢地倒下,正好就倒在坑底那具尸骨的旁边。
孔容拽着林小满,不让她靠近,“姐姐别过去,这些事,交给男人处理。”
林小满紧张得声音都变了调,“卫国,王丰收死了?怎么办?”
徐卫国跳下土坑,检查了一下,随即站起来回答道:“还有气儿!我那一枪把他子弹打偏了,所以没有命中致命的地方,子弹穿过头皮,嵌进了颅骨前页,如果我们能把他及时送到医院抢救,他就死不了!”
“好,赶紧送他去抢救啊。他不该死,也不可以死。”
“我有把握能在两小时之内把他送到医院,可要是他不配合治疗,一心求死,他也活不了。”
“那你就告诉王丰收,我发现了新的线索,秀秀可能没死,尸骨可能并不是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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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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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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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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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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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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