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老娘觉得今天的王大俊有点奇怪,平时咋拦他都要跑,挣了命的跑去外面爬树,一点也不省心。
今天居然只劝了两句,拦了一下,就乖乖的回家去了?
“俊儿,今天真不乱跑了?”瞎老娘不放心地追问。
王大俊点了点头,“嗯,不跑了,我这哈儿回去困觉。困醒了我就在村里转转,不出村了。真的。”
“哦,那就好,那就好。你这娃也老大不小了,要懂点事,别尽胡闹了。妈晓得你不傻,有自己的主意,妈也没别的要求,就是望到你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到年纪了,说门合适不嫌弃咱家的亲事,一家人好好过个安生日子。
要是有可能的话,再给妈添个胖孙孙,妈这辈子就算是活得好了,心满意足了。”
“妈,我晓得了,晓得了。”
经过王红梅家的时候,王大俊又贴心地问他妈渴不渴。
瞎老娘说再走一截就到屋了,回屋头喝水一样的。
“那我也有点渴,妈,你在这儿坐到等我,我去找王大春家要碗水给你喝。”
“算了算了,王大春的媳妇儿恶得不得了,你去要水,她多半不得干。”
“那我到后头问王大力家要碗水过来喝。不问王大春媳妇儿要了。”王大俊说着就把瞎老娘扶来坐到路边的石头上,自己飞快地跑过晒坝,跑到王红梅家的灶房外,伸头看了看。
林小满从水缸里舀了碗水正喝得爽快,看到王大俊在外头伸长脖子看,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手里的碗,就笑问道:“渴了?要喝水?”
王大俊点了点头。
林小满就拿了个碗,又帮他舀了碗水。
王大俊捧着水小心翼翼地端到了外头,慢慢的递给他妈一口一口的喝了,这才端着空碗回来。
他木呆呆地看着林小满,伸了伸碗,“我也要喝一碗。你帮我舀。”
林小满打了水给他,他咕嘟咕嘟的喝完之后又说饿了,眼光在林小满鼓鼓的上衣口袋上打转。
林小满伸手拍了拍口袋,搜出一包饼干,一边递给王大俊一边失笑道:“傻子不傻果然是真的,你这眼睛还尖哦。我这口袋里装了盒万年青饼干,你就盯上了。给你,你拿去吃。”
王大俊接过饼干,这才高高兴兴地走了。
王红梅这次回来,带了四十块钱回来,给了吴大妈二十块,又给了王大爷十块打酒喝,剩下十块钱,被苗苗和红红跑来一阵叫,又一人给了一块钱,就剩下八块钱了。
听说隔壁的马大婶生了病,王红梅又跑过去,塞了五块钱给马大婶。
马大婶不肯收,王红梅硬是要塞到她口袋里。
马大婶就说她今天炕了些面灰儿(薄面饼),受凉了没胃口,放着也是浪费,就让王红梅端回去吃。
王红梅一把吃的端回来,放灶头上还没放几分钟,那叫苗苗的小家伙就又来了,一手捡了张大的,还让王红梅再给他留一张,说是和他妈妈,姐姐,他一人一张才够分。
等他拿走三张大的之后,碗里就剩下几块巴掌大小的了。
王红梅不好意思地看着林小满笑了笑。
林小满拿了一块,咬了口尝了一下,觉得味道挺好的。王红梅还碗的时候,她就跟过去了,问马大婶这面灰儿咋炕才好吃。
小时候林小满最喜欢吃这种东西,但是她妈妈实在是个不会做饭的,每次说要炕这种面灰儿,结果都炕成了厚饼子。
就跟泡菜一样,林小满估计这炕面灰儿也是有小窍门的,所以就跟过去问马大婶了。
去的时候,马大婶正在拿帕子擦供在桌上的一张遗像。那是个一身军装的年轻男人,生得周周正正的,眼角带笑。
“这就是马大婶的男人?”林小满觉得这相片上的男人脸有点面善,就问王红梅了。
王红梅点了点头,“嗯,是马大爷,叫马小贵,50年10月的时候出去的,后来死在战场上了,死的时候很年轻,才二十几岁。走了之后,马大婶才发现有了身子,一直盼着战争早点结束,男人能回来。
没成想,等来的是一顶染血的军帽。马大婶伤心太过了,孩子也掉了…”
“那他俩的感情一定很好,马大婶才会替他守着寡。”
“所以啊,在生的时候,没有过不去的坎。如果等到死了,就真的什么也挽回不了了。”王红梅意有所指地看着林小满说。
林小满怔了怔,突然笑了起来。
“红梅姐,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当说客了?徐卫国给你好处了?”
王红梅一本正经地道:“那件事,本就不怪他。你要怪,也该怪做下孽的那个人。听说徐连长上次差点被炸死,他这是捡了条命,你就当原来那个做错了的人炸死了,现在这个是新的嘛。重新过。”
林小满沉默着没说话,马大婶在一旁听了,也深深的觉得王红梅的话有道理。
“女人不要太傲强,太强势的女人容易吃亏,有时候,适当的服点软是对的。我年轻的时候就是傲强,他上战场之后,还给我写过信,我再想他再念他,可为了显示自己坚强,一直就闷心头没说过。
收到死讯的时候,我也傲强,不肯相信,硬是要去找他回来。孩子才没了的。
后来想想,我该告诉他的,他走了后我天天都念着他,如果他心头有了牵绊,或许走的时候就不会走得那样爽快。大婶认真的劝你一句,趁还有机会的时候,该忘的忘,好好过。”wWW.ΧìǔΜЬ.CǒΜ
“那你先教我炕面灰儿嘛,我学会了就回去炕给我男人吃。”林小满笑笑着像在开玩笑。
王红梅知道她没听进去,也就不劝了。
林小满在马大婶的指点下炕了好几锅,炕得比她妈当年还不如。
最后,她摊着手道:“看吧,学不会,不用回。”
马大婶直叹气,王红梅也直摇头。
“哈哈,瞧你们。这天又没塌下来。我跟你们开玩笑呢。
我今天晚上就回九里屯。明天去参加表彰大会,吴月要闹妖蛾子,我得去收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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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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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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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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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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